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兼職不滿被罵 刀斬經理 認企圖謀殺 官不信受挑釁囚10年

麥當勞兼職不滿被罵 刀斬經理 認企圖謀殺 官不信受挑釁囚10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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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麥當勞前年發生斬人血案,一名兼職男職員疑不滿被同事和上司批評工作表現差,被調職後仍在舊店出現,遭經理責罵後,到鄰近肉檔取兩切肉刀回店斬男經理的頭頸,令對方頭骨凹陷性骨折,一名休班消防員食客見狀奪刀阻止。男兼職被捕時稱不認識經理。他今(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企圖謀殺罪,求情透露他中六畢業後打機度日6年,至父母退休才開始工作。法官陳嘉信不信被告被激怒犯案,判他入獄10年。

被告陳智誠(現31歲),現被控於2023年6月18日,在香港西營盤皇后大道西484號至496號新安大樓 麥當勞餐廳內,企圖謀殺姓王男子。

被告陳智誠承認企圖謀殺罪,被判囚10年。(梁鵬威攝)
被告陳智誠承認企圖謀殺罪,被判囚10年。(梁鵬威攝)
斬人事件發扛在西環山道麥當勞。(陳浩然攝)
被告曾在事發麥當勞附近一個肉檔取走兩把刀,再返回麥當勞施襲。(王譯揚攝)
案發麥當勞其後落閘停業,警員在場調查。(王譯揚攝)

被告打機度日至父母退休才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中六畢業後沒有工作,6年間在家打機度日。直至父母退休後,才開始找工作,曾任職3個月廚師,他案發前10日在涉案餐廳工作。辯方指,被告屢遭同事批評,某程度上受到挑釁。

事件令事主視覺受損

法官陳嘉信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被告在內地出生,5歲移居香港。他中六畢業後的6年沒有工作,在家中打機度日。眼科醫生報告指,事件導致事主有25%視野缺損,會見到眼前有黑點。法官指,事主傷勢嚴重,明言不接受被告被激怒而行兇,以15年為起刑點,被告認罪獲減至10年。

被告表現一直受經理及同事批評

案情指,被告在2023年5月27日入職涉案麥當勞餐廳任兼職,在夜更炸食物,但其工作表現一直受經理和同事批評。其後,被告的直屬上司被調職,改由事主監督被告。

被調職後續在西環店出現

案發當日,陳如常回到案發餐廳工作,實際上他當天已被安排到金鐘分店上班。同日下午,事主發現被告仍然留在涉案餐廳炸食物,於是上前責罵被告,被告一言不發,2分鐘後離開餐廳。

休班消防員食客奪刀解圍

被告離店後到皇后大道西的肉檔取走兩把切肉刀,雙手各持一刀逕自走入經理房,從後劈向正在用電腦的事主,事主的額頭及後腦被斬多刀,負傷推被告出房間,同時大聲呼救,捉住被告的手不放。二人糾纏間,被告手上一把切肉刀跌在地上,一名在餐廳的休班消防員見狀上前奪走被告手上另一把刀,並拉開被告和事主,被告隨即逃走。

被告被捕時稱不認識事主

同日下午,被告在其住所外被捕,在錄影會面稱他不認識事主,並指他案發時在家睡覺。

事主頭骨凹陷性骨折

醫療報告指,事主的頭皮和頸部分別有15厘米和10厘米裂傷,頭骨凹陷性骨折。事主進行緊急手術後情況穩定,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同年6月26日出院。事主被診斷患上急性壓力症,被建議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編號:HCCC 33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