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提:和諧的建築形式 (04/25)

撰文: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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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釋仁

 

文藝復興是一個天才湧現的時期,達文西、米開朗基羅和拉斐爾的名字幾乎無人不曉。文藝復興表現出與中世紀時期截然不同的精神形態,人們不願再停留在宗教默禱和冥想中,不再堅持抽象的靈肉對立,轉而追求人的全面發展,達文西、米開朗基羅、拉斐爾這些人們,都是非常全面的人,既有文化學識,又有激情和細膩的情感、又有優美強健的體格,又是偉大的天才。恩格斯曾把他們稱為「文藝復興的巨人」,又說「這是一個需要巨人而且產生巨人的時代」。其實文藝復興時期的巨人,又怎會止於上述三人﹖其實尚有一位在當時被人認為是天才和通才的人,他是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建築師、建築理論家、作家、詩人、哲學家、雕塑家,還是運動健將。他就是萊昂・巴蒂斯塔・阿伯提(Leon Battista Alberti)。

 

萊昂・巴蒂斯塔・阿伯提(Leon Battista Alberti)

 

阿伯提是在文藝復興初期就已經關心造型藝術和建築理論的人文主義學者,不過他早年其實並沒有對建築理論表現出太大關注,但後來結識了一位侯爵埃斯特(Leonello d'Este),正是此人把阿伯提引向維特魯威(Vitruvius)的建築學著作。維特魯威是古羅馬的建築師,曾撰寫了一部名為《建築十書》的建築學著作。在文藝復興時期,人們對長久以來佔有統治地位的基督宗教的藝術範式漸感到厭倦,希望回到古希臘羅馬文化世紀尋找其他可能的藝術範式。在這個思潮的影響下,在15世紀上半葉的佛羅倫斯,維特魯威和其他古希臘羅馬名人們成為人們爭相研究的對象。

不過,要研讀古希臘羅馬時代的經典又談何容易,如果缺乏相應的古典語文能力,那就只能望洋興嘆。在人人都追捧古希臘羅馬文化的風潮下,侯爵希望阿伯提能夠負責翻譯和評注維特魯威的著作,阿伯提接受了侯爵的請求。不過很快就發現維特魯威的古書抄本的行文有不少紕漏,而且,更可怕的是,古書抄本竟然同時出現拉丁語和古希臘語混淆在一起的情況,無怪乎當時的人們看不懂這個抄本。面對這個情況,阿伯提索性參考維特魯威的《建築十書》,並結合自己的心得,最後寫成了自己的建築學著作──《論建築》。

 

阿伯提《論建築》(意大利文:De re aedificatoria/英文: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

由阿伯堤所設計的魯切拉宮(Palazzo Rucellai),建於1446年到1451年,位於意大利佛羅倫斯魯切拉廣場。(網絡圖片)

 

阿伯提在《論建築》中依次對建築物的外形輪廓、材料、裝飾進行詳盡和深刻的探討,但很快就發覺對建築物裝潢的探討,不能不涉及美學問題,這意味著阿伯提不能回避對美作出確切的定義。理由是當人們說一樣東西是美的時候,不可能不首先知道或領會什麼是美。儘管阿伯提對於建築美的探討多受維特魯威的影響,不過阿伯提對美的定義,並不是全然承襲維特魯威和古希臘羅馬的思想家,而是自然界。阿伯提在《論建築》中指出,美在於和諧。他表示美是所有部分之間的和諧,各部分和由它們構成的整體吻合無間,比例有序,以至於添加一分或減去一分,就會毀掉了整個對象。

 

阿伯提強調美在於和諧的觀點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體現了自文藝復興以來,人們對自然產生了強烈的觀察興趣所使然。在中世紀,宗教默禱、懺悔和以宗教為目的的勞動成為人們生活方式,不過自宗教改革和文藝復興以後,人們慢慢厭倦了這種生活方式,而且人們在經過長時間的勞動,通過改造自然界,一方面肯定了自身的力量,另一方面發現自然界並不是一堆僵死的、有待人們加工的材料,而是一個和諧的有機整體。在自然界中,山水林石飛禽走獸游魚彼此和諧共融,共同構成一幅和諧的整體圖景。對於阿伯提而言,自然本身體現了和諧的美學範式,自然是一切形式的大師,好的藝術家不一定是個創造大師,能夠從無中生有制訂出前所未有的美學範式,而是能夠就自己的心智所能,師法自然界這位傑出的工匠所制定的和諧形式,並將其轉化為建築的原理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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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建築論──阿爾伯蒂建築十書》萊昂・巴蒂斯塔著,王貴祥譯
〈論柱式體系的形成──從阿爾伯蒂到帕拉第奧的建築理論〉,陳平
〈阿爾伯蒂美學觀點視野下的蘇州園林〉,屈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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