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發展不能只向金牌看 要讓運動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撰文:劉彥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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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奧運會進行得如火如荼,隨着香港代表隊暫已取得破紀錄的一面金牌及兩面銀牌,社會也陸續掀起有關香港體育前景的討論——是否有潛力培養出更多個像張家朗和何詩蓓一樣的運動精英?日後又是否有能力聯同粵港澳大灣區各大城市申辦全運會等體育盛事?不過,無論大家有多自豪和雀躍,也不應忽視香港體育發展政策和行政管理的諸多弊端,因為港府於二十年前提出「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方針之後,大量資源向後兩者傾斜,本應在市民日常生活中最基本不過的體育運動離「普及化」目標卻未見實質發展,而過度強調精英化與有利於官僚突顯「積效」的大型活動,即所謂盛事,卻連累不少極具天份的「非精英項目」運動員被埋沒,無法為他們提供足夠支援以共同創造「奧運夢」。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第32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延期一年後終於在日本東京國立競技場開幕。香港派出了歷來最大規模的97人代表團,當中包括46位運動員,計劃出戰13個項目。在賽事開鑼第五天,24歲的「少年劍神」張家朗一舉奪得男子花劍個人項目的金牌,是繼1996年香港回歸之前由「風之后」李麗珊取得奧運滑浪風帆冠軍之後的「第二金」,也是香港回歸以來的「第一金」;不久後,「混血飛魚」何詩蓓也報捷,先後在女子200米和100米自由泳連奪兩面銀牌,並且破了四項亞洲紀錄。

截至周日(8月1日),港隊已經取得自1952年參加奧運以來的最佳成績,不少政府高官紛紛為奧運健兒道賀,許多知名企業亦為他們送上獎勵,例如恆基地產將透過「恆基精英運動員嘉許計劃」向所有晉身八強的香港運動員發放超過1,200萬元獎金,其中擁有一面金牌的張家朗和兩面銀牌的何詩蓓分別獲送500萬元;另外,港鐵將向取得奧運獎牌的運動員贈送終身免費車票,九巴送上巴士命名權和一年免費乘車票,美聯物業提供「置業免佣」優惠,CALL4VAN提供至少一次免費接載,等等。

24歲的「少年劍神」張家朗一舉奪得男子花劍個人項目的金牌,是繼1996年「風之后」李麗珊取得奧運滑浪風帆冠軍之後的「第二金」。(Getty Images)

精英、非精英資源分配不均

是次港隊代表取得重大突破,社會各界自然洋溢歡欣,想盡一己之力為他們提供獎賞,以資鼓勵。然而,如果只能在取得獎牌之後才能獲得更多資源和獎勵,也難免令外界擔心體育運動會淪為爭名逐利的工具。事實上,在資源嚴重傾斜和行政管理失當的情況下,要在香港參與甚至從事體育運動絕非易事——只有持續在國際賽事取得優異成績的項目,才會獲評為「A級」的精英運動項目,才能取得較多資源投放培訓工作,才有機會可以在國際賽事取得優異成績;但對於並未劃定為「精英運動」的項目,特區政府的支援甚少,哪怕當中有不少極具潛力的運動員,也只能繼續在體育界的底層「永無止境」地打轉,難以登上大台。

事緣特區政府自2002年基於體育政策檢討小組發表的《生命在於運動》報告書,訂下香港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的政策方針,但多年來都是以「精英化」和「盛事化」主導整個政策。根據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於2019年5月27日關於「推動香港體育發展」的討論文件,港府在2017至2019年期間,額外撥出600億元發展體育,但當中有319億元用於發展啟德體育園項目、200億元在18區興建康體設施,80億元支持精英運動和社區體育發展——這看似相當大手筆,但其實在恆常開支方面,坐擁近萬億元財政盈餘的特區政府,每年投放予體育發展的經常性開支少之又少,以2018/19年度為例,就只有50億元而已。儘管當局聲稱有43億元投放於「體育普及化」,但大多也只是由康文署主辦的社區體育活動,只有區區3億元撥予全港60個體育總會,即平均每個總會每年只有500萬元以資助運動員進行訓練、添置設備、參加各項比賽等,可見資源極為短缺。

港府在2019年投入319億元用於發展啟德體育園項目,看似相當大手筆,但其實投放予體育發展的經常性開支少之又少。(張浩維攝)

相反,被視為「精英項目」的運動,資源相當可觀。政府於2012年成立「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並於2018/19年度向基金注資60億元,為旨在培養精英運動員的香港體育學院(下稱體院)提供穩定資金;除此之外,香港賽馬會、恒生銀行、恒基兆業地產集團等非牟利機構及商家,亦向體院提供不少資助。外界普遍認為,擁有1,300名精英運動員的體院就是香港體育界的「全部」,但其實體院只是香港體育界的一小部份,卻擁有龐大資源。

根據「精英體育資助制度」,體院將最普及和曾取得國際獎項的體育運動納入「A級」及「B級」精英項目,目前有20個「A級」和13個「B級」項目,而被納入為精英項目的運動員相對較易獲得足夠支援。以「A級」項目運動員為例,如果在個人項目中取得佳績,最高每月可獲41,240元,如有額外資助,最高可達48,240元。然而,不是所有運動員都擅長精英項目,更非所有運動員都有幸成為體院的精英項目運動員,除要經歷外界難以想像的超高強度訓練,還要放棄學業和工作,但政府的資助卻相當有限。以非精英項目運動員為例,即使在個人項目取得佳績,最高只有每月13,710元,計及額外資助也只得16,120元, 遠遠低於「A級」精英項目運動員的月入。

問題是,兩者明明都是運動精英,同樣都為香港爭奪體育榮光,只是有些項目比較冷門而已,就無法享有精英待遇。例如體院明明在網頁中提及,踏上精英運動員之路,除了天賦外,亦須加上機會和適當的支援。但對於非精英項目的運動員,例如舉重、射箭、壘球、曲棍球等,即使已成為成績卓越的香港代表隊成員、其項目亦被納入奧運及亞運,他們也甚少能得到體院在金錢及儀器上的資助。在缺乏生活資助的情況下,運動員一般只能夠成為業餘運動員,工作及訓練經常令他們分身不暇,難以集中訓練,實在無法專心為香港取得佳績。

無論是精英運動員抑或非精英運動員,同樣都是為香港爭奪體育榮光。(黃永俊攝)

另外,無論是精英還是非精英項目,資助金額都會由高至低分成精英甲+、甲、乙+、乙、丙及成年隊。成年隊的全職運動員每月標準只有7,130元,只比最低工資略高,當他們無法入住體院運動員宿舍,生活開支將成為運動員的負擔。當精英項目的運動員也有資源分配問題時,未有納入奧運或亞運的運動如巧固球、單車球等,面對的資源短缺問題就更嚴重。即使其港隊有足夠資格參與世界賽,也可能要考慮自己是否有足夠資金參與比賽。

難怪不時有人批評,「精英化」概念其實對推廣體育文化毫無幫助,只是政府對香港體育界的投機主義而衍生的產物。政府區分精英及非精英運動,將資源分配給最多人參與、最容易獲獎的項目,原因是政府較重視經濟效益及國際地位,當運動員在奧運取得金牌後,香港在國際的體壇地位會有所提升,繼而為香港帶來更多舉辦國際賽事的機會,帶動香港經濟。於是,較少參與者的冷門運動則被政府視為較少機會獲獎而拒絕投入更多資源,結果真正能夠在香港發展的體育項目甚少。由於出現資源不足的情況,這類項目的人才容易流失,再加上缺乏機遇,令項目難以登上更矚目的國際舞台,也難以普及化,增加了發展的難度。

發展全民體育具社會效益

然而,發展體育的社會意義遠遠大於經濟效益或國際地位等硬實力,而是具有教育的功能。不同項目對運動員的「教誨」均不一樣,例如足球、棒球等團體活動可讓運動員明白合作的重要性,令他們更善於團體工作;射箭、射擊等則可學習到專注及提升運動員的心理質素,這類項目的運動員更容易在具有壓力的情況下工作。由此可見,市民從體育項目中不只能學習運動技巧,更能讓習得的特質用於日常生活,減低社會成本。因此,政府有責任讓市民有機會學習他們有興趣、適合的運動,而非只專注推廣某幾項運動。

再者,現時的教育風氣讓體育成為阻礙學生在學業上取得好成績的障礙物,令體育文化難以發展。中小學課程中,教育局只安排5%-8%的體育課,比其他學科的堂數少;教育制度下所產生的「填鴨式」教育亦令家長更專注孩子在主要科目的成績,甚少讓孩子專注運動。當政府只安排學校教授少數精英項目,精英項目自然更普及,但非精英項目則愈難發掘人才。

中小學課程中,教育局只安排5%-8%的體育課,比其他學科的堂數少。(黃永俊攝)

政府缺乏對體育政策的整體方向,盲目投放大量資源,結果造成資源分配不平均的情況,令很多應該被重點栽培的運動員得不到適切的支援。另一方面,當「精英化」的資源集中但項目不足,當局看似也為「普及化」提供了較多資源,可事實上,那些由康文署主導的社區體育運動,通常基於運動場地的嚴重短缺,最終只有個別人群能夠重複受惠,而未能真正做到全民參與體育。

十九年前的《生命在於運動》體育政策報告書已經提出,香港不少公眾運動場地的規劃、設計和管理政策,「未能營造體育運動的環境,亦往往未能完全切合使用者的需要」。該報告因而建議當局採用較具策略性的場地規劃方法,顧及社會各界需求和體育發展潛力,並採取更能順應市民需求的管理政策。然而,直到2017年底,香港很多康體設施仍然未能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下稱《規劃標準》)所訂定的最低要求,例如第四章《康樂、休憩用地及綠化》建議,政府應為每5萬至6.5萬人提供一座大型體育館(體育中心),當中包括至少兩個籃球場、三個壁球場、一個活動室、一個健身室——但以2017年底全港共有97座體育館和741萬人口計算,即平均每座體育館服務7.64萬人,超出《規劃標準》建議。

屯門區體育館最為短缺,該區只有四座體育館,以2016年屯門區人口48.93萬人計算,平均每12.23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其次是沙田區及港島東區,平均每座體育館服務11萬人及9.3萬人;離島區體育館數量最充裕,平均每3.14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如果以統計處2016年區議會分區人口數字計算,在18區之中,有12區的體育館供應均低於《規劃標準》,即超過6.5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九龍五區是重災區,體育館供應全部不足。值得一提的是,現行《規劃標準》的康體設施參數其實於1998年制訂,但政府卻連落後的標準也無法達標。

本港康體設施普遍不足,談何推廣全民運動?(黃永俊攝)

鑑於康體場地不足,政府於2017年推動「開放學校設施推動體育發展計劃」,鼓勵學校於課餘時間,開放設施予體育團體;不過,計劃翌年只有15間學校參加,至今則擴大至60間學校,但也遠不足夠。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曾於2016年委託香港浸會大學體育學系教授劉永松進行「鼓勵中小學借出閒置體育場地政策之研究調查」,探討學校開放設施的可行性,結果只有約30%的受訪學校願意外借場地。該研究報告指,學校不願開放設施,主要原因有三:一、租借時間與教學活動衝突;二、有潛在安全威脅;三、破壞校園環境秩序。至於外借場地的憂慮,學校擔心的五大原因分別是:耗費學校資源及人力、人身安全及法律責任、保險問題、因有機會損毀設施而導致維修費增加,以及人群品流複雜。然而,這些憂慮並非無法解決,只是政府不願加以配合和推進。

康體設施場地不足的結果,就是「炒場」、「執雞」等問題屢見不鮮。儘管康文署已於今年5月推出新措施——倘若個人或團體連續30日內兩次「甩底」,會被暫停預訂資格三個月——但這明顯無視市民的運動需求和康體場地不足的問題,才會期望用罰則解決。事實上,政府除了未能為普及運動提供足夠場地,當下也不了解市民的運動興趣,導致一些傳統的冷門項目場地更加短缺,例如壘球場、棍網球場等。但不少冷門運動明明愈來愈受歡迎,甚至有中小學會增加這類項目的課外活動,例如張家朗奪金的劍擊。

其實,多項非精英項目逐漸受國際關注,有些項目已被列入奧運項目的「梯隊」——世界運動會,例如拯溺、手球、拔河、野外定向等。因此,政府的體育政策需要了解市民需求,同時亦需要具前瞻性。政府應未雨綢繆,及早發展將會普及全球的項目,為運動員提供更多訓練資源,未來可能會出產更多金牌運動員。再者,當更多體育項目能被普及,自然有更多本錢舉辦不同國際賽事,既可提高經濟收益,亦有助體育產業化,為非精英項目開拓更多資源。

體育發展規劃和管理有待改善

問題是,為何特區政府缺乏體育發展的整體規劃和資源分配的合理運用?這又要回到2002年的《生命在於運動》報告書。當時香港體育政策本來由三個組織負責:1990年成立的香港康體發展局、1999年成立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報告認為康體局應該集中精英體育發展,並向體育總會提供資助,康文署則着眼於推廣全民運動,以及規劃和管理康體設施。然而,由於實際職能上,康體局與康文署的工作明顯重疊,而且前者在體育規劃及發展方面不時受限於後者,當局最後決定解散康體局,將精英培訓的工作交給香港體育學院,並由港協暨奧委會接管運動推廣,再成立體育委員會就體育發展的政策、策略及推行架構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

香港羽毛球「一哥」伍家朗早前不幸捲入的「球衣風波」,反映羽毛球總會未能妥善安排行政措施,為運動員提供便利及支援。(資料圖片)

不過,在「群龍無首」之下,這也導致體育政策執行和組織行政管理的諸多弊端,例如香港羽毛球「一哥」伍家朗早前不幸捲入的「球衣風波」。原則上,港協暨奧委會作為香港體壇的主要協調機構,負責選出及委派香港代表團人選,與本地體育總會有密切的合作關係,但在伍家朗出發之前,當他與球衣贊助商合約期滿而需要自行準備球衣,羽毛球總會卻未及時作出最適當的安排,導致他最終因為未有獲得港府授權而只能身穿沒有區徽的球衣上陣。包括羽毛球總會在內,全港約有80個體育總會,均是港協暨奧委會會員,但若然在奧運會這種世界級體育盛事中,羽總也未能妥善安排行政措施,便利及支援代表香港出賽的運動員,港協暨奧委會焉能不作為?事實上,香港的體育組織管理已不只一次備受批評。

香港運動員絕對有成為精英的潛力,可以共同發揚「運動夢」、「奧運夢」,但如果體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跟不上,最終恐怕只會連累了大家,也遑論推動什麼「生命在於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