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冒犯國安釘牌Q&A|針對黃店? 「香港加油」禁語?傘標誌出事?

食肆、娛樂場所等牌照新增國安條件,規定持牌人及「關連人士」,包括僱員、代理、承辦商等,不可作出或牽涉危害國安,或不利於國安、香港公眾利益的「冒犯行為」,否則可被釘牌,外界關注「冒犯」的定義,以及食環署是否針對「黃店」。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拆解「冒犯」國安是針對國家尊嚴,「如果說粗口的對象,是國家領導人或國家,便涉及冒犯國家尊嚴問題。」他說難以評論是否針對黃店,即使張貼諷刺政府的字句、圖案,亦要達到顛覆政府的程度,坦言如食環署行使權力「過火」,可由法庭定斷,包括司法覆核。至於單據有「香港加油」字句又有否風險,他說要視乎意圖,舉例貼雨傘標誌也未必構成「冒犯」國安。

「冒犯國安」類似回歸前「冒犯英女王」
問:如何才算冒犯國安?如何定義?
湯家驊:我相信可能是會比較接近回歸前,與有關冒犯英女王的稱號,或者是英女王的尊嚴相近。因為回歸之前的刑事條例裡面,「係指冒犯國家尊嚴,就唔係冒犯呢個人嘅喜好」,其實都有些條文是說不可以冒犯英女王的尊號,或者是尊嚴。所謂冒犯,我相信是同國家安全有關,才會構成一些所謂冒犯嘅行為。
如果說粗口的對象,是國家領導人或國家,便涉及冒犯國家尊嚴問題。
難評針對「黃店」 視乎環境和行為
問:會否是針對「黃店」?
湯家驊:我好難答,不是一概而論的,是需要(考慮)周邊環境,就是「呢個行為當時嘅情況係點樣啦,乜嘢人去講啦,佢之前有啲乜嘢嘅諗法啦」,我覺得,要根據個別情況去看。
不肯定何謂軟對抗 不能單靠一言半語判斷
問:警務處處長周一鳴上任時,曾提及部分店鋪的收據印上字眼屬於軟對抗。今次規管,會否是針對軟對抗?
湯家驊:我不是很肯定什麼叫軟對抗。但正如我所講,關鍵的考慮是,是否危害到國家安全,或者是危害公眾利益。「唔可以單靠一句說話,或者個別人士嘅理解」,就去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層面。
「香港加油」有風險? 雨傘標誌未必構成冒犯
問:如果有食肆的單據,或者店內有「香港加油」字句,會否有違反牌照條件的風險?
湯家驊:我覺得不可以一概而論。但應該純粹是一個說法,或者一個形容詞,或者一個標誌,「譬如一把傘嘅標誌,會唔會就構成冒犯呢?咁我相信都係未必」,我覺得就是你要看看周邊的環境,他的意圖是怎樣的。
諷刺政府字句不可貼店內?湯家驊:顛覆政府程度才算
問:諷刺政府的字句、圖案貼在店內,會否有違反牌照條件的風險?
湯家驊:我覺得要達到危害國家安全,就要達到顛覆政府的程度。「如果食環署喺行使佢嘅權力嘅時候,有人會認為係過火,或者係不合理嘅,咁我覺得需要由法庭去決定。」我覺得香港的法庭有足夠經驗,去處理這些問題。
香港沒限制言論自由 除非危害國家安全
問:有些例子是店內貼上寫有「由治及興」的字句,有時候會被解讀為一種反諷,會否有違反牌照條件的風險?
湯家驊:我覺得香港是沒有限制言論自由的,只會去到危害國家安全那個層面,才會影響到言論自由。所以都是要看,是否真的達到「危害國家安全」這個門檻。我覺得要看當時一切的情況如何,才可以(得出結論)。
釘牌非刑事罪行 可提司法覆核
問:條文提到如果涉及不利公眾利益也違反牌照條件,會否比較廣泛?
湯家驊:這個我相信是要用一般人的普通常識去理解、去分辨。要留意的是,(食肆冒犯國安被釘牌)不是刑事罪行,而是民事監管的決定,所以任何時候都可以透過司法覆核去審查。但是我覺得一般來說,從普通常識的角度,就可以決定究竟是否真的危害到公共安全。
問:能否舉出一至兩個食肆冒犯國安會有風險的例子?
湯家驊:我想比較困難,我暫時想不到有什麼例子,會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