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是在說謊,還是在胡扯?關於謊言的哲學分析

撰文:劉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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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擁有權力的胡扯之人,我們不能再僅僅只是聳聳肩說一句「扯淡」就過去了。「警惕是對抗胡扯最好的方法。」而警惕,真正就是在乎真相。

特朗普上任僅兩周,這位新任美國總統與美國主流媒體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緊張。僅上任一天,特朗普和他的白宮發言人就開始不顧證據地指責媒體不實報導其就職典禮的人數。接著,特朗普在推特上宣稱,如果不是數以百萬計的非法投票,他就會同時贏得選民票(popular vote)。然而證據表明,這絕對是錯誤的。主流媒體沒有放過這些不實言論。NBC新聞將這些成為假話(falsehood),《紐約時報》甚至在頭版將特朗普的言論稱為「謊言」{註一}。總統與媒體的關係更緊張,同時媒體將這些言論稱為「謊言」在媒體界也引起很大的爭議,特別是當媒體被認為需要報導事實與真相時,將言論稱為「謊言」似乎同時報導了說話者的意圖,這未必是恰當的新聞報導。問題正好是,特朗普是在說謊嗎?

 

哲學或許可以幫助我們回答這個問題。說謊是否道德?這是哲學中爭議不斷的問題。然而,討論這一問題之前,我們似乎也需要先定義什麼是說謊。謊言的定義因此也成為哲學需要討論和解決的問題。哲學中對謊言定義的討論,或許能夠幫助到我們去解決上述的問題。

除了髮型以外,大放厥詞也是特朗普的一貫招牌(資料圖片)

 

謊言的四個必要條件

 

什麼是謊言?儘管沒有普遍被認可的標準定義,哲學中對謊言的傳統定義至少包括四個條件:

 

說話者在說謊,當且僅當,1)說話者說出的是一個陳述句,2)說話者相信這句話是假的(或者她不相信這句話是真的),3)說話者的陳述是對著另一個人或一群人說的,4)說話者有意圖令說話物件相信這個陳述是真的。{註二}

 

假想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就能理解這個看似非常技術性的定義。假設在愚人節,韻詩剛從家裡出來,見到妹妹紫棋,對她說,「家裡著火了。」旁邊路過的敬軒聽到之後,覺得事態緊急,於是打電話通知消防。

 

在這個例子裡面,韻詩對紫棋說了一個愚人節的謊話。這個情況符合上述的傳統定義。韻詩的話是一個陳述句。如果她說的是「家裡著火了嗎?」,這是她並沒有說謊,而不過是一個提問。如果她說「回家點火」,這就會變成指使縱火而不是說謊了。另一方面,韻詩剛剛從家裡出來,她當然知道家裡一切正常,所以她不相信家裡真的著火了。同時,韻詩是對著紫棋說的話,她要做的正是讓紫棋成為「愚人」,所以韻詩有意圖,希望說話的物件紫棋相信家裡真的著火了。韻詩是對紫棋說了謊。但是,儘管路過的敬軒聽到並相信了,但是韻詩並沒有對敬軒說謊,她並沒有欺騙敬軒的意圖。

 

哲學的分析正是為了找到概念的充分和必要條件,而這個例子和上述的傳統定義就是在分析說謊的必要與充分條件。定義中的四個條件分別就是說謊的必要條件,這意味著,說話者只要不符合其中的一條,她就並非在說謊。反過來,這四個條件加在一起,就是說謊的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如果說話者都滿足了這些條件,那麼她就是在說謊。

 

於是乎,如果媒體要指責特朗普在說謊,那麼媒體指責的是,特朗普說出了一些他相信是假的陳述,意圖欺騙美國人民,讓她們相信這些陳述是真的。當特朗普說,有一百五十萬人參加了他的就職典禮,或者,有幾百萬人非法投票了,他當真說謊的話,就意味著,他本人相信這些陳述是假的,並且意圖欺騙美國人民(至少他的追隨者)相信這些都是真的。媒體作出這樣的指責,當然會引起激烈的討論。特別是,這個指責中,認定特朗普意圖欺騙美國人民。如何報導領導人的意圖,自然是媒體需要非常謹慎地處理。如果無法證明特朗普意圖欺騙,那麼他就不符合說謊定義中的必要條件,他並不是在說謊。所以,媒體報導錯了嗎?

 

然而,說謊的定義中,一定需要意圖欺騙的條件吧?

意圖欺騙是說謊的必要條件?

 

考慮以下兩個例子:{註三}

 

假設小紅因為聽信了某些謠言而找敬軒報復,儘管她不知道敬軒是誰,只知道敬軒是一群人中的一個。她威脅要求敬軒站出來。這時,敬軒不想朋友們受罪,站出來說「我是敬軒。」然而,旁邊的韻詩也站起來,說「我是敬軒。」接著,紫棋也站起來說,「我是敬軒。」耀明也站起來說,「我是敬軒。」……

 

又或者假設,法庭審判黑社會頭目韓琛,有大量證據證明他謀殺。其中有目擊證人偉強看到韓琛謀殺的經過。偉強知道,除去他的證言,其他的證據十分有力,足以證明韓琛罪名成立。同時,偉強很害怕韓琛的手下會報復。所以,出庭作證時,偉強為了保命,說「我沒有看到韓琛謀殺的經過。」

 

這兩個例子都對謊言的傳統定義提出挑戰,特別是傳統定義中的意圖欺騙的必要條件。傳統定義認為,說謊者有意圖令對方相信所說陳述是真的。兩個例子正好提出反例。

 

在第一個例子中,韻詩、紫棋、耀明所說的話,在我們的直覺看來就是謊言,但是她們說話時似乎並沒有意圖令小紅相信她們自己的陳述是真的,相信她們是敬軒。相反,她們的意圖更像是希望小紅不要相信自己的陳述,從而令小紅也不相信敬軒所說的「我是敬軒」是真的。

 

第二個例子中,偉強可能根本沒有意圖去使得任何人相信他的陳述是真的。他僅有的意圖可能是希望避免受到報復。但是,在我們看來,偉強的確說了謊。

 

這兩個例子說明,有一些謊言並沒有意圖去欺騙對方相信其陳述為真。這樣說來,意圖欺騙就不應該是謊言定義中的必要條件。不少哲學家持有這樣的看法。例如美國哲學家卡森(Thomas Carson)認為,意圖欺騙不需要成為定義謊言的必要條件。在他看來,只要說話者說出了她認為是假的陳述,並且在說話時的語境下她保證了她的陳述為真而非相反,這時,說話者就是在說謊{註四}。在第一個例子中,韻詩等勇敢站起來回答問題。這個就是她們保證其陳述為真的語境;在第二個例子中,偉強出庭作證的語境中他保證他的陳述為真。所以她們的陳述都符合卡森的謊言定義。

 

若如此,媒體指責特朗普說謊,就不需要證明特朗普意圖欺騙了。作為美國總統,在正式場合下對民眾公開發言,這個語境下的特朗普就保證他的陳述是真的。這時如果特朗普對民眾說出他相信是假的陳述,那麼特朗普就是在說謊。媒體就沒有必要去證明特朗普的意圖是要令民眾相信他關於就職典禮人數、非法投票的陳述是真的。

 

當然,意圖欺騙是否謊言的必要條件有很大的爭議。譬如哲學家拉奇(Jennifer Lackey)認為,意圖欺騙必須是謊言的必要條件,否則指責別人在說謊的道德譴責就無從談起了{註五}。上述兩個例子中,說謊者其實都在意圖欺騙,但我們未必需要對欺騙進行狹窄的理解。在更寬的理解中,欺騙除了讓對方相信假陳述以外,還可以僅僅只是隱瞞資訊。隱瞞資訊也是一種欺騙。兩個例子中的說謊者都是通過隱瞞資訊來誤導聽者,所以也符合傳統定義{註六}。於是乎,在拉奇看來,意圖欺騙仍然是說謊的必要條件。不過,這時候需要的證明就弱了很多。根據拉奇的定義,媒體指責特朗普說謊,媒體需要證明特朗普有意隱瞞資訊就足夠了,比如證明作為總統,他獲得證據可以說明他的陳述是假的(證據都是公開的),但他並沒有說出來。這時,指責特朗普在說謊,似乎並不是問題。

「另類事實」作為回應

 

面對媒體對特朗普言論不實或者特朗普說謊的指責,特朗普的團隊也進行過不少的回應。媒體指出特朗普所說「大選結果中有數百萬非法投票」是謊言時,白宮發言人回應,特朗普是根據他特有的資料而作的發言。更著名的是,面對媒體指出特朗普就職典禮人數並非史上最多的證據時,白宮顧問凱莉安.康威(Kellyanne Conway)說,白宮發言人只是給出「另類事實」。這些都是為了回應,特朗普並沒有在說謊。

 

根據上述說謊的定義的討論,說話者在說謊的其中一個必要條件是說話者相信她的陳述是假的,或者她不相信她的陳述是真的。也就是說,說話者在說謊,僅當說話者相信其陳述為假,或者說話者不相信其陳述為真。根據條件句邏輯中的否定後件否定前件原則,只要說話者相信其陳述為真,說話者就不是在說謊了。這正是白宮發言人和白宮顧問嘗試要做的事情。只要說明特朗普相信他的陳述為真,他就並非在說謊。

 

自然,這是非常符合邏輯的思路。然而,實際的結果是什麼?各種證據表明,特朗普就職典禮的人數並非史上最多,大選中並不存在數百萬非法投票。這時候為了避免說謊的指責,強行要說特朗普相信他所作的陳述,這不正正表明,特朗普十分無知嗎?作為美國總統,無知的特朗普帶來的可能是更嚴重的災難。

哲學家哈利.法蘭克福和他的成名著作《論胡扯》(On Bullshit)。(資料圖片)

 

不關心真假的胡扯

 

也許,特朗普並非無知。他並不相信那些他所作的明顯是假的陳述。也許,他根本不在乎不關心他的這些陳述是真是假。作為曾經的真人秀明星,他需要的可能是鏡頭的聚焦,觀眾的關注。就如他在選舉之前所作的一樣,在推特上把他看到能夠吸引眼球的陳述發出來,不管其真假。當他在推特上發佈假資料時,福克斯新聞的保守派主持人奧萊利(Bill O’ Reilly)也質問特朗普。而特朗普的回答是,「難道我就要每一條去檢查它們是否為真嗎?」

 

當特朗普不關心真假地做出各種陳述判斷時,他或許真的沒有說謊。然而,這意味著,特朗普正在胡扯(bullshitting)。什麼是胡扯?哲學家哈利.法蘭克福(Harry Frankfurt)在他的名篇《論胡扯》(On Bullshit)中認為,說話者在胡扯,就是他根本不在乎他的陳述是真是假便做出判斷。胡扯的本質正是這種對真的漠不關心{註七}。特朗普在扯淡,不在於他的陳述是假的,而是他虛偽。因為胡扯並不在乎真假,所以胡扯的人未必在說假話。不過,法蘭克福提醒我們,「在事實或者他認為的事實方面,胡扯的人也許並沒有欺騙我們,或者甚至沒想過要欺騙我們。他必然嘗試要欺騙我們的,是他的企圖。他唯一不可缺的特徵是,他以某種方式歪曲了他的目標。」{註八}

 

說謊者還需關心真相方能說出謊言。胡扯的人並不需要。「他毫不在乎他所說的是否正確描述了現實。他不過挑出話來,或者編出話來,以符合他的目的。」{註九}「在一點上,比起謊言,胡扯才是真相更大的敵人。」{註十}

 

一個擁有強大權力的人在胡扯,結果甚至會更加糟糕。我們不知道他將帶來什麼,或者將我們帶向哪裡。借用主持人莊司徒(Jon Stewart)的話{註十一},胡扯的人可以用胡扯把本來不好的東西講得好聽,「不是『穆斯林禁令』,只是主要人口是穆斯林的地區的禁令」;也可以把糟糕的東西隱藏在大量的胡扯之中,「這些都是移交我生意的檔,律師見證,我全心當總統。」中間藏著的是,「我的兒子們管理我的生意,背後有我在當美國總統。」;胡扯的人還可能用胡扯拖延該做的事情,「等我的審計結束就會公開我的稅單」「美國人民不關心我的稅單」,事實上,稅務局說現在公開沒問題,超過一半的美國人民很關心。


面對擁有權力的胡扯之人,我們不能再僅僅只是聳聳肩說一句「扯淡」就過去了{註十二}。「警惕是對抗胡扯最好的方法。」而警惕,真正就是在乎真相。

 

附註:

 

 {註一} Michael D. Shear and Emmarie Hueteman, Jan. 23, 2017, 「Trump Repeats Lie About Popular Vote in Meeting With Lawmakers」, The New York Times,  https://www.nytimes.com/2017/01/23/us/politics/donald-trump-congress-democrats.html?_r=0

 {註二 } Mahon, James Edwin, "The Definition of Lying and Decep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6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URL = <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win2016/entries/lying-definition/>.

 {註三 } 兩個例子參考Lackey, J., 2013. 『Lies and deception: an unhappy divorce,』 Analysis, 73: 236–248. p. 239.

 {註四} Carson T.L., 2006. 『The Definition of Lying,』 Noûs, 40: 284–306., p.298.

 {註五} Lackey 2013, p.237.

 {註六} Lackey 2013, pp. 241-5.

 {註七} Frankfurt, H. 2005, On Bullshit,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 34.

 {註八} Frankfurt 2005, p. 54.

 {註九} Frankfurt 2005, p. 57.

 {註十} Frankfurt 2005, p. 61.

 {註十一} Jon Stewart在最後一期 「The Daily Show with Jon Stewart」的講話,於2015年8月6日播出。

 {註十二} Jon Stewart在最後一期 「The Daily Show with Jon Stewart」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