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公子」案嫌犯被刑拘 國家林業局稱食用穿山甲或面臨刑罰

撰文: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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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香港錶行闊少李加和因在微博上載於廣西考察期間,獲當地官員宴請吃穿山甲宴的照片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李加和不但被網民譏諷為「穿山甲公子」,吃穿山甲宴更成為腐敗、炫富的代名詞。其後,深圳市公安局,因發現一名林姓女子在微博貼文稱曾食用過穿山甲,將該名女子帶走調查,令穿山甲這一瀕危動物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注。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左二)已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而當地公安在近日刑事拘留涉事的私人企業負責人,以及其公司廚師。 (網上圖片)

據廣西日報在24日報道,自從曝出「官員請吃穿山甲」事件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公安部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並已刑事拘留涉事的犯罪嫌疑人。

報道指,當地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該貼文早在2015年7月15日已發布,當中提到的宴請是由前廣西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長李寧,以及某私營企業負責人李某科所安排,地點為李某科的公司飯堂。

據透露,李寧早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而當地公安機關在近日以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將李某科及其公司廚師晏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國家林業局稱,今年將重點治理濫捕、濫獵、濫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圖為2月10日,廣西柳州市森林公安局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動時,查獲疑似穿山甲(凍體)2隻。 (中新社)

國家林業局稱將重點治理濫食保護野生動物行為

由於近期多起食用穿山甲事件被陸續曝光,澎湃新聞稱,國家林業局也於近日表態,指今年將重點治理濫捕、濫獵、濫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將打擊象牙、穿山甲等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走私、非法經營作為工作重點。

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司副司長王維勝指出,根據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除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的物種(比如梅花鹿),都不能夠食用,如果為了食用的目的購買、出售或用它製作菜餚,都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

而在2016年9月29日於南非約翰內斯堡召開的第17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CoP 17)大會上,全部8種穿山甲由CITES附錄Ⅱ升至附錄Ⅰ的提案被通過。按照CITES公約規定,附錄Ⅰ的物種為若再進行國際貿易會導致滅絕的動植物,明確規定禁止其國際性交易。

國家瀕危物種管理辦公室執法處處長張陝寧表示,上述公約已於2017年1月2日正式生效,但以公約生效為界限,在1月2日前囤積的穿山甲甲片屬於公約生效前所獲,可以進行適當貿易。王維勝則認為,打擊穿山甲甲片非法交易的關鍵是加強對甲片來源的監測、核查,對非法的情況,要依法進行嚴懲。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都屬於違反刑法,國家法律有明確的懲處規定,在這一點上,國家林業局將與有關執法部門將從多環節加大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