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申居留證】台內政部修訂外來人口證號編碼 指屬準公民待遇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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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政部10月28日通報,決定將「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格式,比照「國民身分證」之編碼格式修正,從而落實台灣政府的外籍人才延攬政策。
目前台灣的「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為「前2碼為英文字母+8碼阿拉伯數字」,未來將會按「國民身份證號」標準修正,亦即以「第1碼英文字母+9碼阿拉伯數字」作編碼。

台灣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右)(台灣內政部官網)。

據駐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介,香港永久居民可以「依親、工作、投資或專業(資歷)」等條件申請「居留證」,例如在當地投資滿600萬新台幣(約合152萬港元)以上。

持有者現仍要在英文版網頁訂車票

據通報內容,該部部長徐國勇於日前接受台北市美國商會topics雜誌專訪,透露當局為方便在台居留外來人口,務求其網上購物、訂票、醫療掛號或是加入會員等日常活動更便捷,研擬從源頭解除「結構性管制」,統一「國民」和「外籍人士」證號編碼方式:

等於是在食、衣、住、行上,讓居留的外來人口落實完整準公民待遇,是(台灣)移民政策上重大里程碑。

所謂日常便利,據知如台鐵正體中文版訂票官網目前只認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號」,其他證號持有者則要在英文版(或簡體中文版)網頁訂票,修訂後預計將無此隔閡。其次修訂編碼後,預料將更方便居留證持有人在銀行、郵局及電訊服務商辦理開戶手續。

居留證持有者無「國民補助」

按「樂活台灣網」今年1月介紹,台灣「外來人口」居留證和「國民」身份證差別主要有4項:「沒有國民補助;沒有投票權;沒有中華民國護照;不能出任公職。」

不過早在修訂編碼前,居留證持有者已在日常生活,例如買車、買樓、貸款、租屋、申請電訊服務、上網、出國旅遊、 換車牌、做生意等等,與身份證持有者無異,並且同樣享有當地健保福利。

另外居留證持有者毋須在台服兵役,亦不用放棄外國身份或護照;身份證持有者則負上兵役義務,並且不容持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