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風波】10年66宗移交請求 李家超:曾拒交5逃犯

撰文:黃景洪
出版:更新:

美國國務院5月發表的人權報告披露,去年10月,港府曾拒絕引渡一名逃犯,並將其移交大陸。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今(4日)於立法會大會問及,會否因逃犯的身份,或有機會引起的政治及國防問題,而拒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移交逃犯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近10年,其他司法管轄區曾向香港提出66次移交逃犯要求,香港交出23個逃犯,不移交的有5個,而其他則未能執行或處理中;另一方面,香港亦曾提出過24次要求,其中只有11次成功,有4次遭拒絕。他指每單案件都按照條文處理,不討論個別個案。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左)表示,近10年,其他司法管轄區曾向香港提出66次移交逃犯要求,香港交出23個逃犯,不移交的有5個。(歐嘉樂攝)

28歲澳門人熊日,日前連同2名黨羽,駭入美國紐約2間律師事務所,盜取400萬美元,其後於2016年12月來港時被捕。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嚴格遵照逃犯條例及與各司法管轄區簽訂的移交逃犯決定;而在行政長官授權移交逃犯前,會先諮詢律政司意見。他重申,美國政府在逃犯涉及國防、外交及重大公眾利益時,可拒絕移交逃犯,而港府亦保留相關權利。

1992年,美國國會頒布美國香港政策法,視香港為獨立關稅區,鄭松泰擔心,美國會否基於香港已喪失高度自治,而不再承認其獨立關稅區地位,繼而影響本港經貿活動,以及香港居民入境美國及人身安全。李家超強調,美國一直在在廣泛領域與香港建立緊密關係,而「對於個別國家的出入境政策,屬於內部事務,我不評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質疑,美國當局明知當事人並無香港居留權,仍要求港府移交逃犯,是否故意挑剔,借意攻擊中央政府。(歐嘉樂攝)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質疑,美國當局明知當事人並無香港居留權,仍要求港府移交逃犯,是否故意挑剔,借意攻擊中央政府。李家超重覆行政長官發出的聲明,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根據香港法例第503章《逃犯(美利堅合眾國)令》,香港政府保留權利,可拒絕移交負責管理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的政府所屬國家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