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友貼相「提醒」父母過馬路拖實子女 網民批:點解影相公審?
科技發達,人人都可於網絡世界發表意見,但發表意見與「公審」往往是一線之差。昨日(3日)有網民於fb群組貼出一對母女過馬路的照片,指相中母親「過馬路都未有拖着小女孩」,提醒父母帶子女外出時要「拖實」,好好保護小朋友並「引以為鑑」。帖文引起網民爭議,網民批評樓主拍下母女的照片意圖「公審」,直指可以面對面「提點人唔需要影相」,而被拍的女子亦現身反駁樓主,強調有留意交通燈號及「睇緊」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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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緣有網民昨晚於fb群組「Tai Po 大埔」發文,指自己放工回家時見到一對母女,該名媽媽於行人路及過馬路時亦「未有拖着小女孩,就是只顧看手機」。樓主稱:「不希望大家作公審,今天開學了,希望各為人父母、工人姐姐要好好睇住自己嘅子女或少主,要好好保護佢地並引以為鑑」。樓主的帖文附有兩張照片,分別是母女過馬路及在行人路行走的情況,其中一張更於母女的身後拍攝。
帖文引起網民爭議,部分網民讚同樓主看法,指「小朋友要時時睇實,意外可在幾秒內發生」,但更多網民批評樓主的「提醒」方法,指他雖口講不希望網民公審,實際卻尾隨母女,並拍下二人的照片上載至網上,偏離了「善意提醒」的目的,直斥他「有心要提醒唔使圖文並茂嘅,除非你覺得公審可以有阻嚇作用囉」,「唔想公審但就跟足全程,影晒人地(哋)兩母女過馬路,再將人哋兩母女擺上一個11萬人嘅地區谷(group)公諸同好」。
面對網民不同的意見,樓主未有任何回應,但被拍下照片的媽媽則「現身」,以留言反駁指責她沒有看顧好女兒的網民。她直指樓主「唔知頭唔知路就唔好擺出來公審」,強調自己「有睇好燈先同個女過馬路」,途中亦有「睇緊」女兒,反問:「唔通咁樣比你影左(咗)就係我冇好好睇住佢?」
該名媽媽稱,有教導女兒要在大人陪同下才可過馬路,亦要在人行綠燈亮起才過,又指出事發時沒有拖住女兒並非「沒有看好她」,自己有留意馬路情況,「會扶一扶」女兒,「只係剛好當下比(畀)你這位好心人影了這個情景」。有同為家長的網民認同該媽媽,稱「未必每個小朋友都鍾意拖住」,認為最重要是留意路面情況,避免使用電話,確保安全。
(fb群組「Tai Po 大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