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火青春》:社會系統問題與制度暴力下的「生還者」|方川明

撰文:方川明
出版:更新:

作者|方川明

 

【按:本文寫於8月11日之前,筆者的一些想法已經更變。另本文不代表 01哲學 立場】

近日香港警民之間的衝突,日趨激烈,警方與示威者互相仇恨和鄙視(據說,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公開地稱示威者是「蟑螂」(曱甴)),讓我想起《怒火青春》(法語:La Haine,直譯意思為「仇恨」或「憎恨」,下稱《怒》)。這一齣95年公映的法國電影,是馬素・卡沙維治(Mathieu Kassovitz,但相信大家對他的印象,是從他擔當男主角的《天使愛美麗》(Le Fabuleux Destin d'Amélie Poulain)得來)的自編自導處女作。它為當年僅得27歲的卡沙維治,贏得了該屆康城影展的最佳導演獎,好不厲害。據說,卡沙維治是從美國黑人導演史碧克・李(Spike Lee)的作品《為所應為》(Do the Right Thing, 1989,下稱《為》)獲得靈感,然而,他扔棄了《為》的鮮豔色彩,改為冷峻的黑白色為基調;同時,仿效《為》的社會關懷,卡氏把鏡頭聚焦法國的窮街陋巷。就此,筆者大膽地說,《怒火青春》和漢尼卡(Micheal Haneke)的法國電影《偷拍》可以二合為一:倘若《偷拍》呈現了社會上流(資產及中產階級)眼中的法國,恬靜、和諧的中產生活表象下存在暗湧,那些一直被壓抑著的——來自社會下流的,或是個人不光彩的往事——殘渣偶爾浮現;相對來說,《怒》是一個「平行宇宙」,它為觀眾呈現了低下階層的角度,讓我們看見貧民窟居民眼中的法國(一個污濁不堪、動盪不安的爛地方),是為法國出口的文藝電影中罕有的視域,也是《偷拍》一片(的世界觀裡)所指的「被壓抑之物」。

 

從左至右:Vinz、Said、Hubert(《怒火青春》電影劇照)

 

《怒》的故事圍繞三位年輕人,分別是阿拉伯少年 Said、猶太人 Vinz,及黑人青年 Hubert,他們都是住在貧窮郊區的「街坊」,整天不是在街上流連,便跟幫派分子混。面對這班小混混,市長視之為蟑螂般的存在(補:蟑螂的比喻,完美地包含了「被壓抑之物」的特性,叫人憤恨又恐懼。首先,依其習性,蟑螂喜歡潛伏在不可見的黑暗之中,譬如床底或廚房裡的空隙。人們的基本共識是,只要牠們不露面,哪怕蟑螂是客觀上存在於家中暗角,我們仍可主觀地預設牠們不存在。但當一隻蟑螂在家裡的可見之處現身,隨即激發我們內心的恐懼:蟑螂真的存在!不僅表示牠們連群結隊,包圍著我們的家居而生,還證實了人們沒法穿透、未能掌握的黑暗空間是確然存在的。換言之,我們走過的每一塊地磚,當中的每一道裂縫,均充滿危機。這一種柏克萊式——存在即被感知——意識形態,正是齊澤克所說的「未知的已知」(unknown known)的認知程序)。為整市容,市長周不時命令警員,驅逐在公屋天台上消閒的小混混。重點是,主角住的地區連日發生了暴動,全因警方濫用暴力。在一次扣押行動中,警方「誤」把一名無辜青年打至昏迷重傷,送院急救,危在旦夕。與此同時,警方在行動途中,掉失了一把警槍,懷疑被示威者取去,弄得人心惶惶。故此,電影瀰漫著極之抑壓的氣氛:警民互相仇視、互不信任。觀眾可以感到,任何一方稍有不慎,擦槍走火,整個貧民區便壓力爆煲,衍生大規模的殺戮或暴力鎮壓。傷者是 Vinz 的好友,偶爾拾到警槍的他,在 Said 和 Hubert 的陪同下,浪蕩街頭,游移在黑市賣槍,或是殺警復仇的念頭之間。

 

《怒火青春》電影海報

 

也許,齊澤克(Slavoj Žižek)的暴力學(原理詳見筆者的下列文章),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答案。電影的氛圍之所以如此繃緊,因為它有效地描述了一股客觀的暴力。換言之,事情已不是個別示威者、個別警察的死傷問題,已達致更廣泛、更全面的程度,並牽涉每一名警員、任何一位貧民的性命。

 

齊澤克暴力學:反思近日香港暴力影像源由|方川明

 

另一方面,根據齊澤克的說法,我們可將之定性為系統的暴力:這是一個國家治安機器加害平民的過程,他們以執法者的名義,行駛私刑、動用暴力,勢把人變成「奉公守法」的良民。所以說,無需血花四濺的影像(主觀暴力),觀眾一樣感受到咄咄迫人的暴力。那麼,爭執的兩方可以互相溝通,繼而化解危機嗎?根據洪席耶的歧異論(原理詳見筆者的另一篇文章),社會的不同階層是沒法溝通的。

 

洪席耶《歧異》:代議士、警察和學者都是公安?|方川明

 

準確地說,「政府或管治階層要聆聽市民的聲音」、「上層社會和低層社會要好好交流」等類似想法,對洪氏而言,只屬烏托邦式幻想。猶如戲裡的其中一幕,一隊記者團隊特意去貧民區採訪,試探暴動實情和傷者情況,結果惹來 Vinz 及其他居民的反感。最後,雙方交涉無果,攝影師唯有紀錄 Vinz 向鏡頭說髒話的情況。就此,儘管記者們自命客觀,自覺不抱立場,但他們的產物終究是偏頗的。除了取鏡及節目時限等「物理」因素,限制了紀錄內容,以致沒法「還原」全面的、清晰的事況;更重要是,記者暗裡預設了第三方的存在:一些坐在電視機前,觀看新聞報導的城市人及其他中上流人士。故此,正如記者的提問可見,郊區貧民一早被設為跳樑小丑般的存在,記者及其讀者是以奇觀式的心態觀之,是故 Vinz 等人的發言權早已報廢。洪席耶的想法是,任何溝通方案,包括代議政制,都是(自覺又好,不自覺都好)試圖消除政治的治安手段。然而,一些看似消極的行為,卻是唯一有效的溝通。比方說,Vinz 向鏡頭說髒話,著實是表達了他的意見,只是上流人士不會理解,也不可能理解罷了(因為雙方的語境不同);另外,街頭衝突作為一種政治的表現,亦可視為示威者向沒法理解自己的當權者的交流方式。

 

欣賞更多《怒火青春》電影劇照:

+10

 

在電影的結尾,因為一次失誤(注:不劇透了),連一直充當超我角色(負責壓制情緒容易失控的 Vinz)的 Hubert,也拿起槍來,決意為好友報仇。由此,我們不得不問,電影豈不是鼓吹「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道理嗎?非也,《怒》的激進之處,不是它播放了 Cut Killer 的 hip-hop 歌曲〈Nique La Police〉(直譯意思:「操你媽的智障警察」),不是它呈現了警察、市民反抗及大圍捕等影像(上述種種只屬主觀的暴力);而是它呈現衝突雙方陷入困局:無論是 Vinz 又好,被整的警員也好,Hubert 都好,無一不在「施害者」和「被害者」的身分之間迴轉。也就是說,當被害者的,以施害者的施害方法回擊時,新的受害者隨之誕生;然後,雙方繼續互相攻擊,大家都自視為「受害者」,皆把責任推給(自己眼中的)「施害者」一方,沒完沒了,不斷循環。就此,非洲印裔思想家馬穆德・曼達尼(Mahmood Mamdani,補:多得友人介紹,筆者才得知這位傑出的思想家)研究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的解殖過程中,提出了「生還者」的概念,以便我們跳離「受害者——施害者」僵化的二元對立。藉此,除了不再彼此指責為罪人,貧民區的居民和警方必須共同承擔大家的責任,同時承認雙方都是社會系統問題的受害者。道理很簡單,難道貧民不是政府施政失效(及保障少數人的既得利益)而致嗎?同時,警方不是被強行夾在示威者及政府之間,作政府的爛頭卒,淪為兩邊不討好嗎?一切的起因,是日積月累的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加上政府不擅調整所釀成的災難。總之,貧民和警方都是政府施政無效(及各樣社會問題)的生還者。換言之,恰似剛才的記者視點,難道《怒》不是同樣的預設了既定立場嗎?它一直是以郊區貧民的角度,向觀眾呈現「作為受害者的平民」的世界。因此,我們需要跳離電影賦予的視野框架,才能打破警民仇恨的圈子。

最後,正如電影的結局,本文也以 Hubert 的寓言作結:「這是一則有關社會墜落的故事。每下降一毫米,社會都會自我安慰說『目前還不錯』;再下降一毫米,社會仍然說『目前還不錯』。問題不是你為何墜落,而是你選擇怎樣著陸。」

 

評分:4.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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