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列年宵市場三禁:叫口號、設標誌、集會 攤位下周二起競投

撰文:麥凱茵
出版:更新:

港版國安法在今年7月1日實施,明年的牛年年宵市場攤位會於下周二 (10日)開始展開競投。食環署未有於競投人士須知中增設與國安法相關的條文,僅如過去訂明檔主不得作出的行為,包括呼喊口號、使用言語、透過任何媒介展示訊息或標誌,以及進行集會或活動。
在今年1月的維園年宵市場,社民連在維園的兩個攤檔便被食環署指宣傳品與所售物品無關,結果遭收回及圍封。

社民連今年初在維園年宵的濕貨攤檔賣花,被食環署指展示反修例有關的口號橫額。(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9

違反人士未來都不得參與年宵競投

食環署就年宵市場活動及攤位的使用規定,列明獲許可人(不論是其本人或透過其僱員或代理人)不得透過呼喊口號、使用言語、任何媒介(例如小冊子、橫額、衣物、視聽器材或電子器材)、展示訊息或標誌,以及進行集會或活動,令政府認為可能干擾或影響場地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或是可能造成或導致場地或附近地方的安寧受破壞。

若任何人違反規定,政府有權行使特許協議下的權利,包括提前終止該特許協議;曾經違反規定的人士,未來都不能夠再參與年宵攤位的競投。

食環署訂明,年宵檔主不得作出任何行為,包括呼喊口號、使用言語、透過任何媒介展示訊息或標誌,以及進行集會或活動。(食環署網站)

社民連年宵市場反修例 遭收回兩個攤檔

因為去年發生反修例示威,今年初的年宵市場無乾貨攤位。社民連投下兩個濕貨攤位,惟在年宵舉行期間則展示反修例展板,遭食環署指宣傳品與所售年花的目的無關,要求拆除,社民連不服。

最終,食環署以影響公眾利益為理由,派員拆除寫有反修例口號的橫額,以及印有特首林鄭月娥等政界人物的裝飾,且收回兩個攤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