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小學午飯時間少於1小時 差過10年前 被偷走的時間去了哪?

撰文: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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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午膳鐘聲響起,不過北區小學生巧儀(化名)未做好作業改正,所以未能用餐。午飯時間只有50分鐘的她,每天這個時段都在和時間競賽,「學校規定,午飯前要先做完改正,有時做完改正已經花了10多分鐘」。被「蠶食」的午膳時間自然不獲補回,「所以都要吃得很趕,有時就算吃得很趕都吃不完」。
有長期關注學童情況的組織指出,巧儀的情況不是個別例子。《香港01》翻查2016年《小學概覽》,全港有76%全日制小學午飯時間不足一小時,比率較10年前增加四分一;許多小學課時更長,學生留校時間更久。急促的午膳,反映出來的,正是港式教育的生態:為了學生學更多,考得更深,學童休息時間就被學校「偷走」。

東莞工商總會張煌偉小學午膳時間長55分鐘,相對屬於較長的小學。(黃永俊攝)

在另一間小學,與巧儀同樣就讀小四的嘉宜(化名)亦面對類似情況,「許多時老師要講多一會,遲了落堂,一個星期有兩、三日不夠時間吃完盒飯,因為工友姐姐都要執拾,所以吃不完都要被收走」。雖然午膳這麼匆忙,但實情二人平日的留校時間已超出教育局建議的7小時,如果把功課輔導班也計算在內,巧儀平日留校近9小時。

兩成小學午飯只有半小時

教育局建議全日制學生「一般每日留校7小時」及有「大概1小時在校的午餐時間」,不過現實又是怎樣?對比2006年和2016年的《小學概覽》內約530間小學列出的午膳、課時及留校時間,當中午飯時間不足1小時的佔整體全日制小學的比例,由61%升至76%,增加四分一或15個百分點。

午膳時間有1小時的全日制小學,比率由2006年39%減至2016年24%,大跌四成。此消彼長下,午膳時間縮短的學校比率自然增加,當中只有30至35分鐘的學校10年間由13%增至20%,增幅達一半;午飯達40至45分鐘的學校,比率10年間增加三分一至21%。

三分二小學生留校時間超教局建議

記者再以《小學概覽》統計每間小學每日一般課時,及以上課、下課時間來計算學生的留校時間。結果顯示,2016年有145間全日制小學課時,比10年前更長,另185間全日制小學的學生留校更久。有65%(332間)的全日制小學的留校時間逾教育局建議的7小時,最長的一間學校,一般留校時間為8小時15分鐘。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兒童組織幹事盧嘉麗表示,巧儀和嘉宜的個案不是個別例子,在全日制下小學生面對的壓力愈來愈大,「大半天都在學校內上課,課程令他們感到大壓力,但休息、午飯時間不夠,回想我們讀小學的時候,也沒那麼辛苦」。她認為休息和遊戲是學童的權利,但現時教育制度卻忽略了。

香港革新教育家長同盟召集人Eiffel指,以10年前後數據相比,反映全日制已走樣,「學校明顯為了趕教書而犧牲學生食飯、休憩時間」。

學界指摘教育局要求多

學校「偷走」學生的午膳時間來教學,是學界的選擇嗎?有前線校長認為的確有此想法,因為外界對小學的要求愈來愈多,故在校時間和課時亦都要加長。

東莞工商總會張煌偉小學校長梁偉基認為原因更複雜,他指近年教育局以至學校都希望豐富學生的學習經歷,增加不同活動,教法由「依書直說」變得需要更多互動。以英文科為例,不同的年級都有採用到由教育局課程發展處推介的英語計劃(PLP-R、KEYS、KIP等),用圖書教學及進行多樣化的學習活動,佔用了課時不少時間。

任教英文10年的英文科主任鄺月英明言,課堂時間需要更長,「看得出學生是學得更開心,但有關計劃是依據能力較高的學生而設計,到實行時,要照顧程度比較弱的學生,就需要額外的時間處理。」鄺又指要將計劃和原先課程銜接好不容易,試過因為推行英語計劃,令原先的英語課程教得很趕。

梁偉基認為,改變教學法要多花時間是值得的,但矛盾在於多年來的筆試評估未有隨之而改變,學校要再花時間教導學生應試技巧,課時在不知不覺中加長再加長,是當中的予盾所在,「不少家長始終十分着緊子女的測驗和考試成績,令成件事『框到好死』。」

學者指功課太深 教師花時間講解

着緊學生測驗、考試成績的,還有教育局。翻查《香港學校表現指標》,即教育局檢視學校的工具,教師的教學法和學生在校內評估(包括測驗和考試)的表現,都屬於對學校進行校外評核的要點問題,至於學生的休息時間是否足夠,《指標》內隻字不提;在學界引起操練問題的全港性系統評估(TSA),2014年前成績亦是指標之一。

有多年培訓小學教師經驗的教育大學數學與資訊科技學系助理教授馮振業認為,即使現時政府把TSA剔除於外評指標,但問題難以改善,「當你有了把尺(TSA),學校就可以無止境的追逐和攀比,希望表現更好。許多學校希望學生能夠做更難、更刁鑽的題目,功課不合理地深,最後也要老師花更多時間去講解。」他特別提到初小生要完成整份TSA卷,需要教師花時間去指導和訓練。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要還學生足夠的休息時間,要先由政府減低高風險評估入手,現時反映教育局不重視學生在校內的休息時間是否足夠。

教育局表示,每間學校的情況及學生的學習需要不盡相同,學校應該按照實際情況,把上課、小息以及午膳等時間作合理分配,而家長亦可以就學校的時間編排,直接向學校反眏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