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到】4個耍猴人黑龍江賣藝 無故被捕 

撰文:方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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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讓我們耍,我們馬上就走。」

「為什麼抓這些討飯的耍猴人?」「警察怎麼沒有穿警服開警車?」

「信不信我把你的猴子打死?」

鮑風山、鮑慶山、蘇國印和田軍安4位南陽市新野縣的耍猴人憶起在黑龍江賣藝及被捕的經過。《江湖耍猴人》記錄了中國最後一代耍猴人。耍猴是新野縣世世代代的傳統,鮑風山、鮑慶山、蘇國印和田軍安繼承祖輩留下的藝術,也按足國家指示領取猴子飼養證。行走江湖多年,視猴子如親人,沒有收購、運輸或販賣猴子,只牽著如影伴隨的伙伴四處賣藝。

1982年,廣州珠江長堤旁邊,耍猴人當眾表演。(龍景昌攝 / 8米厘的菲林):

猴子出生在耍猴人的家,和他們同吃、同住,由耍猴人一手一腳訓練。(路透社)

2年前夏季,4人帶同6隻「表演者」-猴子,由家鄉新野出發,到東北耍猴,先到遼寧瀋陽,再到黑龍江哈爾濱,留了半個月,表演耍猴半個月,相安無事。7月再啟程到黑龍江牡丹江市,如是者,找個熱鬧地方街頭賣藝。

有一日,鮑風山和田軍安外出耍猴,他們挑了人來人往的文化廣場「擺檔」,趁中午時分,城管、公安等執法人員午膳時間賣藝。沒想到,剛耍20分鐘,兩個身穿公安制服的人來到他們面前,沒有出示證件,也不說明何事。

有30年耍猴經驗的鮑風山見形勢不妙,馬上和田軍安拉著猴子撤退,離開廣場,公安從後跟着。到十字街口,公安出手攔截,說要看事件如何處理,要他們到公局協助調查。

擾擾攘攘間,引來近百圍觀的人,田軍安在民眾掩護下成功逃脫。但鮑風山卻相信公安說「只是帶他們去給猴子做一下檢疫,沒有事就放他們走」,跟同公安上車。

到森林公安局,猴子沒有做檢查,公安也沒有釋放鮑風山,不明不白地把他關在審訊室嚴刑逼供。

鮑慶山聽說哥哥被捕,連忙帶同身分證和獼猴養殖證到森林公安局,以證清白。不過,公安未有聽他的解釋,反而將之關押看守所。同日,田軍安和蘇國印也相繼落網,四人被囚35日,收押在不同的看守所。

鮑風山取回猴子時候,猴子已經死亡,鮑風山當時抱著猴子痛哭,要為猴子討回公道。(《江湖耍猴人》)

耍猴人頭一次入獄,被囚35日,4個耍猴人非常合群,很快融入獄中生活。按照「慣例」,只要外面有人繳交幾萬元保證金,被捕的人很快以「取保候審」而釋放,但耍猴人拿不出保證金。囚禁35日,超過法律規定的30日刑事拘留權,又沒有足夠證據起訴,公安局唯有釋放耍猴人。

人放了,但公安局仍拘留6隻猴子。耍猴人田軍安說公安局要求他們繳交12萬人民幣贖金,才釋放猴子。4個耍猴人決心取回猴子,他們不斷上訪,怎料觸怒森林公安局,再次拘捕他們。

鮑風山向公安局解釋耍猴是新野縣傳統,河南省政府在2009年將新野猴戲定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他們亦有猴子飼養證,合法飼養。耍猴人指公安打人,反而被公安用槍恐嚇,要求認罪。

公安局以極高的效率,兩日便完成搜證,將之定罪,法院最後判他們4人,非法運輸野生動物罪,4人當中,只有鮑風山堅決不認罪,決定上訴,為自己洗脫罪名,也為新野耍猴人尋找一條出路。6隻猴子,鮑風山只由冰箱取回一隻沒有溫度的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