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指林鄭拒引渡逃犯 並移交北京看管 政府:不評論個別個案

撰文:吳倬安 彭毅詩
出版:更新:

美國國務院近日向國會提交報告,報告披露美國政府曾向港府提出要求,引渡一名逃犯,惟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10月應中央政府要求拒絕有關引渡,更將逃犯移交中央政府看管。政府發言人拒絕評論個別個案,僅稱香港政府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移交逃犯請求。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回應指,特首似乎運用權力否決美國的要求,拒向法庭申請引渡疑犯。他又指事件存在不同可能性,他指香港和內地沒有引渡協議,所以事件有可能並非正式引渡,他強調政府有責任向香港人和國際社會交代拒絕引渡的實際情況。

涂謹申(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美國國務院近日向國會提交報告,報告披露美國政府曾向港府提出要求,引渡一名逃犯,惟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10月,拒絕美方引渡要求,並將疑犯移送至中央政府監管,直指是自香港回歸以來首宗同類案件。報告披露,此舉是因中央政府會對此人進行分別的刑事行動(separate criminal action),但報告指中方未有就如何處理該人提供資料。政府發言人拒絕評論個別個案,僅稱香港政府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移交逃犯請求。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回應報告指,特首似乎運用權力否決美國的要求,沒有代表美國向法庭申請引渡疑犯。他指,香港和內地沒有引渡協議,所以事件有可能並非正式引渡,估計疑犯是外來訪客,訪客期完結便要被驅逐出境或離港,若回到內地的話,反映他的身份可能是內地人,故非報告所指的「移交」內地,但由於香港和內地欠缺引渡協議,他假設疑犯是香港人的話,事態會更嚴重。

涂謹申又舉例,倘疑犯同樣涉嫌干犯內地法律,但罪行較在美國所干犯的嚴重,內地當局亦向香港政府提供資料,要求加快取消疑犯的簽證或逗留期,香港政府可以在內地政府容許下,將資料交給美方,解釋拒絕引渡至美國的原因。涂謹申擔心欠合理的解釋會令人質疑實施一國兩制的決心,若以政治原因等罪行輕重以外的理由,無理拒絕另一方引渡要求,將破壞香港的國際信譽,亦會令人懷疑香港是否到內地壓力。他指,目前沒人知道最新情況,政府有責任向香港人和國際社會公布拒絕引渡的情況。

此外,報告又指北京中央政府部分行動,不符合《基本法》中允許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承諾。

政府昨天回應指,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強調自回歸以來,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