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內地官場下大力氣整治幹部違規吃喝問題,不料在執行中出現層層加碼、一刀切。有鑑於此,中央層面的媒體密集發聲糾偏,新華社的評論表示「整治違規吃喝,不是一陣風不能一刀切」,人民網強調「禁止違規吃喝,不是吃喝都違規」。
人民網的評論寫道:「正常餐飲,是民生的底色、人性的温度、經濟的脈搏……本該精準的『手術刀』,在一些地方成了『亂揮的大錘』:凡聚餐就審查、凡宴請就干預,『一碗麪、大罰款』,自己掏錢請兩三好友聚一聚也不行,普通黨員幹部吃飯戰戰兢兢。這些『層層加碼』,看似『積極作為』,實則是懶政思維下對政策的誤讀、對民生的漠視,用簡單粗暴代替精準治理,拿形式主義掩蓋能力短板。」
論道理,禁止違規吃喝和禁止吃喝是有根本區別,無論是基於法律、黨規黨紀還是基於常識理性,都容易區分,但讓人詫異的是,在政策執行中竟然把禁止違規吃喝簡單等同於禁止吃喝。放在更大背景來看,這並不是個例,而是屢禁不止,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產生,指向的是長期以來內地官場治理和政策執行的一個痼疾。
2017年北京市啟動建築物屋頂廣告牌匾集中清理工作,一度引發是否一刀切的爭議。(VCG) 治大國如烹小鮮,政策的執行往往要把握好分寸、時機,要認真考慮實際情況,否則容易適得其反、過猶不及。層層加碼是懶政、形式主義,每次出現,既會消解政策原本具有的合理性、正當性,又會侵蝕公權力的公信力,引發人心層面的不滿。
為什麼層層加碼屢禁不止?北京大學法學專家趙宏在《從禁止違規吃喝到吃喝都違規,政策執行為何總在層層加碼?》的文章中認為:「層層加碼的體制性根源在於『壓力性體制』。這種壓力性體制本質上又是一種行政發包制,即為了完成政策目標,行政和經濟事務逐級發包……『層層傳導壓力』原本是為了追求『層層推進』政策目標,但由於公職人員向上負責的要求,很容易異化為「層層追查責任」……層層加碼的偏好也由於很多地方領導僅需向上負責而不用對下負責,所以好大喜功、不顧現實、隨意加碼,就成為其表現地方政績乃至政治忠心的內在衝動。」
壓力性體制的解釋雖有說服力,但還需進一步論述。因為內地治理除了會有層層加碼、一刀切的痼疾之外,還有政令不通、陽奉陰違的問題。2021年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第三份歷史決議在論述十八大以前的問題時寫道:「特別是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不力,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甚至口是心非、擅自行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貪腐程度觸目驚心。」這說明層層加碼、一刀切和政令不通、陽奉陰違是內地治理存在的雙重困境,即容易滑向「一管就死、一放就亂」。
2014年12月4日,西安市民在憲法日宣傳活動現場觀看依法治國宣傳展板。(新華社) 之所以會這樣,一個關鍵原因在於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存在短板,與現代化的要求存在差距。從治理體系層面來說,長期以來內地治理的邏輯都是偏向單向度的對上負責,上級能決定下級的資源分配和晉升空間,自下而上的監督體系存在不足。儘管上級在進行資源分配和考核下級的時候會考慮各地實際情況,但上級往往有最終決定權。這裏的要害在於上級對下級的控制能力。當上級對下級的控制能力下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難以避免。當上級對下級的控制能力上升,下級無論是為了規避問責風險還是為了獲取更多資源,都傾向於把上級的訴求放在優先位置,甚至有時候會扭曲政治忠誠,把正常的工作關係異化為逢迎關係。
從治理能力層面來說,因為不是所有幹部都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和政治能力,故那些政治道德或政治能力較差的幹部既有可能在上級控制能力下降的時候自行其是、陽奉陰違、尾大不掉,又有可能在上級控制能力上升的時候層層加碼、一刀切。
公允地說,因為世間不存在盡善盡美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所以無論在什麼社會,都會或多或少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但持續優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希望大幅減少「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一管就死、一放就亂」是單向度對上負責體系容易產生的兩個痼疾,解決之道自然是在推動依法治國、持續提升幹部政治道德和政治能力的同時,努力強化自下而上的監督體系,讓對上負責體系與自下而上的監督體系相互促進、相互補充,這樣的話,對上和對下才有希望達成理性的動態平衡,才能大幅減少「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