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司機駛新線不熟路 兩望報站器衝紅燈撞傷人 認危駕囚8個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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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司機前年駕駛雙層巴士至秀茂坪時,「衝紅燈」致行人滑倒受傷,包括眼眶下璧、顴骨璧骨裂、左手肘骨裂、左面擦傷,行人意外後要動手術,現仍要覆診。九巴司機今(16日)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求情指因不熟悉有關路線停靠的下一站,兩次向上望報站器,分神沒專注當時交通燈號才釀成意外。被囚8個月,停牌2年。

被告袁應東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被判入獄8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袁應東(42歲) 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2017年12月4日在秀茂坪近寶達邨,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引致行人湯瑞娟受傷。

事主手肘需鑲螺絲

控方透露,事主因意外請了40天病假,現已復工,但仍要覆診,因事主意外後要在手肘動手術,並要鑲嵌螺絲。法官考慮到本案情節、被告有良好品格、沒刑事案底及沒交通案底,量刑起點減至12個月,加上被告認罪,終判他囚8個月,停牌2年。

事發時第4次駕駛肇事路線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7年4月才開始在九巴工作,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辯方解釋,被告於2017年11月13日才第一次接受肇事路線的駕駛訓練,事發當日只是第4次駕駛肇事路線,被告當天駛至肇事路段時,因不熟悉路線停靠的下一站,兩次向上望報站器,分神沒專注當時交通燈號才釀成意外。

被告有即下車協助事主

辯方又指,被告在意外後立刻下車幫助事主,當時事主清醒,碰巧看到有救護車經過,隨即揮手截下救護車,前來幫助事主,事主意外後康復情況良好。

案情指,被告為九巴司機,他於2017年12月4日駕駛雙層巴士至秀茂坪近寶達邨時,以時速30公里衝過紅燈,撞到事主致她滑到在地上,行車紀錄儀顯示紅燈至少展示4秒,被告才駛過去。事主意外後,眼眶下璧、顴骨璧骨裂、左手肘骨裂、左面擦傷等。

案件編號:DCCC 54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