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店被劫持案疑犯火速落網 中紀委:黨員遇事不准袖手

撰文:慈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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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年輕女子夜裏回到北京一家連鎖酒店,在房間門口翻找房卡時,險被陌生男子劫持拖走。相關的連鎖高檔酒店,被指有賣淫「案底」,而目擊者袖手旁觀等等,眾多因素讓社會一片譁然。今早,北京公安說,捉到疑犯了。

【一篇微博12億點擊 女子北京酒店險被劫持 旁觀者袖手】

前日,「女生和頤酒店遇襲」的微博話題網絡洗板,一日之內點擊逾15億次。原來,當事人彎彎近日在北京入住連鎖酒店集團「如家」旗下的高級商旅品牌和頤酒店,卻在房間門口被陌生男子劫持和拖拽,現場目擊者眾,而酒店職員和房客都以為是家庭糾紛,遲遲沒有伸出援手,直至一中年女房客察覺異樣才將她拉起,疑犯見人越來越多於是逃走。

事主回憶,彼時她已在崩潰邊緣。而事發後,她發現涉事酒店有賣淫案底,而酒店和警方的處理態度都令她「很失望」,一時間,輿論嘩然,不少網友在微博上給警方留言。周五(8日)早上,北京公安發布微博表示,女子酒店遇襲案的疑犯已在河南落網。

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今早發布消息,稱日前在網上引起轟動的酒店遇襲事件疑犯已在河南被捕。(微博圖片)

消息一出,網友仍然不滿。因事發當時,疑犯曾打電話給一位「張哥」,他是誰?背後是不是還有一個強大犯罪綁架集團?輿論壓力下,公安趕緊再發一條微博,「警方正在徹查,請您繼續關注」。

中紀委藉事件給黨員上思想課

另方面,針對女子遇襲事件,中紀委也想藉機上課。《新華社》今日發文轉述中紀委說法,假如「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發生時,有一名或數名中共黨員就在現場,他(們)是否可以對暴行聽之任之、對呼救無動於衷呢?答案是:「不」。

文章稱,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條明確規定: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文章續稱,黨紀不允許黨員「能救而不救」、做一名袖手旁觀的「看客」,正所謂「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體現」——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也因此,「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這不能是空口白話,需要8700多萬名黨員全面瞭解哪些是黨員必須做的、哪些是不許做的,進而「把合格的尺規立起來,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把黨員的先鋒形象樹起來,用行動體現信仰信念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