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傷殘男觀塘行乞 警接舉報拉人檢$700

內地傷殘男觀塘行乞 警接舉報拉人檢$700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昨日(23日)上午約11時接獲途人報案,指有一名傷殘男子在觀塘瑞和街行乞。觀塘特遣隊人員到場,發現該行乞男子,並有途人將錢放入其前方膠桶,經調查後以涉嫌「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將該名38歲內地男子拘捕。行動中,人員檢獲一個膠桶、一對手杖及約700元現金。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觀塘警區特遣隊跟進。

該名38歲內地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被拘捕。(警方提供)
該名38歲內地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被拘捕。(警方提供)

任何人在任何公眾地方乞取或收取施捨,均有可能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處罰款500元及監禁一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2個月。

32歲男子觀塘鯉魚門道入屋爆竊偷$600財物 翌日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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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4日)上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子闖入其位於觀塘鯉魚門海傍道東的住宅單位,該男子被發現後逃去。

觀塘警區情報組及特遣隊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今日(5日)上午在觀塘區拘捕一名32歲姓陳本地男子,涉嫌「爆竊」,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經初步點算後,報案人共損失約值600元的財物,人員已全數起回財物,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32歲男子涉盜竊被捕。警方圖片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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