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涉虐打孤僻男至甩門牙 事主否認扮自閉:不能像其他男人姑息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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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男網上結識港女,女方卻以逼遷為由,乘機「鵲巢鳩佔」,並涉嫌連番虐待男網友,包括用滾水淋他的手,嫌他煮菜不合口味時又用菜刀刀背及打他頭臉,更令他撞甩一顆門牙而暈倒。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審理,辯方今(7日)質疑男網友「扮自閉」,其實只是「宅男」兼「隱青」。男事主否認,並稱難忍其他男人再姑息女被告,他報案是不想再有其他受害人。

女被告伍寧頤(右)散庭後拿著獨角獸公仔,在男朋友護送下離開。(伍凱瑩攝)

女被告以逼遷為由搬入男事主家

女被告伍寧頤,34歲,被控意圖傷人和襲擊致他人身體傷害2罪,控罪指他前年6月30日在秀茂坪順利邨一個單位內,傷害及襲擊男事主林志華,41歲。

控方案情指,林於2014年8月透過社交網站認識女被告,一年後女被告聲稱失業及被逼遷而無處容身,要求搬入林的單位。

煮飯不合口味被打至甩門牙

林稱他中五畢業逾20年,但從未工作,認識女被告後,遂到廢鐵場打工,不時提供金錢給女被告。案發當日,林被廢鐵場解僱,女被告得悉林失業兼失去收入,一怒之下拿起電水煲,將裏面的滾水淋潑,令他右手燙傷;晚上又嫌林煮飯味道不好,拿起8吋長菜刀,用刀尖擊打林的頭部約6下,再用刀背拍打他鼻樑。林暈眩下失足倒地,撞甩一顆門牙。林的胞姊事後發現弟弟受傷,到了林的單位,發現女被告已「鵲巢鳩佔」,即報警處理。

曾是澳洲留學生的女被告,事發後立刻離開林的單位,今年初她在機場打算離境時被拘捕。

男事主畢業20年無做過長工

林今作供時稱,他中五畢業後大部分時間無業,最多只做過3個月工,但因與同事相處不好,未過試用期就離職,之後讀了7、8年夜校,修讀電子技工證書。他自稱是一個「好孤僻的青年」,胞姊見他無業,便吩咐他到老人院照顧年老的母親,其間給他生活費。認識女被告後,林曾到廢鐵場當散工20多日,但因為老闆不滿他手腳慢、反應差,最終將他解僱。

事主林志華。(網上圖片)

辯方質疑男事主只是訛稱自閉

辯方律師質疑林前年雖曾到精神科求診,排期到今年7月見醫生,但至今仍未有診斷證實他患自閉症,指他其實只是訛稱有自閉症,否則幾十年前已經可以求醫。又指被告其實沒有自閉症,庭上只是想塑造自己是病人的形象,但實質只是一般人口中的「宅男」和隱蔽青年。林否認,並反駁說:「每一個心理有問題的人都不承認」。

事主稱案發後家人勸求醫

林否認,稱案發後身邊的家人勸他求醫:「他們話我咁容易畀一位女士控制,不懂反抗,判斷力好差,樣樣好遲緩」。他的家人早已叫他去看精神科,如果確診有自閉症,可以申請傷殘津貼,但林一直無這樣做。

指女被告挑戰香港法律不合理

林庭上稱,女被告曾對其他男性朋友不好,但那些男人對她非常姑息,他選擇報案是為了「不要再有其他受害者」,又突然批評女被告的行為「挑戰香港法律,全部不合理」。

林又認案發後曾短暫封鎖女被告的Facebook帳戶,想窺探一下她的近況,但解釋是「作為曾經朋友的一點注意」,女被告曾向他表示有少許歉意,卻「愈講愈多」提到她會千方百計留在澳洲,不斷讀書、找工作申請延續簽證,「寧願死喺澳洲」,更曾透露可以串通外國朋友假結婚取得居留權。

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3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37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