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大多不涉電腦 批被濫用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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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和小學教師用手機偷拍小一入學叩門試題並傳開去,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惟高等法院裁定維持4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因應案件,律政司「叫停」所有涉及偷拍案件。
民主黨創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日(11日)表示,法律界一直覺得條例被「太過濫用」,認同律政司可趁機修訂做法。

周浩鼎表示,科技一日千里,新科技會帶來新型罪行,倘因為法律潛在漏洞,而故意為了一致性而「放生」以電腦方式引發的新罪行,則對社會不公,變相鼓勵人們以身試法。(資料圖片)

李柱銘批評,法律界一直覺得條例被「太過濫用」,任何與電腦有關的事情都可用得上,但法例的寫法並非如此,故律政司過去的做法錯誤。他認同今次乃時機讓律政司修訂做法,否則很多罪行並不能起訴。

身兼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表示,法庭在判決洩試題案時墮進誤區,指法庭刻意區分取用他人電腦及使用自己電腦兩種情況,並進一步稱如果有些行為並不牽涉使用任何電腦進行則不構成犯罪行為,但一旦使用電腦,包括自己電腦,便會構成犯罪行為,法庭判決指,「如此安排並不洽當和不公平」。 周浩鼎不認同法庭上述觀點。

他指,科技一日千里,新科技會帶來新型罪行,倘因為法律存在漏洞,而故意為了一致性而「放生」以電腦方式引發的新罪行,則對社會不公,變相鼓勵人們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