出動解放軍之說甚囂塵上 香港政府須負責任治港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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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犯條例》修訂而引發的連串社會運動愈演愈烈,持續一個多月仍未衰竭。周日(7月21日)民陣大遊行之後,大批示威者繼續佔領金鐘、中環和上環一帶的道路,隊頭更包圍中聯辦,在門外發表宣言,向牌匾扔雞蛋,並以漆彈塗污國徽,是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以來,示威者首次針對中央政府駐港的官方機構進行示威活動,而且發生了錯誤的衝擊行為,情況絕不妥當,有不斷變質的危險。

周一(7月22日)下午,特首林鄭月娥聯同一眾司局長和警務處處長會見傳媒,強烈譴責上述激進示威者公然挑戰國家主權,觸碰「一國兩制」底線,傷害民族感情,並指政府會依法追究。同日外交部亦表示,支持香港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中央駐港機構安全。

此後開始有本地學者分析,指國徽受辱,國家主權受到挑戰,無論哪一個國家都無法接受,亦顯示一國兩制失效;又指中央應考慮介入,出動解放軍維持香港治安。在不同的社交網站和網上討論區當中,中央會否出動解放軍,也成為網民一時熱議的話題,但也引起部分市民的擔憂和恐慌。

駐軍法:主動權在香港政府

周三(7月24日)國務院發表《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國防部發言人在記者會當中,回應記者就駐港解放軍會否介入香港局勢的問題時,只表示關於這一具體問題,《駐軍法》第3章第14條有明確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3章第1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後,香港駐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派出部隊執行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的任務,任務完成後即返回駐地。」

由此可見,與不少市民想當然爾的印象不同,是否出動解放軍的主動權,其實在於香港政府,而非一般傳聞的中央政府。事實上,早在6月12日因反修例運動而引發首次大規模警民衝突事件之後,據《路透社》在7月2日的報道,指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曾主動向美國國防部高層表明,解放軍不會介入香港事務,又強調香港事務應該由香港政府自行解決。

然而,如果事態升級或者暴力衝突繼續下去,中央指示特區政府提出有關要求,甚或中央認為情況已經失控,香港政府無法有效管治,它都具備自己做出判斷的能力,這顯然是其所說「全面管治權」的意義所指。中國駐軍在香港並透過法律條文制度化,本身就反映了中央對香港絕非完全放任不管,只是它的出手協助要在特定情況及條件下。任何讓中央政府派出解放軍介入香港事務的可能都不應該存在,不少人討論這項議題本身就反映出當前情況的嚴重性,這對於香港市民絕不是幸事。

立場較為激進的《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在22日的微博發文中,談到中央政府強力干預的三大底線,即:一、香港出現對愛國力量的大清洗,香港倒向美國,真要變成美國遏制中國的橋頭堡;二、是香港因為嚴重政治動盪出現人道主義災難,譬如不同派系相互大規模仇殺,城市陷入完全無政府狀態,出現民不聊生;三、是極端分子搞武裝暴亂,極端分子控制香港中樞機構,建立事實上的政權。

局勢萬變 無人可料

對照之下,香港目前的示威浪潮及暴力衝突確實沒有達到上述情況,換言之港府不必請中央出動解放軍,中央亦不需要行使其「權力」;貿然行事,甚至可能弄巧成拙。但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是否這樣看,形勢是否朝著這個方向發展,卻是大家都無法掌握,過去一個多月情況的變化早已經讓我們無法看準千變萬化的局勢。雖然說香港警方的裝備及武力相對於示威者而言,仍具備壓倒性優勢,只要恰當而有力地執法,社會治安並不至於因示威活動而徹底失控,但警察可能亦有各種情緒而至未能專業司職,甚至有人懷疑他們其實在變相怠工,元朗事件和保護中聯辦的慢一拍,警察看起來都未能有效率地抵達現場。不知道特首和中央會否認同香港人的觀點,抑或有人認為不應該讓局勢變得不可收拾的時候才出手,最終要看特首林鄭月娥是否仍有管治意志,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又是否有能力及智慧化解街頭衝突。所以無論如何,讓社會回歸平靜,制止所有形式暴力行為,讓法律作為唯一判斷的準繩,讓市民重拾對政府管治的信心,才是解決當前問題的正道,而這工作的主動權仍在香港政府。香港市民需要的就是凝聚共識,真正主導事態的發展,讓社會用和平方式解決彼此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