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聽證一片混亂 美國會對科技巨頭高舉輕放嗎?

撰文:紀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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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參議院商務、科學和運輸委員會10月28日舉行聽證會,Google、Facebook和Twitter的行政總裁(CEO)以視頻方式參與。此次聽證會討論的內容是如何修訂用於豁免科技公司平台責任、被稱作《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法律規定。

美國《通信規範法》是1996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該法律賦予了社交媒體企業豁免權,使它們不會因出現在其平台上的內容、或刪除部分內容而遭到起訴。這項法律既給予了互聯網巨頭對平台上第三方內容的免責權,也給了平台廣泛的自由度來清理不當內容。

Facebook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開庭陳詞中敦促國會修訂這項法律,「確保其正常發揮作用」,包括提高內容審查的透明度在發言中。Twitter行政總裁多爾西(Jack Dorsey)認為, 全面內容監管將加重壟斷。Google行政總裁皮柴(Sundar Pichai)則強調只有在第230條的保護下Google才能提供這些服務。

雖然三大巨頭就法律的修訂存在不同意見,但也基本是圍繞此次聽證會而討論。相比之下,民主黨和共和黨議員則迅速將這場聽證會變成了政治之爭,相互攻擊。

路透社的報道中提到,共和黨議員花費了大多數時間用來指責這些科技巨頭對保守派有選擇性的審查,民主黨則主要聚焦於對於那些擾亂選舉的不實信息,科技巨頭採取行動不足。

在Twitter行政總裁說其沒有干涉大選後,共和黨議員克魯茲(Ted Cruz)直接問:「到底是誰選出了你,讓你負責媒體可以報道哪些內容、哪些內容美國人民可以聽到的?」共和黨議員維克( Roger Wicker)也指責Twitter屏蔽《紐約郵報》有關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Joe Biden)之子的報道。

在競選集會等場合,特朗普一再抱怨媒體報道「假新聞」,也不滿Twitter等屏蔽他的消息或者打上「事實核查」的標籤。(VCG)

民主黨議員夏茨(Brian Schatz)稱自己沒有任何問題要問,並稱聽證會「沒用」,「有大選目的」。包括鮑德温(Tammy Baldwin)、馬基(Ed Markey)和克洛布徹( Amy Klobuchar)等民主黨人則稱此次聽證會的舉辦是為了幫助特朗普(Donald Trump)連任。

Facebook、Twitter和Google被參議院要求參加聽證會是近來美國對科技巨頭的最新動作。

美國司法部10月20日提交了一份長達64頁的指控文件,對美國科技巨頭Google提起訴訟。這被認為是20年來最重大反壟斷訴訟。10月6日,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公布了400多頁的反壟斷調查報吿,稱Google等處於壟斷地位。10月23日,《華爾街日報》透露,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建議該機構對Facebook提出反壟斷訴訟。

當共和黨和民主黨雙雙向科技巨頭動刀時,恐怕這就不僅僅是黨爭了,更可能在於華府對科技巨頭的管束。但從聽證會被政治化來看,美國對科技巨頭的管理似乎難望在短期內有成效。

對科技巨頭的管束

科技巨頭的野蠻生長正在成為問題,侵犯用戶隱私、成為假消息和恐怖主義傳播的平台等令美國頭疼,但如何管束這些科技巨頭的相關法律未能跟上其發展快速發展的腳步,比如Facebook、Google和Twitter行政總裁10月28日出席的這場聽證會就是圍繞修改法律而來。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10月6日發布的調查報吿也建議對美國現下的反壟斷法進行廣泛的修改。

重大反壟斷調查都會促使美國相關法律的修正和更新,19世紀80年代,煉油、釀酒、制鋁等形成壟斷,這促使美國第一部反壟斷法《謝爾曼法案》的誕生。當《通信規範法》無法有效管束科技巨頭時,相應的法律也確實有必要予以更新。

加之美國政府歷來對壟斷企業都是高度警惕的,可以看到,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壟斷法的國家,《謝爾曼法案》對壟斷做出了明確規定,隨後又在1914年通過《克萊頓法案》定義了價格歧視和阻礙競爭,並以此創立了聯邦貿易委員會。

Google、蘋果、Facebook和亞馬遜在過去的二十年裏成為美國科技市場的「巨無霸」,以往美國放任不管的態度需要改變。(AP)

同時,美國政府也確實會對壟斷企業採取了行動,1911年,洛克菲勒家族的標準石油公司被分拆,1945年,美國鋁業公司被強行分拆,IBM和微軟雖然先後逃過被分拆的命運,但兩者都因此調整了發展路線。當Google等科技巨頭又走上壟斷的道路時,美國政府需要採取行動了。

壟斷固然證實了企業在某一領域的「成功」,但它所引發的效率低、創新不足也是問題,Facebook多次陷入抄襲爭議。當一家企業更多的是靠壟斷來壓制競爭對手時,它在喪失創新的動力。這對於美國來說是一個危險的信號。

接下來會如何

美國司法部、國會都已經意識到了Google等科技巨頭到了該管一管的時候了。但這些動作會不會「高舉輕放」也值得懷疑。

從法律層面來看,按照正常的訴訟流程,以及未來可能的上訴流程,從美國司法部起訴到最終宣判,很可能需要四到五年的時間。考慮到科技巨頭對國會的遊說,比如,過去十年裏,Google的遊說費用每年都超過千萬美元,2018年投入2,170萬美元,2019年投入1,180萬美元;2019年,Facebook和亞馬遜的政治遊說投入都超過了1,600萬美元。

朱克伯格在諸多議題上也開始打政治牌,比如指責中國,這就有着迎合特朗普政府的需要。圖為2019年10月23日,朱克伯格出席眾議院的Libra幣項目聽證會。(VCG)

就在Facebook、Twitter和Google行政總裁出席聽證會前,代表這三個公司以及其他科技公司的華盛頓特區遊說團體NetChoice已經開始積極開展了反對第230條改革的活動。這些都可能使得美國政府接下來對科技巨頭的動作有所調整。

如果再從美國的政治生態來看,美國行政、立法機構對科技巨頭的行動也會是一場拉鋸戰,對科技巨頭的管束已經不可避免地捲入了黨爭。民主黨和共和黨在過去數年裏,主張愈發對立,無論是當下的疫情還是在種族、氣候變化、移民等等問題上,雙方甚至陷入了「為反對而反對」的狀態。

在修改壟斷法律上,共和黨人不同意民主黨人的建議,即全面修改反壟斷法,修改最終可能會導致部分公司被拆分。共和黨議員巴克(Ken Buck)就明確表示,國會共和黨人不會投票支持民主黨所期望的全面的、突破性的改變。

美國司法部、國會等提出對科技巨頭的審查正處於「過渡時期」,如果特朗普連任,民主黨很可能會成為共和黨對付科技巨頭的掣肘。如果民主黨總統候選人(Joe Biden)上台,他很可能會推翻現在特朗普的一系列政策,難以集中注意力在重要性沒有那麼高的科技巨企壟斷問題之上。如此一來,美國政府對科技巨頭的行動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