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汕頭前村官率黑社會非法獲利過億 數罪並罰囚25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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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日前終審宣判一宗涉黑案件,首被告是前村委會主任謝培忠,其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項罪名,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到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首被告是汕頭龍湖區新溪鎮西南村前村委會主任謝培忠。(資料圖片)

法院審理查明,在1990年代初,謝培忠在汕頭龍湖區新溪鎮西南村糾集親友為非作惡,組成穩定的利益集團。在2005年初,謝培忠當選西南村村委會主任,其後就通過非法手段,陸續安排多名集團成員混入村委會,逐步形成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13年起,該集團與走私集團勾結走私凍品、樹木等,以黑護私,非法獲利過億元人民幣。

自2013年起,謝培忠的黑社會集團與走私集團勾結走私凍品、樹木等,以黑護私,非法獲利過億元人民幣。(資料圖片)

此外,該集團為為攫取非法利益,還涉及多宗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衝擊國家機關、尋釁滋事、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欺壓、殘害百姓,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廣東高院駁回謝培忠等39名被告的上訴,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及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