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宴請港男】涉事廣西統戰官員受賄罪成 判監10年半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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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5月16日報道,當日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廣西教育廳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受賄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去年2月,「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事件曾引發輿論關注,經廣西自治區紀委核查,吃穿山甲係私人宴請,赴宴公職人員只李寧一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左二)。(微博截圖)

廣西法院5月16日通報,2011至2013年間,李寧擔任廣西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期間,收取王某等六人所給賄款,共計人民幣406萬元,並收受王某所送的翡翠掛件兩個、玉石擺件一件、仿景德鎮花瓶一對。李寧則就廣西中小學課程教材和進校書刊選用採購事宜,為賄賂者提供協助。

良慶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李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案情屬實,判處其受賄罪罪成,處以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港錶行闊少微博發帖招曝光

去年2月6日,一條題為「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的微博帖文流傳網上,內容為一名香港男子於2015年發帖稱,在廣西考察期間,獲當地部門領導請到辦公室吃穿山甲。據知,涉事港男疑為香港錶行闊少李加和,其後被網民譏諷為「穿山甲公子」,吃穿山甲宴更成為腐敗、炫富的代名詞。

事件曝光後,廣西當局通報,經自治區紀委核查,吃穿山甲係私人宴請,活動地點在某私營企業內部飯堂,費用由私人支付,赴宴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一人,李寧本人已於2016年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