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告KOL Instagram發廣告需明確標示 鬼祟Hashtag不算數

撰文:楊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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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碌Instagram,總有大量KOL或名人有意無意「曬出」品牌衣裝及護膚化妝品等,將產品讚得天上有地下無後,在長過萬里長城的標籤(Hashtag)串中,發現原來是「鱔稿」。
報紙雜誌出鱔稿有一定限制,那Instagram又是否無王管?

Kim Kardashian在Instagram上宣傳藥品,只在標簽中寫上「#sp」。(網上圖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向超過90個KOL(意見領袖,或稱網絡紅人)及廣告公司發信警告,在Instagram發布鱔稿式試用報告者,需要清楚說明內容為廣告或有品牌贊助。

當局首次就Instagram的廣告試用作出規管,有支持委員會行動的團體指Instagram已變成「隱藏式廣告的西部大本營」,一樣無王管。

委員會針對一系列推廣品牌或是產品的帖文,規定任何人推廣品牌必須「明確而且顯眼地」申報與品牌關係,例如產品是免費試用、有收受廣告費或與品牌有商業或家庭合作關係。規例對廣告公關公司和KOL同樣有效。

倡議團體Public Citizen去年調查了包括Rihanna和Kim Kardashian在內的113個名人及KOL Instagram,發現不少宣傳產品的帖文沒有明確說明。

「很多時候我們都不清楚Instagram上的名人推廣產品是因為錢,還是真正試用過。這就是品牌為何起用KOL去接觸年輕消費者的原因。但不作明確說明的話,品牌與欺騙消費者無異,更同時獲得金錢利益。」Public Citizen表示。

Kylie Jenne是Puma代言人,但在Instagram帖文中未有說明與品牌關鍵。(網上圖片)

現時不少KOL沒有說明帖文為廣告,或說明模糊;委員會在信中明確提出,例如「#sp」(sponsored,贊助的簡寫)、「#partner」(合作夥伴)等標籤,或「多謝某某牌」等字句,未能確保公眾得知是贊助內容。

除非按下繼續閱讀,Instagram的智能手機用戶只會看到帖文的首三行,故廣告聲明必須文在帖文的開首,確保用戶看得到。而用上大量標籤亦會令用戶跳過不看,令廣告聲明不夠顯眼。

信中指出,「paid for」(有酬)、「Sponsored」(贊助) 及「Promotion」 (宣傳)等用字是明確聲明的例子,而「#ad」(advertisement,廣告的簡寫)標籤亦可。

《福布斯》估計,Kim Kardashian這種Instagram追隨者達980萬級數的名人,單是2016一年,在Instragram上以帖文為品牌宣傳收益達870萬美元(約6764萬港元)。而年僅19歲的Kylie Jenner在Instagram上亦已有920萬追隨者,收益亦預計達780萬美元(約6064萬港元)。

去年委員會曾因類近行為採取行動,華納兄弟未有公開聲明向當紅Youtuber付廣告費,換取旗下一個遊戲的正面評價,現已與委員會達成和解。

(BBC/福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