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黃妍為做歌手放棄安穩職業:音樂唔會有相對回報

撰文:鄺鈺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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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歌手黃妍(Cath) 在大學時兼職賺錢學結他,空餘時到街頭busking、甚至跑到台灣的live house演出,父母以為她只是「玩玩下」,沒有太多的阻擋,但結果她卻簽約唱片公司、放棄了marketing的工作。「一般嚟講只要努力工作,會有相對回報、成績,但音樂唔一定係,所以當初唔敢去試,後來係因為怕將來會後悔,所以趁後生搏一次。」

攝影:陳順禎

場地提供:R ONE 御一空間

28歲嘅黃妍為了歌手夢,放棄了薪水不錯嘅marketing工作,到目前為此靠著積蓄過活,她笑言每次看到銀行存款減少時,都會十分擔心。

黃妍曾經身兼多職:補習、報社、公關公司、資料搜集員,當時所賺下來的,她大概也沒有想到會成了現在的追夢資本:「我覺得自己想做嘅事,唔應該煩到屋企人。以前想學琴,除咗要父母奏我去,又要額外拎錢出嚟,我係完全唔想。所以點解去到大學先學結他,因為我有好多part time,絕對唔會將興趣呢個擔子放喺父母身上, 呢個係好不負責任嘅行為。」大學畢業後,全職marketing的工作,雖然不算高薪厚職,但至少三餐溫飽,眼看存款愈來愈少,說不擔心是假的,加上近半年因疫情關係,工作受到影響,父母曾表示可以資助,但遭黃妍一口拒絕。「自從做歌手之後,已經無比家用屋企,加上而家搬出嚟自己住,所以要更慳。每次返屋企,都會整嘢食,又或者年初時,拎口罩返去,價值可能係低但都係一份心意。」

大學時才打工儲錢學結他,是因為不想花父母的錢,課餘時不時到街頭busking,直到在台灣嘅Live house被唱片公司發掘。

父母認為唔合符經濟原則

能夠追夢,是奢侈抑或幸運?黃妍其實也曾為這個冒險之旅定下了時限。「去台灣女巫(live house )演出時,已經打算有job就接,無就算,因為當時唔知自己追求啲咩,父母都有問點解我又唔簽公司,覺得我busking係一件折磨自己而且唔合符經濟原則,我仲記得喺台灣回程時,我喺飛機邊寫日記邊喊,因為喺女巫演出係心願,當時好似終於發完一場夢咁。」美夢的尾聲,是她在女巫被現在的唱片公司同事發掘了,一張合約令黃妍可以繼續追夢。從小就是乖寶寶的她,當初辭職做歌手時,曾擔心父母反對,直到看到兩老在Facebook點讚她的東西、問她IG Story的東西才發現原來父母一直默默支持自己。「我屋企係永遠都唔會講好說話,小時候跌倒阿爸一定係鬧我,好傳統中國人,愛係唔會講出口,以前唔識會覺得好harsh,但而家會知道係sweet。」

早前推出的《牆身有裂》是講述與父母之間的微妙關係。(IG圖片)

好多嘢都仲要進步

出道兩年多,退去新人光環,黃妍不敢怠慢,不斷發掘自己更深層的一面,透過作品讓樂迷知道她並沒有停下來。由文青曲風的《如何從夏天活過來》、《貪睡的人》到今年黑暗系列的《牆身有裂》大概是最好的證明吧。「成日都會同公司re-view ,知道自己音樂、寫作方面都要進步,就要去要睇多啲書或者戲。入行前我只係會聽小清新作品,但而家會聽泰文,甚至接下來有首歌嘅reference係日本band。」訪問中,黃妍不只一次提到創作歌手之路比較難,問到可曾擔心同公司的另一創作女歌手葉巧琳(Misha)分薄資源,她說:「如果擔心好多嘢就做唔到,唔可以睇其他人有咩,只可以睇自己有咩可以拎出嚟,雖然同係創作歌手,但大家有唔同特質,要捉緊自己嘅特質,唔好跟風,呢個係自己一直堅持同做緊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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