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者舉起屠刀 誰更應該為伊朗「誤擊」烏航事件買單

撰文:蕭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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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伊對峙依舊,但輿論的風向似乎已經開始有所轉變。1月8日,在美伊衝突氛圍最劇烈之際,烏克蘭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800客機在德黑蘭霍梅尼國際機場附近墜毀,機上167名乘客和9名機組人員悉數遇難。起初伊朗方面將其定性為技術故障導致墜毀,但隨着越來越多證據曝出,伊朗最終承認是由於「人為失誤」導致客機被導彈擊落。

儘管在承認的同時,伊朗外長扎里夫(Javad Zarif)不忘強調是美國的「冒險行動」導致此次人為錯誤,但輿論也並沒有因此放過對伊朗的指責,伊朗國內也因此掀起了反政府遊行活動,2名國家電視台主持人辭職以示對政府不滿。

時間回到1月4日,美軍以無人機暗殺伊朗少將、革命衛隊聖城旅指揮官蘇萊曼尼(Qasem Soleimani)的行動讓世界譁然。抽象來看,整件事的光譜大抵如此:一個超級大國以「暗殺」的方式,在另一個主權國家領土上,炸死了受邀訪問該國的第三國的國家英雄。對這次行動的目的,特朗普和美國國防部說法先後矛盾,被美國輿論直批「試圖為暗殺找理由」。

而無論美國以何種理由發起這場行動,背後有幾點事實不可忽略。其一,伊朗與美國並非戰爭狀態。其二,聯合國並未將蘇萊曼尼定義為恐怖分子,將革命衛隊定義為恐怖組織。其三,美國的行動未經聯合國授權。其四,蘇萊曼尼以及其領導的聖城旅並沒有對美國實施恐怖襲擊。

伊朗革命衛隊承認用導彈擊落了烏克蘭民用客機,引發伊朗首都德黑蘭引發了反政府抗議,圖為民眾悼念遇難者。(AP)

中國外交學院國際關係研究所李海東教授認為,從國際和國內法兩個角度來看,美國的行動都師出無名。根據國際法通識,美國對他國採取軍事行動之前,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使用武力的同意;受攻擊目標所在國家的同意;威脅迫在眉睫必須迅速採取行動。

顯然,美方的這次軍事行動既沒有獲得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也沒有取得其行動實施地伊拉克的同意,而自衛一說更是站不住腳。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能夠證明蘇萊曼尼已經或計劃發起對美國恐怖襲擊的證據。此外,《聯合國憲章》對自衛的規定是,受到重大武裝攻擊後作出回應的權利,先發制人的自衛絕對不是暗殺行動的理由,而暗殺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為此次行動正當性背書的,或許只有美國作為超級大國的國家實力罷了。

美國單方面將蘇萊曼尼定義為恐怖分子並採取行動,無論對事件本身進行了何種包裝,都無法改變此次軍事行動就是一場暗殺別國重要政治人物的本質。「我們現在不再安全。如果有人侮辱或說了某人不喜歡的話,那麼這個來自其他國家的人就可以發動無人機向我開火。」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Mahathir bin Mohamad)在獲悉蘇萊曼尼之死後這樣對記者說。

一百多年前,美國總統威爾遜(Thomas Wilson)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要求成立國際聯盟以維持世界和平,聯合國也是以此為藍本建立起來,威爾遜也因此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而一百年之後,越境斬首他國重要政治人物,同樣作為美國總統的特朗普對國際法的踐踏或許會將世界再度拖入叢林法則的深淵,此舉除名不正外,手段也近乎下作。

「所以將來伊朗也可以照此辦理,伊朗對今後可能發生的任何攻擊美國軍隊官兵的行為都可以不負責任,都可以說是為了消滅恐怖分子。」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周戎在接受多維新聞採訪時這樣表述,並稱美國或引發後患無窮。

蘇萊曼尼作為伊朗堅定的反美人士,一直就是白宮和五角大樓的眼中釘。特朗普在發言中數次使用「不文明」(uncivilized)一詞作為伊朗的定語,言語之中絲毫不避諱對伊斯蘭世界的蔑視,並將自身褒揚為與野蠻勢力對抗的勇士。然而,孰是孰非美國之外的世界自有公論。

蘇萊曼尼之死,已然獻祭了美國的「大國雄心」。國際關係學院國際戰略與安全中心主任達巍曾在接受多維記者採訪時說,美國對待其他國家的方式會反過來影響其他國家對世界的認知,而近些年來,美國在處理國際事務時採取的方式讓越來越多人相信,世界就是遵循叢林法則。然而,世界並不是僅僅由叢林法則就能完全解釋得了。

自詡文明國家代表的美國,無視文明世界的基礎,到處埋下仇恨的種子,也是在給整個世界的未來埋下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