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 賽例】改革傳統搏擊運動形式

撰文:衛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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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Thananuwat Srirasant/Getty Images)

上回在文化中,略略介紹了K-1是為立技搏擊品牌的歷史,但其實K-1同時亦作為立技搏擊規例被世界各地廣泛地使用著。同時,作為一個商業機構,它也對一般搏擊運動的慣例作出了不同的改動。這次先跟大家介紹K-1與一般搏擊運動比賽的分別,以及因應這個分別而修定的賽規。

 

以觀眾為先的比賽

一般體育競技的比賽模式以賽果為主,集中於參賽者間的技術比拼,一切訓練、競賽組織、裁判等都是為比賽結果而服務,間接抽空了觀眾席及瑩光幕前觀眾的感受,比賽的觀賞性當然重要,但並不會放在第一位。

而K-1則把商業原則導入了體育比賽當中,視比賽作為可供消費的產品,並以現場或電視媒介來傳播。也許現時很多運動都已經有這個做法,但在當時,如此商業化的搏擊運動並不多,K-1亦可謂開創先河的一員。

K-1對搏擊運動這一個產品,進行強有力的商業包裝,在比賽形式上進行改革,把現代體育與現代表現藝術結合,迎合現代年輕觀眾追求時尚的心理,大膽參考了現代流行音樂和演唱會的表現手法,把先進的燈光、音響、音樂、特效等等舞台表演效果導入至比賽之中。

日本拳手——須藤元氣,在Dynamite!! 2005的進場表演。

因此,K-1對傳統搏擊競賽中約定俗成的規條作出大修改,使規則不單保護選手,更為現場氣氛和觀眾感受服務,以最大化比賽作為產品的價值,貫徹典型商業的原則。K-1的規例對於比賽過程的關注,要高於對競賽結果的關注,變相令競賽過程更容易被觀眾所接受和欣賞。

在此情況下,對運動員而言比賽結果是他們的重點,但對買票入場或者坐在電視前的觀眾而言,比賽過程才是他們給錢的最大原因。當然,能提升觀眾對競賽競賽過程的關注,間接亦可使他們關注競賽的結果。

 

為了觀眾而修定的規則

K-1賽例非常著重比賽過程的表現。因此K-1的規則以鼓勵進攻、擊倒對手為原則,避免觀眾因競賽節奏過慢而感到沉悶。因此,K-1的規則明確地限制了會使比賽節奏拖沓的「摟抱」、「摔技」、「消極地防守」等等技術。

在一方對另一方采取箍頸技術后,只能進行一次膝撞。(影片擷取自:YouTube

17.2 不實施攻擊,只是抱住對方,或是一味消極攻擊,判定為消極比賽的情況下,主裁將進行提醒、警告和扣分。對此,提醒2次算作1次警告,再次提醒時直接扣1分。另外,所謂消極攻擊,指的是攻擊之後立刻纏住對方,或攻擊之後自己立刻倒地,刻意中斷攻防的行為。
17.3 選手故意拖延時間而減少攻擊次數,判定為消極比賽的情況下,也會成為提醒、警告、扣分的對象。
17.4 抓住對方的踢腿不算犯規行為,但抓住腿時只可進行1次拳擊或腿踢攻擊。因此,抓住腿對對方進行連續攻擊屬於犯規行為。另外,只是抓住腿而沒有任何行為時,主裁將作為膠著狀態命令雙方分開(break)。此外,抓住腿實施投擲的動作也屬於犯規行為。
17.5 雙手抓住對方的脖頸進行扭扯,或單手拉過對方脖頸用膝蓋或腿進行攻擊屬於犯規行為。
17.6 禁止一切為製造膠著狀態而抓住、纏住對方的行為。為躲避對方攻擊而自行抓住、纏住對方的行為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17.7 未被擊中卻故意倒地的行為。
—— K-1 國際規則

而為了避免過份血腥的話面影響賽事觀感,K-1賽例亦禁止肘擊,因為它容易造成開放式傷口(Open Wound)。但與此同時,為保持競賽的觀能刺激,它十分鼓勵KO的出現。被擊倒選手被讀秒至10未能站起時為KO。一回合之內倒下3次為TKO。淘汰賽時,除決賽外一回合之內倒下兩次亦是TKO。

 

為方便觀眾觀賞賽事,K-1在記分制度上作出高度簡化,巧妙地把裁判的角色隱藏起來,除了作出專業問題或判斷極為接近的比賽外,觀眾大多可直接從觀賞比賽過程,對賽果作出預判。

比賽的得分按照1-4的優先順序,根據以下基準進行打分:
1. 倒地(down):由於正確的攻擊和切實、有效的加擊而倒地)
2. 傷害(damage):由於正確的攻擊和切實、有效的加擊而傷害)
3. 攻擊果斷清晰(clean hit):由於正確的攻擊獲得的切實攻擊)
4. 攻擊性(aggressive):帶有攻擊性的打法。但若僅為單純、粗暴的突進式攻擊則將不算入此列)
5. 大賽風範(ring generalship):比賽態度堂堂正正,或具有體育精神,在戰術、打法上超過對手,巧妙地將對方的比賽節奏調整為與自己同步)

打分根據「10分法」進行。分類根據比賽內容分為以下4個階段:
1. 10:10 勢均力敵的情況下
2. 10:9 略勝一籌的情況下
3. 10:8 KO或者接近KO的狀態,勝負已較明顯的情況下
4 . 10:7 對方已完全站立不穩,臨近KO,具有壓倒性優勢的情況下
5. 不會出現10:6,該情況下必然是TKO。
——K-1 國際規則

在K-1比賽中,大部份的拳、踢擊和膝擊都是可以使用的,只是,關於反身回旋擊有如下限制:若被發現僅用肘以及明顯露在拳套以外的上臂部分擊中對手,將被判犯規,這也是和「防止開放式傷口出現」有關。

 

直接減拳酬的規則

此外,對於犯規的選手,K-1有特別的懲罰方式。在比賽中被扣分外,除了會影響賽果判定外,在一回合比賽中扣滿3分,將判選手失去資格。可是在一般搏擊運動中,除了停賽處分外,並不能有效預防選手無視勝負地犯規。於是K-1賽事對犯規選手予以扣減拳酬的懲罰。

比賽中選手犯規是,按照以下的基準進行罰款:
1. 失去資格(扣3分)的選手,沒收出場費的100%,另外實施3個月-1年的停賽處分。
2. 扣2分的選手,沒收出場費的30%。
3. 扣1分的選手,沒收出場費的20%。
該懲罰,針對一整場大賽,在淘汰賽等2場以上比賽的情況下累積計算。
——K-1 國際規則

結語

總括而言,K-1對搏擊運動規例進行了大幅的革新,成功引起不同比賽對觀眾主觀體驗的關注,把比賽昇華至不單只是拳手和裁判間的事情,而是觀眾、拳手、賽會三方互動的平台。K-1賽例亦對普遍的自由搏擊賽例作出規範,令它廣泛被各大搏擊比賽所應用。讓K-1品牌除了作為賽事外,更作為搏擊規例的一種範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