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過度暴露人體」的商品服務廣告限制戶外投放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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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開始,涉及婦產科,性生理衛生,殯葬用品或服務,過度暴露人體的商品或服務,電子煙等廣告,在上海將限制戶外投放。

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明確本市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戶外廣告具體範圍的通知》。該通知對「本市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戶外廣告」具體範圍進行修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修訂後的具體範圍,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涉及婦產科、婦科專業、生殖健康與不孕症專業、性傳播疾病專業、泌尿外科專業、肛腸科專業以及醫療機構名稱中含有上述科目、專業字樣和「男子」、「女子」字樣的醫療廣告。二是涉及性生理衛生、性傳播疾病治療、性功能改善和增強的商品廣告,品牌形象宣傳廣告除外。三是涉及殯葬用品或服務的廣告。四是涉及過度暴露人體的商品或服務的廣告。五是涉及電子煙及相關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六是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的其他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廣告。

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涉性的商品廣告,因其內容的私密性,以及與國情民俗的衝突性,容易造成市民和社會的反感,也可能導致未成年人在無專業指導的情形下過度接觸此類信息,繼續列入禁止發佈範圍。

此外,市場監督管理局指,此次修訂將原僅限「女性」的範圍擴大,即男性身體的過度暴露也在戶外廣告形式中受到限制。

據悉,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上海市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辦法》對違反者處以3000元至3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