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華人學者在美辭職後被FBI逮捕 被指虛報旅費接受中國薪金
2月15日,前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教授、著名機器人專家席寧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以詐騙罪逮捕,並於6日後出庭應訊。隨後,美國司法部網站22日消息顯示,曾在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大西洋海洋學與氣象實驗室(AOML)工作的海洋學家王春在,目前已因在美工作期間,同時接受來自中國的薪酬而獲刑。
據外媒報道,席寧於2月15日在密歇根州立大學校園附近,被聯邦調查局(FBI)以詐騙罪名逮捕。被捕後第6天,即2月21日,席寧出現在聯邦法院應訊。
法庭記錄顯示, FBI指控席寧欺詐,欺詐對象包括密歇根州立大學及總部在紐約的非牟利機構美國電氣及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罪行是虛報旅費報銷申請及其他費用。據稱,席寧作為中國公民,同時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
FBI特工Bruce Fowler在一份刑事訴訟中寫道,調查表明,席寧在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欺詐金額已經超過42.9萬美元。「欺詐活動包括席寧提供被更改、完全偽造、消費後退款或取消的收據,以及提供其他的虛假材料。」Bruce Fowler稱,席寧所得的這些欺詐金額被用於支付巨額的信用卡賬單。
於密歇根州立大學任職期間接受城大教職
案情指,Bruce Fowler 自2013年開始調查席寧。彼時,席寧還是密歇根州立大學一名電氣和電腦工程教授。調查人員起初主要是調查席寧是否騙取了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的項目資助。
席寧於1997年開始到密歇根州立大學任教,2011年初,席寧開始休假並到香港城市大學任職,後一度致函密歇根州立大學,表明自己不會繼續在該校工作。密歇根州立大學則要求席寧返校,敦促他在2014年6月之前辭去香港城市大學的職務回來。最終,他於2014年6月返回密歇根州立大學。
Bruce Fowler提到,校方對席寧的活動展開過一次內部調查,認為他接受第二個終身職位以進行「不可接受的研究」,以及在向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申請聯邦撥款時,未透露與中國有關的研究及資助。2014年秋天,校方對其停職三周。
被指向FBI虛報報銷補償 數額近100萬美元
2015年,密歇根州立大學再次了解到席寧在香港接受第二個職務,兩度違反校方政策。Bruce Fowler說,當密歇根州立大學詢問席寧時,席寧是「不合作的」,並於2015年10月從密歇根州立大學辭職。
法庭記錄顯示,密歇根州立大學的消息人士向FBI透露,其在香港大學一個網站上發現席寧獲委任為該校的機器人與自動化的首席教授,以及新興技術研究所所長。當席寧於2016年2月再次返回美國時,他接受了FBI的問詢,他確認本人在香港大學工作。不過,席寧當時否認了其在申請聯邦撥款時,故意隱瞞任何與外國合作機構有關的研究、資助或薪酬。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則稱席寧並沒有在申請表格中披露國外合作和收入。
Bruce Fowler指出,席寧自2009年起從IEEE獲得了120萬美元,幾乎所有賬單都是由另一名中國公民,以及他的一名密歇根州立大學博士生簽署。不過,席寧告訴FBI特工,他從IEEE處獲得了10萬美元至20萬美元的報銷補償,這數字和FBI掌握的相差甚遠。
Bruce Fowler還提到,儘管離開了密歇根州立大學,席寧還繼續試圖在學校報銷差旅費用,這也引發了隨後對其所有報銷的重新審查。FBI查看了機票號碼、預定代碼、航空公司信息和信用卡記錄。「審查上述資料後我確定,席寧遞交給密歇根州立大學用來報銷差旅費的很大比例收據都是偽造的」。
香港大學官網目前仍有顯示席寧的資料。其個人簡介顯示,席寧是該校機器人與自動化的首席教授,以及新興技術研究所所長。同時提到,席寧於1993年12月在美國密蘇里州華盛頓大學的系統科學與數學系獲得博士學位。在加入香港大學之前,他曾是密歇根州立大學電氣與計算機工程系的傑出教授及John D. Ryder講座教授,並任該大學機器人自動化實驗室主任。2011-2013年期間,他曾創辦香港城市大學機械生物醫學工程系。
王春在被指接受來自中國的薪金
另一名被FBI逮捕的科學家王春在,早於1987年到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攻讀大氣科學碩士學位,隨後在南佛羅里達大學取得博士學位。2000年,王春在開始任職於NOAA / AOML,直到2016年辭職。
據美國司法部網站22日消息,王春在已因「接受中國薪金」而獲刑。佛羅里達州南部地區聯邦檢察官Benjamin G. Greenberg、商務部調查與威脅管理部特別行動組長George Lee、商務部監察長辦公室特別行動組長Duane Townsend以及聯邦調查局(FBI)邁阿密辦公室特別行動組長Robert F. Lasky宣布上述消息。
聯邦檢察官稱,作為NOAA / AOML的一名僱員,王春在明知故犯,接受來自「中國長江學者計劃」的薪金 。這違反了美國法典第18卷209(a) (美國聯邦政府僱員,不得接受美國政府之外的任何來源的工資收入)和216(a)(觸犯者處一年以下刑期,明知故犯者處五年以下刑期)。
美國司法部網站消息稱,從2010年開始,王春在在受僱於NOAA / AOML期間簽訂「中國長江學者計劃、千人計劃」的協議,還參與了中國的「973計劃」。
據了解,王春在目前已不再受僱於NOAA / AOML。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官網顯示,王春在現時是該研究所的特聘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