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ouza、Smith|追趕智慧城市潮流(下):建設之前的必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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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與爭鳴》編按:
世界各地的城市都在投入大量資源將其自身轉變為更富智慧的實體。毫無疑問各個城市付出的努力很寶貴也很重要,但是我們卻對這些投入的演變感到不安。我們經常發現這些計劃在技術和資料等方面投入集中大量資源,卻很少關注社會、經濟和公民因素這些方面。我們認為,需要重新建構有關智慧城市的對話。在過去幾年中,全球很多城市變得更加脆弱:基礎設施、經濟、社會、政治和公民因素都在影響城市的脆弱度。我們需要思考如何合理利用技術幫助民眾解決問題,比如維護和加強社會契約、負責任地實施技術方案、設計城市治理框架等問題。只有這樣才能體現每個個體的多樣性、利益、抱負和價值,使社區變得宜居、公正、可持續發展和有適應力。

作者:
Kevin C. Desouza|澳大利亞昆士蘭科技大學商學院管理系教授、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特約研究員、美國布魯金斯學會非駐院資深研究員

Kendra L. Smith|美國斯坦福大學人口健康科學中心副主任

譯者:
王奎明 |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智慧城市的建設需要有穩固的基礎。城市是不斷發展、複雜的實體。因此,關注一些基礎要素是很重要的,這些要素關乎我們如何創新並將其引入城市生態系統。本文從以下四方面開展研究調查:(1)重點關注社會契約和城市;(2)降低對外國進口的過度依賴;(3)鼓勵社區獨立自主設計方案;(4)搭建包容協作框架。以上方面對城市未來發展至關重要,但由於它們會產生連鎖效應,所以需要冷靜思考再採取行動。

 

 

(一)社會契約與城市
 
每個社會都存在社會契約,這些契約規定了一個社會成員彼此間的義務。社會契約是隱性和顯性元素的結合,它們包括憲法中正式的言行舉止、教育制度和社會保險項目,以及我們所秉承的社會規範。社會契約的簽訂旨在促使公民互幫互助、促進社區福祉。人們之所以團結起來形成社會,是因為社會中的很多問題與每個人息息相關。
 
對於城市來說,社會契約旨在滿足居民、商人和遊客的期望,以提高民眾的生活品質和社區福祉。城市得在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礎之上,再尋求諸如技術等更高層次的方案。譬如,對於住房問題嚴重的城市來說,開發具有尖端技術和互聯互通的城市飛地,僅僅是一個設想,不能解決實際需求。倘若只考慮技術層面而不去審視社區中存在的問題,將無法維護城市與居民之間的社會契約,反而會摧毀契約簽訂的基礎、加劇脆弱程度,發生抗議、暴力行為並喪失公眾信任等。
 
儘管所有社會都有社會契約,但它們的存在是受條件限制的。當某一方違反了契約或該契約不能滿足民眾需求時,契約就會失效,隨之引發脆弱性問題。巴基斯坦卡拉奇是一個擁有超過1600萬居民的特大城市。在這個城市中,犯罪和政治暴力極其猖獗。市級領導在公共事業、安全和服務方面沒有對民眾承擔應盡的責任,導致非正式治理機制已成常態。根據 Rizwan Hussain 的研究,卡拉奇非常規經濟和非正式定居點的設立,有效地建立了「城中城」,它們已經成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再處於社會的邊緣。卡拉奇當地社區沒有被脆弱性問題所擊敗,他們重新制定了社會契約,並在無政府狀態下自主開展反暴力行動。

 

卡拉奇

 

(二)減少對國外智慧城市解決方案的過度依賴
 
城市發展既面臨機遇亦面臨挑戰。依賴國外進口可能會促進當地的發展,但長此以往對當地發展不利。非洲國家的外國援助輸入是最典型的例子:幾十年來,其他國家一直向非洲或世界上一些極端貧窮的國家提供援助。單是美國就為非洲國家提供了大約20%的外援。這些貧窮國家得到援助固然可喜,但同時也損害了非洲國家的利益:雖然一些非洲國家的貧困問題有所緩解,但非洲某些國家卻變得比以往更貧窮。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資料顯示,2011年,賴比瑞亞獲得了76500萬美元的援助,這一數目占全國總收入的73%,但該國在教育和社會服務等重要領域表現不佳。正如英國前首相卡梅倫所說,外國援助並沒有對穩定政府起到重要作用,不會抑制國內腐敗,也沒有為其創造法治、資訊公開化和保障人權的社會,而這正是許多脆弱城市亟需的。
 
我們應該鼓勵學習本土知識。通常,智慧城市的建設主要向外界尋求設計方案,然後將其應用到自身發展中。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方法取得的成效不大。而找到具備專業知識的群體,這一點對於當地的解決方案而言是必要的。我們傾向于向專家尋求幫助,因為他們更熟知某個特定領域。同時,由於專家們精通某一特定領域知識和實踐,所以他們開展工作時更高效且不易犯錯。在專家的幫助下獲得收益當然無可厚非,然而在與專家合作的過程中很容易錯失學習本土知識的寶貴機會。
 
學習本土知識是一種動態的方式,它能夠使一個地區的居民瞭解自身及其周邊環境,並利用文化和歷史知識來提高生活品質。本土知識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它來源於社區,而且只能通過社區途徑獲得。本土知識包括一個社區的社會、經濟、哲學和技術,這些方面根植於人們內心並經常在日常生活中出現。若將更多精力放在本土知識而不是向外界求助,就會實現從原先集中化、技術化的解決方案,轉向關注有助於提高城市收益的主體,這樣就能激發更多公民參與其中。
 
此外,我們不能僅僅自上而下照搬照抄外國建設智慧城市的方案,應該借助本土知識讓更多公民參與到智慧城市建設中來。紐西蘭奧克蘭成立了獨立的毛利人法定理事會和太平洋人民諮詢小組,他們就本地居民關於戰略、政策、計畫和附例的看法,為奧克蘭市議會廳提供對策,最終形成與當地相適應的新倡議。同樣,菲律賓、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當地居民熱忱地為智慧城市建設出謀劃策,以此推動城市發展。

 

奧蘭克

 

(三)鼓勵社區獨立自主設計方案
 
若瞭解了有關智慧城市項目涵蓋的範圍之後,就會對大型技術公司向社區提供對策的現象習以為常。在社區中推廣技術的現象是否受人們歡迎不得而知,但它肯定會產生負面影響。許多城市管理的領導層急於從這些公司獲得新技術,卻不關心社會可持續發展。我們可以從 Hollands 的研究中找到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一些城市領導人曾高調地宣稱要建設智慧城市並保持在世界的領先地位。Hollands 認為一些城市存在的主要問題不在於技術層面而是社會方面,目前「智慧城市」這個概念引發的許多問題遠遠得不到解決。
 
外界為社區提供的解決方案往往會缺失一些關鍵資訊和機會。首先,外部解決方案通常治標不治本,提出方案的人不去考慮問題產生的社會和結構因素。例如,在印度100個智慧城市的建設中,決策基金的「專案」轉而將關注焦點放在了社區層面,提出需要有諸如清潔的居住空間、電力和自來水等基本設施。這些是對短期解決辦法的投資,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社區問題需要追本溯源。由外界為社區提供解決方案的做法,忽視了社會契約和專家的價值。激勵社區發揮創造力,不依靠外界力量而自主尋找對策,這對智慧城市的建設至關重要。
 
專家作為政策制定的主要參與者,在城市建設中扮演了家長式的角色,有時會阻止社區參與到智慧城市的建設,這種家長作風是不可取的。Cadribo 將非洲某個智慧城市項目形容為「墓地」,因為這個項目自始至終完全是由外界掌控的。社區成員說:「開發商已經到了知曉一切的境界,他們不關注社區本身的發展。」此外,由專家主導決策會加劇城市的脆弱程度,只從技術層面考慮會導致的後果不堪設想。
 
上文提到,巴塞隆拿的領導人勵精圖治建成了一座智慧城市。當時巴塞隆拿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因為早期的智慧城市靠無線上網、光纖網路以及整個城市的多產傳感等技術發展而且卓有成效。例如,通過傳感技術節省了城市公園的用水量;通過簡化的票務系統和強大的資訊更新系統為公交系統提供了更可靠的服務。然而,在2017年底,巴塞隆拿首席技術官和數位委員會成員法蘭西斯卡·布裡亞發佈了一份簡短的聲明,聲明中詳述了巴塞隆拿將重新思考其原本以技術為核心的舉措。布裡亞指出,他們將慎重考慮並反思技術能否增加人民福祉,並投入更多精力鼓勵公民參與城市規劃以達到集思廣益的效果。巴塞隆拿扭轉了以往的城市發展模式,實際上為未來城市發展技術創造了更多機會。

 

巴塞隆拿

 

採取包容性的舉措,使社區能夠解決自身面臨的挑戰,這是智慧城市發展和降低脆弱性的關鍵所在。社區建設能力指的是社區能夠實現自身變革。與機會成本的概念類似,若一座城市的技術得以改善,領導人自然就會降低對社區能力建設的投資,或減少在城市脆弱性治理方面所花費的時間、精力和開支,而加強社區應對挑戰的能力,則需要持續地將更多精力傾注在社區中,並保持公開透明。
 
加強社區建設能力,需要做到以下幾點:應該提升社區技能、評估社區的優先事項、建立夥伴關係和合理化結構、尋找資源並掌握社區所有權。社區能力建設十分必要,當社區自身承擔發展的責任時,由於社區對政府的指導和解決辦法的依賴程度較低,就不會輕易受到脆弱性的影響。通過某些特定資源,例如意識、技能、持續參與、持續應用、人際關係網路和領導能力,可以減少社區對外界的依賴程度。
 
 
(四)包容性協作框架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必須開始構建包容性協作框架。明晰協作治理的要素,有助於理解本質問題。協作治理大體上意味著管理和決策,涉及跨部門、政府級別、公民領域和其他行業的群體,協作治理的核心是各種利益攸關者參與集體決策。Ansell 表示協作治理是目前亟需的策略,它有助於回應公共部門問責制失靈、過度政治化以及反思專家權威存在的問題。此外,協作治理中也要應對複雜性帶來的問題;由於機構之間日益複雜、相互依存,因此更需相互合作應對這些問題。
 
包容性對協作來說至關重要,這涉及所有受影響的個體。David D Chrislip 和 Carl E. Larson 表示,一次成功的合作必須包含所有利益相關方。包容性是智慧城市建設和緩解脆弱國家問題的道德準則,如果提及的方案沒有涉及任何包容性的想法,則這種解決對策並不合理。為實現包容性的目標,需要努力拓展社會人脈。

 

Teamwork: What Must Go Right/What Can Go Wrong, Carl E. Larson & Frank M. J. LaFasto

 

在智慧城市的環境中,包容性意味著我們必須重新思考數字鴻溝。以往人們關注的是獲得技術和資料的物件。網際網路曾與社會和人口統計結果緊密聯繫,如性別、年齡和收入方面。資訊管道不一導致的不平等現象被視為「數字鴻溝」,阻礙了許多社會和政治方面包容性舉措的實施。因為發達城市中技術獲取、傳播較為便捷,所以不存在上述問題。技術採用、使用模式等方面或許比獲取途徑更明顯,這些基本上歸功於熟悉如何從技術中獲益的個體。
 
從技術中獲得最大收益並不意味著它總具有包容性和協作性。從很多實例中可以發現,雖然依靠技術從中獲得了特殊的利益,但實際上卻加劇了種族問題、拉大了社會經濟差距。譬如警務部門利用預測警務的例子:預測警務是一種分析技術,利用過去犯罪的資料,如時間、地點和犯罪性質來鎖定目標。警務部門都希望能夠事先預測案情,然而在預測中存在著明顯問題,譬如這樣會把目標限制在之前監視過、違法過的人群中。
 
此外,有些人可以借助技術收益頗多,而另一些則只是在臉書(Facebook)上流覽招聘廣告尋找就業資訊。研究人員發現許多公司(包括威瑞森、亞馬遜、臉書)張貼的就業廣告中對年齡有限制,這種做法在美國是違法的。在一項對汽車保險商的研究中,研究人員發現加利福尼亞的一些保險商對居住在少數民族社區的個人收取較高的保險費。
 


對技術設計與實施方法的反思
 
當我們反思技術設計和實施的方法時,我們發現城市的脆弱性並不會持續存在。下面是筆者在思考如何使城市建設更具智慧的過程中,為研究人員、從業人員和決策者提出的設計方案。
 
(一)關注強化社會契約
 
在維護和加強與城市的社會契約時,城市應不斷評估自身發展狀況。我們秉承的社會契約是對共同體的認可。這並不只是為了避免社會再分配不公或者不合理的社會分工等問題。社會契約也意味著在權利和義務之間有一種聯結,即民眾和機構之間彼此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些責任主要涵蓋了益於社會整體的服務,如經濟安全、網路安全和教育,這與每個人的利益息息相關。
 
我們應該用一種審慎的眼光看待每座城市的智慧城市項目,關注點應該放在對社會的貢獻和投資的機會成本方面。同時有必要反思技術的發展:有理論提出技術進步對社會發展有益,但這種說法並不科學,難道發展技術比關注教育制度、社會和收入不平等、暴力事件以及向窮人提供基本保障更重要嗎?盲目的技術投入會給社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城市領導人除了考慮技術發展的益處之外,也應該認真反思能否覆蓋投入的成本和承受隨之帶來的後果。

 

 

(二)與利益攸關者共同合作
 
智慧城市的建設包含對社區的改造,主要是與外界(如私人公司)合作構思方案並具體實施。它通過徵求各方意見、評估建議書的要求並選擇合適的機構來完成這項工作,因此這種方式效率較高。採取這種方式得出的以下假設,會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1)RFPs 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在預測專案業績時是有價值的;(2)外部機構能夠為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3)社會是創新的被動接受者。上述做法沒有把握因地制宜的機會,忽略了社區文化和環境對城市發展的作用。
 
社區的本土知識不容忽視。我們要吸納社會人士參與到社區建設中來,因為他們可以為社區提供不可或缺的資料和背景。顯然,這一設想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實現,而且當地資訊的收集工作也不是輕而易舉就能完成的。所以,應該尋求更好的合作方式來改善這種狀況。例如,鼓勵研究生物多樣性的科學家給予本地居民機會,參與到生物多樣性資訊和土地水質的管理進程中。一些社區賦予當地居民權力,設計並實施自己提出的方案,支持生物多樣性的做法等,這些舉措提升了當地居民對社會公共問題的興趣,以及對生物多樣性的認同感。此外,這種參與方式改善了智慧城市所需的文化和環境。
 
目前學界認為只有資料和資訊才能瞭解到社區中發生的事情,這一說法缺乏依據,因為社區可以採取其他的方法,如詢問和傾聽居民的訴求來明晰他們的需求和願望。當前我們常常用「一般」的水準發展技術,盡最大能力做「最低分母」,這種情況導致只有在涉及到隱私、安全、資料共用等問題時,才去扭轉人們和社區的價值觀。對於這種情況需要採取措施使其改變。
 
居民可以通過市政廳、頭腦風暴和公民科學等途徑參與到社區建設中。通過一些正式或非正式會議,市政廳可以為社區提供表達和回饋意見的管道。頭腦風暴是一個外部功能,一群人齊心協作或獨自發揮創造力,這種方式可以激發個人或群體參與組織活動、政治行動、非正式學習和相互支持的潛能,為社區開展行動提供機會。公民科學能使社區居民通過收集並分析資料的方式廣泛參與到科學專案中去。上述每種方式各有優缺點,但它們都是社區可以用來打交道的方式。
 
 
(三)超越「大爆炸」的方法
 
在提出解決對策階段,應避免包羅萬象「大爆炸」似的解決方案,而是自下而上地從社區中提出設計方案。雖然小型項目附帶的風險較小,但是可供學習的機會卻不小,而且如果小型項目開展順利,便可達到收放自如的效果。

 

與此同時,需要建立靈活且適應能力強的系統,這種系統可以應對一系列的突發狀況,並有能力改變人為或自然因素引發的環境問題。從簡單的能量守恆角度分析,系統越大,其生存和執行所需的能量就越多,因此難度係數就越大。所以在提出方案的階段,需要認真考慮系統設計的優先順序,這樣便可以在多種平臺系統中學習掌握電腦運行和系統工程原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有必要對當前以科技為中心的智慧城市進行反思。目前社區面臨的嚴重挑戰雖然可以用技術來解決,但不能僅靠技術單方面的力量。建設智慧城市的主張令人心嚮往之,城市建設者不能受技術束縛,應該有勢在必行的決心。可是知之非難,行之不易,雖然目前大部分人工作生活的城市較為穩定,但是相關資料顯示這些城市已經表現出早期的脆弱特徵。城市領導人必須在建設智慧城市的大潮中審時度勢,集中力量促進社區建設,與社會各界通力協作,提出科學技術與社會人文因素兼具的智慧城市建設方案。


 
* 本文原載於:《探索與爭鳴》201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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