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閣通過新法案 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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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內閣12月18日通過新法案,禁止通過「性傾向扭轉治療」(conversion therapy),將同性戀者改變為異性戀者。

新法例將對從事性傾向扭轉治療者,判處1年以下監禁或3萬歐元(約26萬港元)的罰款,當局預定2020年完成立法。另外,新法例亦會向提供或宣傳有關治療的人士罰款。

一旦完成立法,德國將會成為繼馬耳他(Malta)後,第2個實施同類禁令的歐洲國家。根據估計,德國每年大約有1000宗性傾向扭轉治療案例。

德國衞生部長施潘(Jens Spahn)表示,同性戀並非疾病,認為「治療」一詞具有誤導性。他亦希望盡可能擴大禁令範圍,避免嚴重生理和心理傷害。

性傾向扭轉治療的手法富有爭議,主張以心理或精神干預改變某人的性取向,涉及方式包括注射男性荷爾蒙睪固酮,以及在被治療者觀看同性戀行為圖像時施加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