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嶺山火報假案|8歲男童昨晚到警署承認虛報 遭警口頭警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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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月9日)下午警方接報八仙嶺仙姑峰有多名師生被困山火,出動陸空搜索近4小時,最終證實並無其事,有人虛報,列「浪費警力」跟進。警方稱,一名8歲男童於昨日晚上前往警署,承認曾致電999報案中心虛報有關案件。人員經初步調查後,向該名男童發出口頭警告,他其後獲准離開。
消息指,該名男童患有專注力不足過動症(ADHD)及自閉症。事發時男童在學校巴士上,突然想起早前電視報道1996年八仙嶺火災的事件,他感到恐慌,遂報警求助。其後男童父母揭發事件,帶男童到大埔警署自首。警方警告男童及其父母,全部人獲准離去。案件由大埔刑事值日隊第三隊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案件不但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市民得不到適當的緊急服務。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1996年2月10日八仙嶺山火,釀成多名師生5死13傷,為香港死傷最慘重的山火之一。昨日(9日)下午1時47分,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八仙嶺仙姑峰發生山火,有4名老師及21名學生在山上被困。政府飛行服務隊先後派出3架直升機協調救援,惟在空中盤旋時,沒有發現山火或被困人士,相信案件屬虛報。消防亦動用20名消防員搜索,並派出救護車到場戒備,同樣沒有發現。直至下午5時31分,消防才停止動員。
據了解,報案者疑為男童聲線,曾4次致電999報案中心求助,包括下午1時47分內接連兩次、其後1時52分及1時53分,再兩次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