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助力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7月16日,中國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上線,成為世界上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場。外界普遍認為,銳意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而且本身是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理應助力國家的碳交易市場。然而,香港似乎未有及早籌劃,所以至今仍然沒能發揮優勢、積極參與其中。
碳排放權是指核證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內地曾成立中國自願核證減排量(CCER)。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通過限制企業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創造競爭以鼓勵企業提高能源效率,採用清潔技術。碳排放量的配額總量由政府根據國際公約上承諾的減排目標制定,且應隨時間推移而逐步降低。成功減少碳排放的企業可以出售未使用的污染配額;超過排放限制的企業則須購買更多配額或支付罰款。通過拍賣配額和逐步減少企業被允許排放的污染量,政府可以推動企業競相採用碳減排技術。碳交易的核心是將環境「成本化」,借助市場力量將環境轉化為一種有償使用的生產要素,將碳排放權這種有價值的資產作為商品在市場上交易。
碳交易助抗全球暖化
中國早在2011年起就開始在北京、上海、廣東等七個省市試行地方性的碳排放交易,經歷十年試點後正式推廣至全國各地。首批被納入全國碳市場的行業為發電業,涵蓋了2,225家電力企業。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統計,這些企業佔全球碳排放的七分之一。事實上,自2008年以來,中國二氧化碳的年排放量始終超過美國,2019年中國排放了102億噸二氧化碳,佔全球排放總量近28%。作為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家,中國碳市場啟動是一個重要的氣候變化應對舉措。
在全世界範圍內,香港的碳排放量亦是名列前茅。根據政府最新數字,2017年香港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4,07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人均排放量為5.5公噸。挪威科技大學研究員2018年曾搜集全球13,000個城市的二氧化碳排放數據,結果顯示,香港每年碳足迹達208.5百萬噸,位列全球第四名,排名前三的首爾、廣州及紐約均有參與碳交易體系。
相較於內地已從多年前開始佈局碳市場,香港的碳交易市場發展仍在初步討論階段,現時亦沒有具體的措施推動碳交易體系成形。早在2009年,香港交易所已就香港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平台的可行性及核證減排期貨的產品概念進行諮詢,但當時碳交易概念尚新,回應人士指未必是適當時機發展,於是建議擱淺至今。另一方面,香港企業參與內地碳交易市場也相當麻煩,須經環保署轉交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處理,且只能「賣」而不能「買」。
香港討論廿年未落地
早在2001年,香港已有討論是否要做碳市場交易。香港交易所綠色及可持續發展金融主管許淑嫻接受《香港01》訪問時提到,香港經濟結構偏服務業,如果成立獨立的碳交易市場,規模會較小,導致流動性不足。她也強調,是次的討論進度絕對和以往不同,因為中央政府肯定了香港作為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可利用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帶動外國投資者進入中國的碳市場。
碳中和領域知名科學家姜冬梅也認為,香港的區位優勢對於碳交易不可小覷。「香港的產業結構相對來講沒有那麼複雜,香港也應該思考如何發揮區位優勢,幫助粵港澳大灣區乃至整個中國內地一起實現2030碳達峰和2060碳中和的目標。」
去年5月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發起成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督導小組),許淑嫻是成員之一。她表示,會研究香港的定位角色,並和督導小組討論是否應該成立專門的小組去研究這件事。就目前的討論方向,她透露,碳中和是全球共同目標,但歐盟、中國等不同的碳市場碳排放標準和價錢迥異,如今碳市場呈現出碎片化的狀態,而香港是連接中國與世界的橋樑,「最主要希望達到的目標,是set global price for carbon(設立全球性的碳價格)」。
許淑嫻還透露,內地已經有多年碳市場發展經驗,部份地區的試點亦有值得參考之處,會嘗試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經驗,看能不能和粵港澳大灣區及其他地區有經驗的碳市場合作。「我們在思考可不可以容許國際投資者都可以參與自由碳市場,畢竟中國有好的資源,或許可以幫助把境內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 甲烷利用等項目變成認受性高的high integrity CCER(高度一體化的中國自願核證減排量)或high integrity carbon offsets(高度一體化的碳抵銷)。」
姜冬梅也認為,香港應該在全球碳交易中扮演集中一體化的角色,碳交易用市場作為工具去調節減排方式,而香港具備大量人才及豐富的金融交易市場經驗,這些經驗對於全國和全球的碳交易具有重要意義。她建議香港研究中國及世界其他的碳交易市場,並研究《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清潔發展機制,發揮作用和優勢建立起一個全球的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整合散佈在世界各地的自願減排交易,把不同的自願減排產品都放到香港交易,建立一個統一的碳信用交易平台。
綠色金融機遇挑戰並存
全球並未形成統一的碳交易市場,這對於香港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歐盟碳市場為全球最大,是碳交易體系的領跑者,允許被納入排放交易體系的企業可以在一定限度內使用歐盟外的減排信用,但只能是CER或聯合執行機制(Joint Implementation);北美則是多個區域性質的碳交易體系並存,而韓國已經先於中國,成為亞洲首個啟動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的國家;新西蘭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也在穩步發展……
許淑嫻表示,香港發展碳交易主要會依照內地的標準,建立具國際性認可的碳信用體系,同時參考其他國家的標準成立一個國際指標的標準。她還表示,證監會(SFC)在其中會起到重要作用,「現在歐洲的碳交易市場80%收入都源於交易碳期貨,如果香港交易碳期貨,SFC需要監管。」
為實現碳中和,不少企業會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納入決策過程作為考量因素。至於將來的綠色金融產品,許淑嫻指會與不同的基準提供者(benchmark providers)溝通,協商探索ESG披露及表現準則事宜。
許淑嫻還透露,根據督導小組的計劃,下一步會循序漸進幫助上市公司理解並參與綠色金融產品;此外,督導小組已成立由證監會與香港交易所擔任聯席主席的碳市場專責團隊,,以評估將發展香港成為區域碳交易中心的可行性,研究如何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該專責團隊將積極探索國內外的「限額與交易」碳市場及自願性碳市場所帶來的機遇,包括香港碳市場的監管模式究竟如何運作,用怎樣的法律法規配合才能令國際投資者有信心。但關於碳市場框架如何搭建、具體行動如何佈局,沒有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