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與路人口角後動粗 路人倒地傷頭死亡 廚工脫誤殺罪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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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國強獲知被裁定誤殺罪不成立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資料圖片)

中年男廚工前年在北角街頭與一名喝了酒的男子口角時,涉嫌向該男子箍頸及打其頭五下,男子其後跌倒後腦着地昏迷,延至九日後不治。男廚工早前在高院否認一項誤殺罪名,陪審團今退庭商議4小時後,裁定被告誤殺和傷人罪名不成立,廚工獲當庭釋放,法官亦勸被告今後要好好學習控制情緒。

35歲被告林國強,被控在2014年10月誤殺男死者潘志超(45歲),他同時被控一項交替性的傷人罪。七名陪審員一致裁定被告誤殺罪名不成立,另一項交替的傷人罪則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不成立。

當主席陪審員宣布結果後,法官李翰良才向陪審團宣布天文台已發布黑雨警告,陪審團即大表驚訝,不過法官提醒陪審團毋須急需離開法庭,可逗留到他們認為安全才走。

被告得知無罪露出難以置信表情

至於被裁定無罪的被告林國強,聞判後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當法官宣布他可重獲自由時,他即嘴角上揚,微微一笑,法官指此事是不幸和悲劇,並提醒他今後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緒。

控方開案詞指,2014年10月13日晚,死者與女友人在七姊妹道食肆外的行人路上,與被告爆發粗口罵戰,期間二人糾纏至馬路上,被告向死者箍頸、揮拳打頭五下,死者有還擊,亦聽到女聲稱:「唔好再打」,最終死者後腦着地不動,被告則與友人登車離開。

當時有汽車司機、途人及附近住客目睹事發經過,有人更拍下事發片段並交予警方。死者送院,昏迷至同月22日不治,死因是頭部受傷致死。警方事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 29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