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羅范促制示威採訪指引 記協:無可能劃區採訪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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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日前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在美國示威活動會有特定採訪區,不像香港的記者可以好像示威者周圍走,認爲政府應該就示威採訪制定指引。
記協主席楊健興及攝影記者協會主席陳奕釗今日(13日) 出席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楊健興解釋指,美國白宮及香港政府部門門外有劃示威區,但近月的示威衝突的環境不停變動,不可能劃區採訪。「不知道他們是否坐在辦公室,完全不理解個環境,希望評論的人自己下去看一看在發生什麼事。」

楊健興認為警方在示威現場已不止阻撓記者採訪,而是近乎攻擊記者,態度與對付他們認為的暴徒無分別,嚴重威脅記者安全。對於記者被指經常妨礙警方執法,楊強調記者是做採訪工作,有責任監察示威者及警方有否違法。

警方近日提及在示威現場發現有「假記者」,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其中一類是有人穿記者反光衣,但傳媒聯絡隊上前了解時對方卻避走,令警方懷疑是假扮記者。楊健興認為,早前有警員假扮作示威者,面對電視台記者追問身份均避答,「若按同一邏輯推斷,這個警員可能都是假的。」

楊又指記者也是人,「都會有情緒,有時真係佛都有火」,日前8月25日荃灣警民衝突期間有警員向天開槍,現場部份記者亦情緒激動追問警員,「有些行家是很憤怒,鬧很好緊要,雖然可以理解行家反應好大,但亦要小心倘若這種場面會令警員產生誤會,對大家都無好處。」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陳奕釗同意現時警方與記者的關係是史上最差,指攝影記者在前線拍攝常遇警方暴力對待,例如被警盾推撞,強光照眼,後期更有警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及投擲催淚彈等等。

陳奕釗又指,對於警方指控記者站在警察和示威者中間做屏障阻礙警方的說法感憤怒,因為攝影記者一般站在衝突現場側面及者高處以方便拍攝,會站在中間的一般是想做直播的學生記者或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