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史】盧梭、康德、雨果全上榜 羅馬教廷談起 至今沒完沒了

撰文:陳冠東 高紫恩 吳慕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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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活在香港和先進國家的現今世代而言,出版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有如陽光與空氣,因此去年的「銅鑼灣書店事件」,全港市民反應很大。禁書自古至今不是罕有名詞,亦非極權、共產國家專利,從書籍大規模印刷開始,禁書已是常見的事。

有宗教團體認為《哈利波特》倡議巫術教派而發起燒書的行動。(Getty Images)
殺死一本好書幾乎等於殺死一個人:殺人者是殺死了一個有理性的生物──神的象徵;摧毀一本好書,等於將理性也殺死了。 As good almost kill a man as kill a good book: who kills a man kills a reasonable creature, God’s image; but he who destroys a good book kills reason itself.
英國詩人米爾頓(John Milton)

當權者或既得利益集團害怕書籍危及管治和地位,以文入罪,甚至實施文字獄,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已有記錄。公元前548年,齊國史官忠實記錄權臣崔杼殺害君主齊莊公:「崔杼弒莊公」,結果被崔杼殺害。此後歷代帝王都有不同忌諱,以不同藉口大興文字獄,直至近代,無論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情況仍然持續。至於「禁書」一詞,應源於羅馬天主教的《禁書目錄》(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

羅馬天主教廷出版的《禁書目錄》(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資料圖片)

羅馬教廷的《禁書目錄》

相傳天主教在9世紀已有第一份禁書清單,但從未對外公布,直到1559年,教宗保祿四世才正式頒布《禁書目錄》,防止教眾閱讀異端邪說和不道德的書籍。至於什麼是「異端和不道德」,當然由教廷界定。翻開被禁名單,霍布斯(Thomas Hobbes)、洛克(John Locke)、孟德斯鳩(Montesquieu)、伏爾泰(Voltaire)、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和康德(Immanuel Kant)等赫赫有名的啟蒙運動思想家,全部上榜。此外,大家未看過也聽過的法國大文豪雨果(Victor Hugo)兩大名著《鐘樓駝俠》和《孤星淚》,一樣被禁。《聖經》只有拉丁文版是合法版本,各地神學家的繙譯本全被列為禁書。要數最無辜的禁書,非伽利略的作品莫屬。

伽利略曾被宗教法庭宣稱為異端,其著作亦被列為禁書。(路透社)

伽利略爭議

伽利略早在1616年,已因拒絕承認羅馬教廷有關「地球是不會移動的宇宙中心點,太陽圍繞地球運轉」的所謂正統說法,遭禁止捍衛和宣揚「日心說」觀點。他逃過牢獄之災,沉寂十多年後,出版《關於托勒密和哥白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再惹麻煩。哥白尼提出太陽才是世界中心的看法,伽利略出書討論,被宗教法庭宣稱為異端,著作列為禁書,他亦身陷囹圄。

伽利略素與教宗、教廷關係良好, 70高齡的他「只須」在家囚禁,且有傭人服侍,那是後話。事實上,在尚未實行政教分離的年代,教宗、教廷權力極大,書籍或作者一旦上了《禁書目錄》,書籍會立即「被消失」,作者可能會坐牢甚至受火刑──活活燒死。

發表正確觀點的伽利略,足足300多年後才獲教廷平反。《禁書目錄》先後發布過32個版本,最後一次更新為1948年,至1966年遭教宗保祿六世廢止,400多年來共有4,000多本書被禁。然而《禁書目錄》的影響,遠不止此。

法國大文豪雨果的名著《孤星淚》,亦曾經是禁書。(Getty Images)

歐洲各國爭相仿效

在《禁書目錄》面世前十餘年,羅馬教廷已頒令「沒有教廷的批准,不能印刷或發售任何書籍。」《禁書目錄》推出數年後,各地政府爭相效法,法國以只有13歲的查理九世名義,宣布「沒有國王特准,不能印刷任何東西」,歐洲多位統治者隨即效法,採用由政府發出印刷及出版牌照的方式,控制對政權或社會道德構成潛在威脅的科學和文學著作。

天主教國家通過教廷與政府間緊密合作,執行書籍及出版審查的雙軌機制,更「出口」至美洲殖民地,西班牙侵略者甚至大肆焚毀馬雅文明珍貴古抄本,將馬雅文學徹底破壞。

米爾頓:「殺書如殺人」

17世紀初,不同形式的報章在歐洲遍地開花,資訊流通深度廣度大大提升,各政權再感憂慮不安。英國率先在1662年推出「出版授權法」(Licensing of the Press Act 1662),監管報章、書籍和小冊子的印刷出版。力撐離婚小冊子被禁出版的英國詩人米爾頓,向國會提交聞名後世的《論出版自由》(Areopagitica),妙語如珠,包括:「殺死一本好書幾乎等於殺死一個人:殺人者是殺死了一個有理性的生物──神的象徵;摧毀一本好書,等於將理性也殺死了。」

可惜他的說辭未被國會接納,亦無法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他死後20年,英國才在1695年撤銷出版授權法。隨之而來的啟蒙運動思潮,後知後覺地發現米爾頓的論述了不起,奉為關於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的經典著作。

18世紀中後期,歐洲各國陸續廢除出版審查制度,並且立法保障新聞自由。從未引入審查制度的美國,亦在1791年修憲,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

沒完沒了的審查

在國家層面,禁書在西方國家算是告一段落,俄羅斯人民卻經歷着20世紀最漫長的審查制度。俄羅斯帝國並未隨西歐國家廢除出版審查,沙皇阿歷山大二世在位期間,制度一度放寬,可是審查在當地還是「常常出現」。蘇共執政後,審查制度仍在,惟列寧給予作家一定程度文學創作自由,只要不提及不同政見,便可過關。

二戰期間納粹德國多次在佔領國充公及焚燒書籍,惡行昭彰。較鮮為人知的是,蘇共1940年佔領立陶宛後,也曾經「集體謀殺書本」,行動持續至1989年才結束,但「書本被殺」的噩夢未隨蘇共倒台終結。

今年1月,俄羅斯當局派人搜查各大學圖書館,焚燒50本書籍,並將另外500本書下架,理由是「書本含有不符合俄羅斯意識形態的不良內容」,這批書籍全部由著名投資者索羅斯旗下的量子基金資助出版,大多是人文學科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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