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大批「過期」橡皮糖被棄 市民拖車仔一人救廿箱貨派街坊

撰文:鄧芯怡 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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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將於下月出爐,惟政府未「派糖」,有人就率先「益街坊」。有市民發現元朗塘頭埔村一個垃极站內有大量橡皮糖被棄置;記者下午到場發現,被棄橡皮糖共5板,估計多達6.7萬筒橡皮糖在內,部分糖果標示的「最佳食用日期」為本月。
有市民不忍橡皮糖被棄,「拖車仔」來回五、六轉「救走」廿箱橡皮糖,欲分派街坊。有環團呼籲生產者要時常檢查存倉貨品到期日,適當時可送給有需要人士。食環署無回應是否知悉事件,僅稱任何人士將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包括把廢物放在本署的垃圾收集站外或廢屑箱旁,即屬違法。

元朗大樹下東路塘頭埔村迴旋處有大枇能得利橡皮糖被棄置。(陳嘉敏攝)

這批橡皮糖被棄置在元朗塘頭埔村迴旋處一個垃圾站內,現場所見,橡皮糖共5板,每板112箱,以每箱40包、每包含3筒能得利計算,共有約6.7萬筒遭棄置。

Noel對大批能得利被棄感到心痛。(陳嘉敏攝)

街坊來回多次搬糖

居住塘頭埔村附近的街坊Noel指,見到一箱箱的橡皮糖感到心痛,批評棄置者是「大嘥鬼」,她認為理應將橡皮糖派予基層市民,「雖然唔能夠飽肚,但都係食物,好多人無得食,唔駛咁過份。」她知道消息後立即通知網友和朋友,呼籲他們一同「救貨」,「拎返去可以整環保酵素,有啲1月先到期嘅咪畀街坊。」同樣居住附近的朱小姐「拖車仔」到場取貨,她指自己已經騎單車來回五、六次,搬走二十餘箱,暫存在家中,稍後派給街坊。

祖兒(左)特地從上水駕車入元朗「救貨」。(陳嘉敏攝)
記者試食一粒能得利橡皮糖,味道並無異常。(陳嘉敏攝)

主婦上水跨區「救貨」

家庭主婦祖兒在網得悉消息後特意從上水駕車「遠征」到元朗,一口氣搬走約20箱糖果。她指香港人太浪費,不時出現有用物品被大批棄置的情況,故一直四處遊走「救貨」,「嘥嘢㗎,但我咁做咪唔嘥囉,盡力救得幾多得幾多。」不過,記者逗留約2小時,除了祖兒外便不見區外人來取貨,直至離去現場仍遺留大量橡皮糖。記者從現場取回一包標明去年12月為最佳食用日期的能得利,試食了一粒橙味糖果,只見其顏色、質感等均無異樣,吃進口亦無異味,至今亦未發現肚痛。

環團:源於本港未有減廢法例

對於接二連三有大批剛過期的包裝食品被棄置,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認為是香港至今未就「廢物按量收費」立法所致。他說:「如果代理商或店主知道棄掉過期食品要收費,一定會在食品到期前減價賣出或轉送給慈善團體,避免貨品淪為垃圾要收費。」他又指,如果在生產者責任制下,生產者便要適當處理有關食品,「汽水過期,都要開罐放水,再將鋁罐回收。」

過「最佳日期」無礙

另外,他指市民要懂得分辦「最佳日期前」與「此日期食用」。前者即使過了該日期,都可食用「不會食壞人」,只是食物質量或味道會下降;後者一般用於易腐壞食物,要較為小心。

對於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一早已通過《好撒瑪利亞人食品捐贈法案》,豁免捐贈者的法律責任,鼓勵捐出失去商業價值、但安全性和營養價值上仍然適合人類享用的食物。劉祉鋒認為,上述兩大減廢法例至今仍未落實,《好撒瑪利亞人食品捐贈法案》在政府的施政優次很低。他呼籲生產者或代理商要時常檢查存倉貨品到期日,適當時可送給有需要人士。

早前垃圾站發現有5板能得利橡皮糖被棄置。(資料圖片)
部分糖果的最佳食用日期為今年1月。(陳嘉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