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趟廣西高鐵春節期間遭孔明燈逼停 警方:最高罰兩千元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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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廣西衡柳高鐵線路發生多起孔明燈、氣球等異物粘掛高鐵接觸網的事件,其中有3起導致列車被逼停。警方表示,對違規者,將處5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2月17日,廣西柳州鐵路工作人員接到報告,有人發現一個孔明燈掛在鐵路高壓接觸網上,工作人員立即對孔明燈進行了處理。

據悉,今年春運以來,在衡柳鐵路450公里範圍內就發生了20件異物掉落接觸網,其中4件直接影響列車通行,這些異物大多都是鐵路沿線居民燃放的孔明燈和氣球。

據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供電部副主任李世斌介紹,動車主要是靠車頂的受電弓從接觸網上獲取電流提供能源的,動車行駛過程中司機需要觀察前方線路情況。列車在高速運行狀態下,孔明燈、氣球等異物掛在接觸網上,都會導致受電弓和接觸網設備受損,從而影響行車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許多省、市相繼出台了禁止燃放孔明燈的通告。柳州鐵路公安處柳州站派出所民警表示,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的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如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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