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兩女狂摘路邊豆莢 目擊者:勸阻照繼續 醫管局:全株有毒
隨意採摘路邊樹木花草屬違法!有將軍澳居民於網上發文表示,目睹有兩名女子於單車徑採摘路邊樹上豆莢,摘了1大袋,即使被踩單車經過的叔叔勸阻也繼續摘,她好奇問道:「點解要咁呢?食得㗎?」
多名網民留言表示,女子所摘樹木叫銀合歡,「東南亞地區好多人摘嚟食,香港就得老人家摘,外來物種,好多人都唔反對摘」、「聽啲印尼姐姐講,佢哋家鄉係食得㗎」、「佢其實係入侵傾向嘅外來植物,係原產地以外嘅地方,成日會當成入侵種或惡性雜草咁移除」、「入侵物種,經常倒塌傷人,無任何商業價值」。有網民就指出,「不可摘,報差館,公家公物」、「見到就要開聲喝止啦」、「見到報警,唔好助長壞風氣」。
根據醫院管理局網頁資料,銀合歡又名白合歡,屬含羞草科,含有有毒成份含羞草素,全株均有毒。含羞草素可抑制DNA複製的起始過程,毛囊等快速分裂的細胞尤其受影響,引致脫髮。
該名將軍澳居民於facebook群組「將軍澳主場」發文發相,見到有兩名女子在烈日當空下撐着雨傘,於單車徑採摘路邊樹上豆莢,摘了1大袋。
將軍澳兩女摘銀合歡豆莢懶理勸阻
樓主表示,「聽到個踩單車經過嘅阿叔喺度話佢哋,都係繼續摘,地下已經有一籃都繼續,點解要咁呢?食得㗎?」。
網民揶揄:殺蟲劑蚊油唔係你我都啱食
網民揶揄,「由得佢啦,殺蟲劑蚊油唔係你我都啱食」、「啲人食唔食得都摘」、「有方大姐(方國珊)、林大姐(林琳)、葉大哥(葉傲冬)望住(欄杆上掛着的立法會議員橫額),仍落手,果然夠pop」。
多名網民表示,女子所摘樹木叫銀合歡,「銀合歡,唔係臭豆,雖然香港有臭豆樹,但唔多」、「(外傭)姐姐話食得,盛夏時,見搵大個紅白藍收集,法理上唔得,但如果沒有破壞樹體,本身幾天就爆開四處飄落,亦有谷友講是外來入侵物種,這樣減少繁殖也是1個方法」。
內行網民:銀合歡會引致周邊植物枯萎或死亡
有熟悉銀合歡的網民指出,「銀合歡係一種衰樹,佢嘅生長能力極強,佢有好多種子,種子只要接觸到地面泥土就好易成長,所以你會好容易四處都見到。當佢一長大就會攝取樹四周的營養,引致佢周邊嘅植物會枯萎或死亡,所以當你見到有1棵銀合歡,1年後就會長出好多衰樹,所以被定為入侵性樹木,而且佢嘅樹幹係好脆,即使長到好大,一打風就斷晒。我在山邊工作,所以當我一見到有幼樹開始長大,我就立即劈斷佢,唔好畀佢長大,否則一長大後,劈完仲要慢慢搬走,仲麻煩」。
有網民則認為,即使是入侵物種也不代表可隨便破壞,亦有網民表示他會即場嚴厲勸阻,「有一次,我都見過喺坑口有個女人摘公眾政府啲樹、草等等,我即時話佢係犯法嘅,即刻唔停就拍低記錄即報警,就唔會畀佢走,我講完佢即停止」。
醫管局:銀合歡帶含羞草素,全株有毒
根據醫院管理局網頁資料,銀合歡又名白合歡,屬含羞草科,含有有毒成份含羞草素,全株均有毒。含羞草素可抑制DNA複製的起始過程,毛囊等快速分裂的細胞尤其受影響,引致脫髮。雖無確切人類中毒個案,但草食動物食用銀合歡會出現毛髮脫落、白內障及生長遲緩。
不過,醫管局網頁亦提到,銀合歡可入藥作中藥,根皮有解鬱寧心及解毒消腫之用,建議用量為4.5至9克。
香港法例:私自採摘野生植物可判監3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植物的任何部份,不論該植物是活的或是死的,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該罪行屬持續的罪行,則可就該罪行的持續期間,另處每日罰款100元。
其他報道:大埔阿叔晚上強光照樹疑影雀!街坊:照貓頭鷹? 驚嚇動物恐違法
許多人喜歡拍攝野生動物,但「為咗影相,可以去到幾盡?」。Facebook群組「大埔 TAI PO」流傳多條影像和照片,現場是大埔太和路神召會康樂中學對開休憩處,1名戴白帽、穿上黑衣黑褲的中年男子站在上址,多次用強光電筒照向大樹,附近有專業相機和腳架,以及其他懷疑生態攝影發燒友。有街坊懷疑他在尋找走失雀鳥,但因後方有專業攝影器材,被質疑是想拍攝雀鳥,因未發現鳥蹤,遂以強光電筒照射大樹。
目擊者︰為咗影相,可以做到咁
目擊者在帖文批評「阿叔為咗影相,可以做到咁」,影片引來許多網民留言,「無品的垃圾生態攝影」、「隔離有人住!街坊已投訴」、「為咗影相,用強光直接照射雀鳥,畀你影到咁又點」。
由於區內過去曾出現野生的貓頭鷹寶寶,在網上引起熱議,有街坊質疑他們是想「照貓頭鷹」。
行為導致動物受驚 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根據本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4條,任何人除按照特別許可證行事外,不得狩獵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另外,根據本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者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市民可致電1823向漁護署求助
漁農自然護理署一向不鼓勵市民用強光照射動物,尤其是夜行動物,例如貓頭鷹,視覺比人類敏感,一旦被人用強光直接照射,可能會造成短暫失明,市民若有任何投訴,可致電1823,熱線人員將會把電話轉介至漁護署跟進。
(Facebook群組「大埔 TAI 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