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吹響香港治理鬥爭集結號 港府亟需展現治港真本領

撰文:黃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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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看到「中央」和「鬥爭」,總會產生負面的聯想,以為是「惹是生非」、要鬥個「你死我活」。所以,當中央近年強調治港工作面臨重大鬥爭,不少人都會理解成爭權奪利、打壓異己的政治鬥爭。因此,當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周五(7月16日)出席「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回顧與展望」專題研討會並發表措辭嚴厲的講話,也難免被視為強調政治鬥爭的檄文。
然而,在中國共產黨的治理哲學當中,「鬥爭」既不是逞強好勝、好勇鬥狠,也不是魯莽衝動、毫無章法,而是一種基於強烈信仰、敢於直面矛盾、講究理節策略、致力解決問題的態度、精神和藝術,旨在透過鬥爭謀求合作、取得共贏、達致團結。若用這種視角去理解夏寶龍對治港者提出的四個期盼和五大要求,不難看出中央已然吹響用鬥爭治理香港的集結號。
問題是,向來不諳中共鬥爭之道的特區政府,會否狹隘地以為中央要求香港「鬥地主」、「鬥商界」、「鬥反對派」?當局又能否跳出固有認識、看清香港問題本質、再善用中央開出的治港藥方對症下藥?須知道,治理本身就是鬥爭,而如果治港精英們沒有勇氣和能力去迎接這場關乎治理範式轉移的鬥爭,不如早日掛冠歸去,別再辜負中央苦心!

7月16日,夏寶龍出席「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周年回顧與展望」專題研討會,並發表講話。(新華社)

夏寶龍的展望 切中香港要害

夏寶龍的講話分為「回顧香港維護國安情況」和「展望香港大好未來」兩大部份,其中後者是「重頭戲」,提出中央對香港的「四個期盼」,以及對「賢能治港者」的「五大要求」。

在「回顧」方面,夏寶龍主要談及《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以來的客觀成果,包括「從根本上堵住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方面的漏洞,斬斷了內外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黑手』,有力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也促使香港告別動盪不安的局面、令社會恢復平靜和安定。夏寶龍特此讚揚特區政府、香港警隊以及愛國愛港社團,能夠扛起落實維護國安責任、依法偵查國安案件、凝聚支持維護國安的力量和聲音。

至於「展望」,夏寶龍再三強調香港「大有可為」: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方面,香港有份擔綱的「一國兩制」將是其中的華彩篇章,同樣肩負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重大責任,而中央尤為期盼屆時的香港經濟更加繁榮、發展更加均衡,民主更加進步、法治更加完備,更加融入國家大局、更能發揮獨特優勢,在金融、航運、貿易以外領域更添桂冠;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中央則「希望香港人人都擔起責任來,人人都把對國家和香港的熱愛,對更美好生活的渴望,變成遵守國安法、執行國安法、捍衛國安法的自覺行動」;在嚴格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方面,除了需要嚴防「反中亂港」份子,更要「確保選出管治能力強的堅定愛國者」,具體包括五大準則——善於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是立場堅定的愛國者;善於破解香港面臨各種矛盾,是敢於擔當的愛國者;善於為民眾辦實事,是為民愛民的愛國者;善於團結各方力量,是有感召力的愛國者;善於履職盡責,是有責任心的愛國者。夏寶龍強調,新的管治者必須用實際行動和工作成效贏得口碑,以免辜負中央期望。

由於「回顧」部份佔去不少篇幅,加之夏寶龍對危害國安的不法份子作出嚴厲批評,又呼籲治港者必須「敢於同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言行作鬥爭」,不少人或會將整個講話誤讀成為強調政治鬥爭的檄文,以為特區政府的首要工作就是繼續對反對勢力窮追猛打。例如特首林鄭月娥當日出席研討會後總結夏寶龍講話時,主要都是圍繞《港區國安法》如何止暴制亂云云,又指為了「符合中央對我們的期盼」將會展開五項加強維護國安的工作,包括積極籌備《基本法》第23條立法,嚴肅處理國安案件,加強防範學校、社團、傳媒及社交媒體的國安風險,做好未來三場選舉尤其是資格審查工作等等——這種狹隘的解讀,似乎並未明白夏寶龍的心意。

無可否認,若以香港社會慣用的鬥爭思維觀之,確實難免產生上述誤會。對很多人來說,只要一提到「中央」和「鬥爭」,就會產生負面聯想和反感意味,以為鬥爭就是爭強好鬥、沒事找事、惹是生非,而且會在雞蛋裏挑骨頭,非要鬥個你死我活才肯罷休。例如早前突然遭香港電台解僱、目前已經移民台灣的時事評論員曾志豪在《未來5年香港「管治」還是「整治」?》一文提到「鬥爭」時,就列舉了「三反五反、反右、文革、批林批孔、清除精神污染」等等負面例子,這或多或少反映了港人對「鬥爭」的簡單認知。而經常以激進言論狙擊政治對手的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及立法會新界西議員何君堯,更被視為香港的「鬥爭旗手」,經常「語不驚人死不休」。

中共治理哲學之中的鬥爭與香港一般民眾的理解有所不同。(新華社)

所以,當中央近年強調治港工作需要發揚鬥爭精神,不少人都會理解成爭權奪利、打壓異己、趕盡殺絕的政治鬥爭。例如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9年9月3日出席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儀式時提到,國家即將面臨眾多重大鬥爭,當中包括港澳台工作,希望領導幹部見微知著,「該鬥爭的就要鬥爭」——由於當時正值香港反修例風波的衝突高峰,當習近平把港澳台工作列入「鬥爭」事項,一度引發香港市民緊張。及後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和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都在不同場合強調愛國愛港力量應該「敢於鬥爭」、「堅決鬥爭」,也都被不少政治人物簡單理解成為「寧左勿右」的政治鬥爭。

中共治理哲學 直面矛盾鬥爭

不過,細閱被香港傳媒簡化了的習近平在開班儀式發言《發揚鬥爭精神,增強鬥爭本領》,就會發現在中國共產黨的治理哲學當中,「鬥爭」絕非如此狹隘。相對於香港語境當中充滿敵意的低層次「鬥爭」,中國共產黨所理解的「鬥爭」既不是逞強好勝、爭勇鬥狠,也不是魯莽衝動、毫無章法,而是一種基於強烈信仰、敢於直面矛盾、講究理節策略、致力解決問題的態度、品格、精神和藝術,旨在透過鬥爭適度妥協、謀求合作、取得共贏、達致團結。

首先,用「唯物論」觀之,「鬥爭」是普遍存在的,因為只要有矛盾就會有鬥爭,而矛盾貫穿於事物的各個方面,可謂無時不有又無處不在,並且相互依賴又相互鬥爭,在不斷鬥爭中此消彼長,決定着事物的存在與發展。所以,直面矛盾、解決問題,就是鬥爭。正如習近平所指,「社會是在矛盾運動中前進的,有矛盾就會有鬥爭」,而「我們共產黨人的鬥爭,從來都是奔着矛盾問題、風險挑戰去的」。在他看來,鬥爭來自方方面面,包括堅定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消除金融領域隱患、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治理生態環境、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全面依法治國、處理群體性事件、打擊黑惡勢力、維護國家安全等等。

其次,「鬥爭」不是沒有妥協、讓步和合作空間的「勢不兩立」,即不像香港的「鬥爭旗手」般要把對手往死裡打。中共中央黨校哲學教研部副主任董振華曾經發表《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理解「鬥爭哲學」——兼析對中國共產黨人「鬥爭哲學」的一種曲解》解釋,鬥爭和團結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兩者「歷來是一枚硬幣的兩個方面,沒有鬥爭也就無法真正實現團結,一味鬥爭沒有團結,最終只能魚死網破或者同歸於盡」。他又提醒,不應把鬥爭絕對化,以免「割裂了鬥爭和團結的關係,混淆了鬥爭手段和目的的關係,陷入了形而上學理解鬥爭的非此即彼的極端思維方式」。正如習近平所強調:「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在鬥爭中爭取團結,在鬥爭中謀求合作,在鬥爭中爭取共贏。」

再次,「鬥爭」講究原則立場、強調責任擔當。「共產黨人的鬥爭是有方向、有立場、有原則的。」習近平認為,「大方向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不動搖」,因此凡是出現危害中共領導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危害國家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風險挑戰,就必須進行堅決鬥爭。而除了大是大非之外,在各種衝突矛盾面前,共產黨人更加需要迎難而上,大膽針對問題進行鬥爭。他尤其強調領導幹部的鬥爭使命,要求他們「不論在哪個崗位、擔任什麼職務,都要勇於擔當、攻堅克難,既當指揮員、又當戰鬥員,培養和保持頑強的鬥爭精神、堅忍的鬥爭意志、高超的鬥爭本領。」

再者,「鬥爭」是一門藝術,注重策略方法。習近平提出「鬥爭藝術」的三大方法:第一,「要堅持增強憂患意識和保持定力相統一、堅持戰略判斷和戰術決斷相統一、堅持鬥爭過程和鬥爭實效相統一」;第二,「要有草搖葉響知鹿過、松風一起知虎來、一葉易色而知天下秋的見微知著能力,對潛在的風險有科學預判,知道風險在哪裏,表現形式是什麼,發展趨勢會怎樣」;第三,「要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堅持有理有利有節,合理選擇鬥爭方式、把握鬥爭火候,在原則問題上寸步不讓,在策略問題上靈活機動。要根據形勢需要,把握時、度、效、及時調整鬥爭策略」。董振華也強調:「鬥爭不是四處點火、四面出擊,不管三七二十一亂鬥一氣……在鬥爭中堅持原則的堅定性與運用策略的靈活性相結合,在原則許可的範圍內,因時而異,因地而宜,靈活機動,以便更好堅持原則。」相較之下,動輒喊打喊殺的港式「鬥爭」未免太過「低端」。

最後,「鬥爭」的特徵和內涵會隨時代發展而改變。習近平提到,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國家的產生和發展,充滿着鬥爭的艱辛,而中共的建黨、建政、建國、改革開放、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等等,也都是在鬥爭中誕生、發展和壯大。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國際研究局副局長李兵在《深刻認識鬥爭精神的時代特徵和豐富內涵》中對此作了詳細闡述——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要矛盾是「帝國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所以需要浴血鬥爭、打出新天;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國內的主要矛盾從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改變成為「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也就是「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同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所以對外的鬥爭是抗美援朝保家衛國,而對內的鬥爭則是改善社會主義的建設,儘管當中曾出現「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兩次嚴重錯誤,但總體仍算建立了相對完整的工業體系,得以提升生產力;在改革開放時期,社會矛盾則被定調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也就是不再以「階級鬥爭」為綱,而是著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主要鬥爭包括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國家現代化、推動國家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香港的治理也存在矛盾,需要鬥爭。(羅國輝攝)

看清問題本質 剷除三座大山

可惜的是,不少香港人對於中共的「鬥爭」認知,大多局限在那些付出沉重代價的嚴重錯誤當中。但如果把視角拉闊,可見中國共產黨的「鬥爭哲學」,完全有別於香港的理解。而如果用中共的「鬥爭」視角去解讀夏寶龍對香港的「四個期盼」及對治港者的「五大要求」,其實別有一番意味,可見中央已然吹響用鬥爭來治理香港的集結號——也可以說,夏寶龍講話的確是篇鬥爭意味濃烈的檄文,但對象絕非反對勢力,而是特區政府和一眾治港者們,因為他非常罕有且直白地道出香港社會當前面對的各種矛盾,並對新治港者提出必須直面矛盾、破解問題的具體要求,顯然是號召從政者們進行一場關乎香港治理範式轉移的大鬥爭。

不妨以夏寶龍對香港管治者的要求為例,來看看香港治理存在哪些矛盾、又需要怎樣的鬥爭。

「一是善於在治港實踐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做立場堅定的愛國者。」——夏寶龍開出的首個條件,可以視之為最最基本的「原則性條件」,一般人也都把重點放在治港者要和破壞勢力作鬥爭上面;但《香港01》早已多次指出,無論是《港區國安法》還是修改選舉制度,中央都是為了促進香港達致良政善治,所以,切忌把「治理」要務扭曲成為「政治鬥爭」。那麼,為什麼連「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這麼簡單的道理都需要中央官員一再重申?這或許反映香港特區的治港者們過去未能全面準確貫徹有關方針,甚至可以說他們自己或多或少就是那些破壞勢力的「一份子」。

事實上,無論特區官員或政黨成員,有不少人都以消極的區隔思維誤讀「一國兩制」,以為「河水不犯井水」就是「一國兩制」的最佳形態,又以為中央全面管治權與香港高度自治權必然對立,更以為《基本法》所提及的「五十年不變」是指「資本主義制度」的「什麼都不變」。例如去年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出,公務員在「一國兩制」之下同屬國家和特區的公職人員,故在執行職務時必須思考其「雙重身份」;結果引發多個公務員組織爭議,認為《基本法》列明香港公務員只需要對特區政府負責。這無疑是個非常典型的反面例子,可見他們眼中只看到「兩制」而無視了「一國」,甚至因而在行政倫理上形成一種把「國家」和「特區」切割看待的錯誤意識。

然而,「融合」才是「一國兩制」的命意和追求,無論政治制度如何,沒有「一國」就不會有「兩制」。至於社會制度的層面,「一國兩制」也不是教條地規定香港和澳門必須實行有別於內地社會主義的資本主義制度,而更加能夠體現「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理解應該是——「一國兩制」之下,內地、香港和澳門三地,共同在不同程度上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特區特色資本主義,並在發展過程當中不斷修正和更新。

所以,如果說要鬥爭,治港者們首先要和意識形態的二元對立作鬥爭,才能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正確認識「一國兩制」。

「二是善於破解香港發展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做擔當作為的愛國者。」——夏寶龍開出的第二個條件,表面看似和首要條件毫不相關,但其實緊密相連,甚至是這場治理鬥爭的關鍵——正如上文所述,對中共來說,「直面矛盾、解決問題」就是鬥爭,夏寶龍可能礙於港人對「鬥爭」這個字眼的陌生和誤讀,所以換了一種更加直接的表達方式,以免治港者或一般人過度聯想,以為是要「鬥地主」、「鬥商人」。

例如夏寶龍提到,若要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應該「具有戰略思維和宏闊眼光,注重調查研究和科學決策,勇擔當、敢碰硬、善作為,逢山能開路、遇水能架橋,消除影響香港社會政治生態好轉的各種痼疾,衝破制約香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各種利益藩籬,有效破解住房、就業、醫療、貧富懸殊等突出問題,不斷提高特別行政區治理能力和水平」——這已經深刻指明「鬥爭」對象,就是香港產業發展不興和資源分配不均這兩大要害,並且提出「鬥爭」良方;但對香港來說非常諷刺的是,無論是特區高官抑或政黨要員,過去似乎都沒有展現過這番作為——問題是,作為治港精英的他們,為什麼可以無所作為?這又和他們未能正確理解「一國兩制」的精髓有何關聯?

這一切還得回到「資本主義」。無可否認,從社會發展歷史而論,「資本主義」的確是促使香港進入現代社會的一大功臣,也是截至目前為止最適合香港的發展模式,能極速放大源於生存和自利的動能,從而激發源源不絕的經濟潛力——可是,資本主義制度同時存在頗為致命的結構缺陷,尤其是主張放任市場、自由貿易、資本不受限制流動的新自由資本主義自四十年前被提倡並獲依賴,難免令那種生存和自利的動能走向偏鋒,從而扭曲經濟發展是為人民打造美好生活的本質,導致基於利益爭奪的社會衝突成為常態,使得香港的社會結構陷入最為扭曲變形的狀態。

偏偏,一眾從政精英對此好像一無所知,基本可以總結犯了三大錯誤——首先,錯誤認識資本主義的發展規律,未能摒棄意識形態的二元對立、客觀批判過度放任的施政舉措;其次,錯誤定義政府的經濟角色和作用,既未能大舉制訂推動社會轉型的產業政策,也未能秉承分配正義與普羅大眾共享發展成功;最後,錯誤理解香港與區域和全球發展的角色和關係,不但未能學會如何與周邊經濟保持良好競合關係,反而繼續閉門造車。

因此,由港英殖民政府釀成的「官商共治」格局早已導致資源分配長期傾向既得利益群體,直到回歸之後,治港者們也仍囿於自由放任的經濟教條和缺乏改革意識的官僚主義思想,不敢大膽作為;即使經過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和2008年次按危機,就算香港的經濟結構明顯惡化、產業結構越趨單一、資產泡沫日漸突顯、港人生活品質急速下降、資源衝突愈發緊張、市民怨氣和怒氣不斷累積,一眾精英不但未有意識到這種資本主義的扭曲和腐化,甚至沒有預見香港已經徘徊在分分鐘被淘汰的邊緣,反而繼續傾斜既得利益、繼續迷信「滴漏效應」、繼續放任市場失效,未能積極作為,令香港變成了今天這個香港——治理水平無法提升,社會結構矛盾漸現,經濟欠缺新增動力,民生保障資源不均。

所以,如果說要鬥爭,治港者們就要和毫無作為的庸官之道作鬥爭,才能看清香港問題的本質。

香港的管治精英要和心中無責的庸官之道作鬥爭。(羅君豪攝)

「三是善於為民眾辦實事,做為民愛民的愛國者。樹立市民至上的服務意識,想市民之所想、急市民之所急、解市民之所困,始終貼基層、接地氣。」——夏寶龍提出的第三個條件,可以說是狠狠地摑了當下的治港者們一巴掌,因為他們高高在上慣了,根本不知民間疾苦。

以最突出、最迫切的「房屋問題」為例——擁有80萬個公共出租房屋、40萬個資助房屋,以及160萬個私人住宅單位的香港,為何無法合理分配予全香港260萬個家庭?歸根究柢,問題在於港府可能在潛意識當中,認為資本主義社會本來就有階級之分、即無論如何都會存在無家可歸的一群。當局一方面甘願放棄主導諸如棕地、丁地、農地、高級康樂用地等等土地的發展權利,對地產霸權、新界鄉紳及既得利益集團予取予攜,另方面又長期錯誤地以置業主導房屋政策,甚至把「置業」與「致富」混為一談,在極力限制興建公營房屋的同時,大肆利用各種措施鼓吹市民買樓以推高自置居所比率,結果導致房屋的商品價值在自由市場當中掩蓋了本身的居住價值,令香港人愈住愈貴,也愈住愈細,生活環境極差。

試問,如果特區政府不是「以商為主」而是「以民為本」,土地供應的枷鎖會否被釋放?房屋不足的困局會否被打破?市民的適足居住權利會否得到保障?「政府的責任是要建立並確保一個人人都能謀生及生活的營生環境,而不是只是營造一個給商家謀財的營商環境。政府施政,責任是全力協助人民生活,並非權力協助財權賺錢,否則,政權反而變成財權的附庸。」博客曹鴻輝曾在《香港政治困局的深層次矛盾》一文指出,當局只着重「營商環境」而忽略建設「營生環境」,在資本主義市場極化的情況下,就會不斷壓縮市民謀生的空間和機會,導致貧富懸殊擴大、民生問題嚴峻、向上流動困難;而近年屢次出現的民怨惡化乃至社會抗爭,無非是為爭取社會能夠公平公正,從而達致「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

可以說,在治港者的眼中,幾乎看不見普羅大眾。但在中國共產黨的「鬥爭哲學」中,卻時刻以民為本。上文提及的李兵曾在文章中總結中共「為民鬥爭」的精神:首先,鬥爭為了人民——這是鬥爭的價值取向和價值追求,就是要更好地呼應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所以需要關注人民群眾各方面的訴求,切實提高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次,鬥爭依靠人民——所有鬥爭都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密切聯繫群眾,才能將蘊藏在人民當中的力量發掘出來;最後,鬥爭成果惠及人民——儘管國家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但仍要繼續堅持民生優先,推動社會領域公共服務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人的全面發展。

如今,當夏寶龍明言期盼香港告別「令人揪心」的「劏房和籠屋」,又希望特區政府必須做幾件「看得見、摸得著的實事」,可以說是對治港者的當頭棒喝,提醒他們不可無視基層疾苦。

所以,如果說要鬥爭,治港者們就要和心中無民的腐敗風氣作鬥爭,才能有效對症下藥。

須知道,治理本身就是鬥爭,如果治港者們一開始就能堅持解放思想、積極作為、服務人民的價值信念,可以秉持公平正義、精準扶貧的分配原則,與諸多深層次矛盾作鬥爭,例如透過「一次分配」保障勞工階級能根據合理原則按勞獲酬,再透過「二次分配」建立財富轉移結構,大膽改革累進稅制以調節巨富階層收益,再調撥房屋、醫療、教育、交通、全民退保等資源減輕市民負擔、提升生活品質,讓人人共享經濟繁榮——那麼,香港人會否過得開心一些?香港又是否需要中央事事操心?而如果治港精英們沒有勇氣和能力去迎接這場關乎治理範式轉移的鬥爭,不如早日掛冠歸去,別再辜負中央苦心!

撰文者是香港01首席記者黃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