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消息:陳同佳3個月前已離開警方安全屋 遷往偏遠深山等候赴台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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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前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未起行前往台灣自首,近兩年一直居於警方提供的安全屋。《香港01》獲悉,陳同佳於3個月前已離開安全屋,遷往遠離市區、位處深山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有限度人身保護,之後全面撤走,意味陳同佳已回復「自由身」。
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接受《香港01》查詢時證實,今年6月警方經評估後,取消保護陳同佳,他已離開安全屋,新住處暫不便透露,形容是「一個不會容易與市民接觸的地方」。

消息透露,陳同佳受警方全天候保護已逾20個月,安排不可能長時間持續,至今年6月至7月期間,陳同佳獲安排離開安全屋,遷往遠離市區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24小時貼身保護,但人手明顯減少,之後見新安排一切順利,警方結束保護行動。

上周五(8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被問到陳同佳是否仍居住在警方的安全屋,鄧炳強稱基於行動原因,不能透露某人是否仍住在安全屋。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上月指,陳同佳肯定會到台灣自首,但何時起行「不如你問台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