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胡恩威對話——香港文化起死回生的關鍵
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三(10月6日)發表本屆政府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出重組政府決策部門,首項就是設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以推動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觀乎特區政府以往對待「文化」的態度,不少人對於改組都存在疑問:這是虛晃一槍的無用擺設,還是回應現實的真實需求?是孤注一擲的大豪賭,還是徹底反省的新開始?《香港01》就此與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非牟利慈善文化團體「進念二十面體」藝術總監暨行政總裁胡恩威對話,探討當務之急應該如何提升香港軟實力,從而為香港文化發展破局。
文化發展等同舉辦活動?
不知從何時開始,香港是很多人眼中的「文化沙漠」。不少人把這種文化發展的滯後,歸咎於特區政府從來都沒有一套真正的文化政策,更沒有一個能夠切實執行政策的部門,以展示香港的文化底蘊,而是把文化當成奢侈商品,任由商業競爭模式主導文化藝術的走向。今年「兩會」通過的《「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明顯為香港的文化發展提出更高要求。
在胡恩威看來,要將香港打造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首先要着眼改善香港整體文化質素,並以提升香港文化綜合軟實力為目標。「要達到這個目標,應該從基本的藝術教育開始做起。」他指出,如果新政策局仍是搞活動、搞生意,那不如不做。
「成立文化局」一直是個頗具爭議的話題。港英殖民管治期間,的確為香港奠定不少文藝基礎,但並沒有制定一套完善的文化政策體系,而是由「文康廣播科」和兩個市政局分別負責文藝的發展及博物館、圖書館、表演場地等硬件設施的管理。1997年香港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解散兩個市政局,並把文康廣播局「拆局」併入「民政事務局」以負責日常運作,再成立一個較高層次的諮詢組織「文化委員會」,專責就文化政策和資源分配提交建議。文化委員會原本就此提出系列改革,但至何志平於2002年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後,並沒有執行以人為本、民間主導、建立夥伴關係、全方位推動、尊重表達自由保護知識產權、多元發展等六大文化發展原則,而是改以籌辦活動和提供康樂設施為主要工作。
直到2012年,候任特首梁振英提出設立「文化局」,又基於各種政治陰謀而被立法會否決撥款。現在有了《港區國安法》,又「完善」了安全系數極高的選舉制度,特區政府看似沒有任何阻力了,終於又把設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提上日程,預計在12月立法會換屆選舉過後將有詳細方案出台,相信會在明年新一屆特區政府就任之前完成改組工作。兜兜轉轉,胡恩威很難想象,如果港府仍把「文化發展」當成「舉辦活動」的話,情況到底會有多惡劣。
從普及文藝教育做起
胡恩威一再重申,以往文化政策的不濟,源於當局向來忽視了要透過文藝教育培養基礎和發展專業的重要。他強調,若要真正發展文化,必須將文藝短板補齊,因為「文化是從人開始的,要發展文化,需要先發展人,而不是一味興建大場館,搞無數活動。」
除了誤解文化真義,香港文化發展的另一大問題是,在追逐西方文化洪流的過程當中,慢慢失卻對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視,導致本應薈萃中西文明而形成的香港特色,漸漸走樣變形。事實上,在意識形態的偏見和自由市場的主導之下,香港難免失去自己獨有的文化根底。胡恩威也認為,香港應該重建中國傳統文化系統,重塑香港特色文化資本,而不是盲目照搬西方文化,甚至把西九龍文化區變成翻版的西方文化基地。他提到,本地中小學幾乎沒有文藝教育,大學則設有一些藝術學位,惟內容空洞又缺乏主體,「政府口口聲聲說要培養人才,培養出來的都是吹水型知識份子,只會作一些概念性的表態,技巧含量很低,不會做實事。」
胡恩威說,重塑「中國香港」特色文化的關鍵之一,是加強文化研究,從而推陳出新,讓香港成為一個文化創新型的中心,而不是迷信單純由外國人主導的「國際化」,否則,「真正關心藝術、認識藝術的人愈來愈少,研究問題分析問題的人愈來愈少,香港沒有自己的價值觀,就會完全被西方牽着鼻子走。」他提到,韓國的文化輸出做得很成功,「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他們就已經思考怎麽把本土文化推向國際,相應的配套政策都很清晰。」
立法為文化治理填補缺口
普及了文藝教育,還須完善文化相關的立法工作。例如,香港目前有37所公營博物館由康文署管轄,另有30多間則是私營博物館,它們主要以藝術、歷史為主題,但由於香港沒有博物館法,亦缺乏完善的文物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規 ,導致整個文化產業難以持續發展。
「只會搞活動的結果就是錢花完了之後留下一片空白。」在胡恩威看來,文化產業要先有法例,才有長遠發展,而過去二十幾年鮮有與文化相關的法例出台,即使當局迫於壓力推出的《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也只是說明博物館的一般管理事務,與文化毫無關係,後續也再無跟進。他續指,「我所指的立法意思是什麼呢?比如博物館的建立要有相關政策、配套優惠。」很多城市都已經做得很好,像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包括發展文化產業園,如何促進相關知識產權和人才發展,香港也可以效法訂立文化產業園相關條例,在《建築物條例》制定配合藝術科技發展的配套標準。胡恩威認為,這才是迫切要解決的問題,「立法需要有個時間表和立法範圍,什麼時候進行城市規劃空間立法,什麼時間進行公共藝術立法。」
可是,港府以往那種蝸行牛步的做法實在令人洩氣。「2009年開始說要搞六大產業,很多事情當時如果做好現在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胡恩威印象很深,香港在2003年前,文化創業產業本是遙遙領先,「為什麼現在成為了吊車尾?」該立法的沒立法,該促進的沒促進,他分析,政府執行能力低下的一大癥結在於主事者並非真正的行家,「比如內地都是由一班專家領導,設立專門的委員會討論。」但香港不一樣,「用的是公家錢,(委任)一班權貴做主席,但他們並不是專家」,怎能奢望他們可以解決問題呢?「請知名教授,看排名,看背景,看一些表面的東西,請了一堆外國人回來接手。」胡恩威直言,這樣的文化失落讓他很痛心,「沒有傳承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有一天香港的本地文化特色就會全部消失。」
空間的逼仄與平台的缺失
空間和平台是文化藝術發展的底色,當藝術空間因為主事者的「唔識嘢」和官僚的僵化而被壓迫得日趨狹小,藝術從業者愈來愈像個「棄嬰」——即被邊緣化的藝術人,這種恐懼和無助所帶來的不安全感,或會進一步加速在地文化的沒落。但在胡恩威看來,這並不是個無解的難題,「政策支持需要跟上,比如開放公園。」他觀察到,很多國際大都市都為藝術家在公園設置工作室,讓他們直接在那裏舉辦活動,既有創作空間,又有交流平台,「香港應該多一些類似的開放活動,因為視覺藝術需要畫室,表演藝術也需要排練室。」
不過,只開放公園場地的話,遠遠不夠。「內地的商場裏面,會有單獨的藝術空間。」胡恩威覺得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香港工作室少,排練地方不夠,即食式的場地短期租用方式,完全沒有專業模式的場地政策,大部份場地租金高昂,民間藝術團體負擔不起。」他以PMQ(元創方)為例,建議把它轉換成藝術家的工作室,「而不是搞Shopping Mall(商場)。」
胡恩威慨嘆,香港有很多「藝術大師」,但這些「大師」沒有平台去發揚藝術。例如香港不乏知名的書法家,但這些大師基本上沒有什麼機會接觸市民,因為香港並沒有書法博物館,也沒有推動水墨發展的配套政策,只是偶爾會在中小學展開「游擊式教育」;但在內地,會有一些專門聚集他們的平台,例如美術學院,讓他們有所發揮。胡恩威認為,香港也需要設立一個吸納藝術家的平台,讓年輕人知道從事文藝工作也會大有可為。
在舉步維艱的文藝孤島上,回到最初的問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的成立是否能成為香港文化再獲新生的「復命劑」?「有希望,沒期望。」用胡恩威的話來說,如果仍然只靠搞活動來發展文化而不是發展人,那就只能說是送香港文化最後一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