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球評】手球規例修訂後判罰一刀切 防守球員應如何自處?

撰文:高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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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球例年年改,上季英超開始起用VAR,「腳毛越位」、主裁判不看「電視」常惹來爭議,今季似乎改善了,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新修訂的手球規例,成為防守球員的惡夢,這情況在英超尤甚。

首兩輪英超過後,共有13%的入球來自12碼,連同第三周周六的賽事在內,都出現不少具爭議、手球導致的12碼。

今季英超中,似乎只要防守球員在禁區內,手臂沒有收在背後或緊貼軀幹之下觸及皮球,幾乎必然遭判罰,成為爭議起源。

曼聯今季英超首戰,中堅連迪路夫就是因新例下「必判」的手球而輸十二碼。(Getty Images)

手球條例有什麼改變了?

首先,要講解一下到底「手球規例」在2020/21球季出現了什麼改變。

國際足球理事會(IFAB)恆常更新球例,在2020/21球季球例「規例1-17」的「犯規及不恰當行為」之下的「手部觸球」中,最新版本訂明「手球」的觸球部位以腋窩以下為界,是否犯手球,前題仍是「以手或手臂觸球」。

國際足球理事會在修訂後的手球相關修例列明,腋窩以下的手或手臂部份觸球,才會構成犯規。(IFAB)

最大的改變,是縮減了裁判主觀判定的空間,只要符合「手或手臂動作令其軀幹不自然地擴大」或「手及手臂高舉過肩膊水平(除非球員蓄意將球擊中其手或手臂)」,即算是「手球犯規」。球例同時註明,如符合前述兩種情況,即使皮球先省中球員本人或附近球員,才再擊中球員的手或手臂,也會構成犯規。

不過球例仍然有灰色地帶,其中一項就是「若球員倒地並以手或手臂作為身體及地面間的支撐,而未有橫向或縱向地伸展」,就不屬犯規。

英格蘭足總的超嚴格詮釋

觀乎英超新球季開賽首輪以來,對於手球的準則似乎非常非常嚴謹,只要「腋窩以下的手或手臂部份沒有緊貼軀幹並觸球」,就算犯規,大部份時候排除了「是否蓄意」的因素。

最佳例子,就是熱刺對修咸頓一戰,杜靴迪所犯的手球:

【杜靴迪手球致十二碼連環圖】

另一個例子,則是本周六(26日)水晶宮對愛華頓,祖爾禾特導致十二碼的手球:

還有一個例子,關乎前述的「若球員倒地並以手或手臂作為身體及地面間的支撐,而未有橫向或縱向地伸展,就不屬犯規」。事情並非發生在英超而是西甲,貝迪斯2:3負予皇家馬德里一戰,皇馬在最後階段獲判一個十二碼並因而獲勝,同樣引起不少爭議:

以上例子,都是看起來並非蓄意、難言動作「不自然」,但防守球員的手或手臂的確「離開了軀幹並觸球」。首三輪的英超賽事中,只要發生在禁區內,加上VAR的助力,判罰十二碼的比率極高。好處是「一刀切」之下界線相當清晰,球迷和球員抱怨之餘也難以「拗數」。

前英超球證:擔心球員蓄意博十二碼

但對於防守球員來說,這情況無疑是個惡夢,可以預見的是,越來越多進攻球員會嘗試主動將皮球省向對手博十二碼,前英超球證Chris Foy向《每日郵報》表示:「最新的方向是,只要你的手臂離開了軀幹,無論是否有意,都會被罰。」他以曼聯在首戰對水晶宮,域陀連迪路夫手球致十二碼的例子,談及最大擔憂:「那記十二碼可判可不判,我明白為何會判,但最不想的是見到越來越多球員蓄意將皮球踢向對手的手。」

現況之下,球員一但進入防守禁區、面對持球的對手,就必需將手收起、或是牢牢貼着軀幹,甚至在跌倒之時也要努力對抗伸手撐地、自我保護的本能。在黑白分明的手球規則之下,暫時也沒有其他選擇。

前球證Chris Foy直言,擔心球員開始蓄意將球踢向對手搏十二碼。(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