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追求時,我們在追求甚麼 (三)

撰文:曾瑞明
出版:更新:

像我這樣的中年男子,都愛哼哼劉德華的〈真我的風采〉︰「前路就算似障礙賽/歷盡艱辛總把頭抬/背起笑聲收起我感慨/活出真我的風采。」隨著歌詞,那個「真我」好像也浮現出來。


重要聲明︰那個「真我」是我自己哼出來的,不是人家幫我或者迫我找出來。

 

如果政府說要幫我或迫我找出真我,我們就很容易想到極權了。在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小說《美麗新世界》(Brave New Wolrd),人們按政府的美好人生計劃生活,全部行為,包括性行為都受到制約。在葉夫根尼.薩米爾欽(Yevgeny Zamyatin)的《我們》(We),政府甚至厲害到要向外星人宣揚甚麼是美好人生。

 

極權政府不只控制你的行為,還有你的思想。一言以蔽之,跟它走。她說1+1=3,你不要説2。

著名的自由主義者、政治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在〈自由的兩個概念〉(Two Concepts of Liberty)一文就指出,真我和假我之分,是極權政府常用之武器。他們會義正嚴辭地告訴你,停留在欲望滿足的,只是假我。為了讓你得到真我實現,政府有道德理由「強迫」你做一些事,此謂之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

 

所以,不准你看色情電影,飲酒,吸毒,全是為了你的好!不是,是為了你的「積極自由」。自由最後用來證立強制——這就是積極自由的吊詭之處。

 

柏林指出我們更應爭取的是那種不阻止、不限制你的自由,即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他說︰「我漠視所有人和社會聲稱為了真我而去欺凌、打壓和虐待。」

 

追甚麼當然是重要問題,但你總要讓人家自己追呀。

 

不過,不少人卻指出自由主義會導致人的墮落。人們陷於自己的欲望中,但自由主義者卻不能批評他們,不能改正他們。一個人整天只對著手機玩遊戲,你不能批評他,不能說甚麼——因為這是他的自由。

這批評是不公道的。

 

因為,自由雖是美好人生的必要條件,但卻不是充份條件。意思是沒有自由,一定沒有美好的人生。即使沒有「自由地」擁有學識、健康和朋友, 即使它們何其美好,那也不是甚麼,因為那不是我的選擇。

 

但是,就算有自由,也不保證我們的人生就會好,因為我們會意志薄弱,我們會受傳媒唆使,我們會隨波逐流。不過,那不是自由有問題,是我們運用自由的能力有問題。

 

另外,誰能有信心說他自己的「善的清單」是客觀並放諸四海皆準的?就算它們真的是善,但是否就要排拒其他?好和善是否多元?你說吸毒不好我可以同意,但吃那種菜系才是最佳?政府說歌劇有品味,那麼粵劇呢?

 

如果政府擔起推廣善的重任,恐怕怎樣也會出現壓迫了。不如讓每個人自己來試試吧。讓人自生自長吧,此之謂「不生之生」也。

 

自由主義者未必要否認自我有高下之分,真假之分。她只是告訴你,這不僅是道德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我們不可將決定「那個我話事」的權交給政府。

 

不過,我們都是活在社群中,人與人之間追求自己的美好人生時或者順著自己欲望生活時,有沒有限制。有的。那就是彌爾(John Stuart Mill)的「傷害原則」,也即是每個人的自由範圍以不傷害他人為限,如果你運用你的自由而傷害他人,政府就可以合理地限制你了。你在房間看色情影片你自己的事,你公開發佈則是另一回事——這也是自由主義重要的公私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