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媒人」李東生 受賄一審囚15年
撰文:傅霾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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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心腹、前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受賄案,今天在天津市第二中院一審判決,李東生被判有期徒刑15年,沒收非法所得100萬元人民幣。坊間盛傳,指當年李東生牽線搭橋親自做媒,促成了中央電視台記者賈曉燁和周永康的婚姻。
此前,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對李東生提起公訴,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等,為他人提供幫助,2007-2013年間,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198萬餘元人民幣。2013年12月,時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被調查。
2009年,李東生調任公安部,擔任正部級的公安部副部長之前,並無任何政法系統工作的經驗,他最主要的一段經歷是在中央電視台任副台長。有消息稱,賈曉燁與周永康結婚是由李東生牽線搭橋,因此攀上了周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