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場?】羽毛球場檔期炒貴九成 體育會會長:要收波錢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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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體育會懷疑預訂大量康文署羽毛球場,再稱「因預訂太多」放售。《香港01》記者以網民身份向該會查詢,發現該會索價每小時100元,最高每小時賺49元,被網民質疑有「炒場」之嫌。該會其後回覆《香港01》稱100元收費包含羽毛球使用費。

有體育會被發現預訂太多場次,以每小時100元價格放售。(資料圖片)

日前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小心駕駛(討論別人駕駛態度)」上載圖片,截圖中一個名為「超級武術會:超級運動總會 Super Sports Association」的組織,列出曉光街體育館、竹園體育館及紅磡市體育館中,六月及七月份15個時段的羽毛球場場次,並指「放羽毛球場,因預訂太多」。該網民其後經WhatsApp向該會負責人、自稱超級運動總會主席兼總教練的「林教授」查詢,對方回覆指每小時索價100元。網民得知事件後,直指「根本就係炒黃牛!」、「就係呢D啲人炒場,搞到有需要的人無得用」。

超級運動總會在其facebook專頁放場。(專頁截圖)

網民:有錢唔會book公共場啦

上載圖片的Marshall向《香港01》指,除了在facebook專頁外,該名「林教授」亦有在WhatsApp群組發放「放場」消息。Marshall詢問後得知「林教授」炒場,便留言批評;其後「林教授」致電,稱「四十蚊都叫炒場?」對於有人炒場,Marshall指自己平日均愛運動,但一般市民只可預訂十日後的場次,「羽毛球例排十分鐘內會畀人book哂,要凌晨12點喺度爭」。他認為炒場者令市民無法享用康體設施,「無理由有錢啲(繳付炒價)先可以用,有錢嘅都唔會book公共場啦!」

「林教授」稱「放羽毛球場,因預訂太多」。

《香港01》記者以網友身份向「林教授」詢問放場詳情,「林教授」同樣回覆15個六月及七月份星期六的場次,當中有早上11時至下午1時、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晚上8時至10時及晚上10時至11時四個時段。「林教授」指「全部一律100/hr,我會派人去簽場交收好才離開」。記者繼續詢問是否長期均有羽毛球多出可供「放場」,「林教授」指「不一定,羽總無搞那比賽才有。本會就每週六,一兩場2+2!」

記者以網友身份查詢,「林教授」稱「會派人去簽場交收好才離開」;但期後以記者身份致電查詢,林偉麟就稱「我哋會擺人打」。

稱100元收費包括羽毛球使用費

記者其後以記者身份,致電向總會主席林偉麟查詢,林指每小時收費100元包括羽毛球費用,「啲波好貴」,又稱「啲場係我哋嘅,我哋都要擺人打,咁場錢同波錢就照除開」。那麼網友可否湊合八人,再自行攜帶羽毛球,向他購買兩個羽毛球場次?林最初稱「唔得,我要出場又要出人」,其後又指「咁唔使波就減返波錢囉,咁就原價㗎喇!」

至於為何會預訂過多場次,林指近期為學生考試季節,有比賽取消以致有場次過剩。林續指如果最後有場次無人使用,「我哋會退返個場,如果唔係會入黑名單」。而有網民稱已向康文署投訴「炒場」,林稱「唔驚,我哋一路都係正規咁做」。

原價每小時51元現收100元

記者翻查康文署網頁,體育總會、社區體育會及地區體育會可在12個前優先預訂康體設施;獲發社團註冊證明書體育總會的屬會及慈善團體等則可在六個月前優先預訂康體設施。至於一般市民,則只可以租訂十日內康樂設施。至於「林教授」放出的場次,星期六下午1時之前時段,康文署收費為51元,而星期六下午1時或之後時段則為每小時59元。

在「林教授」發出的訊息中,寫有「SSA成立於2012年1月,是香港最大的運動及娛樂組織,擁有超過七仟名會員」。記者到「超級武術會:超級運動總會 Super Sports Association」facebook專頁察看,發現該會在4月18日、4月27日及5月5日均有發文放場,當中涉及彩虹體育館、曉光街體育館、竹園體育館、瑞和道體育館、紅磡市政大廈體育館、土瓜灣體育館及牛頭角體育館。

記者於5月11日透過康體通翻查5月20日曉光街體育館場次表,發現已經全數爆滿。

記者於5月11日下午登入康體通網站,查看5月20日星期六,紅磡市政大廈體育館、土瓜灣體育館及曉光街體育館,於晚間時段(晚止6時至晚上11時)主場場次,發現紅磡市政大廈體育館40個場次中,有28個場次(70%)被標示為「已被個人或團體進行或完成預訂作其他活動用途」。至於土瓜灣體育館,40個場次中,更有32個場次被標示為「已被個人或團體進行或完成預訂作其他活動用途」;而曉光街體育館主場的40個場次中,則有8個場次被標示為「已被團體租訂」,另有28個被標示為「已被個人或團體進行或完成預訂作其他活動用途」。

議員冀康文署主動監察團體使用量

對於有團體涉「炒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體育會可優先訂場以便組織活動「大家都明」,但康文署應主動統計各組織預訂康體設施後的使用率,「究竟係咪真係咁有需要用咁多?」即使組織預訂場地後有派員簽場,「係咪求其搵個人嚟打完卡(簽場)就算?」建議康文署應訂立一定長度觀察期,「個場嘅場主要跟進」。

超級運動總會亦有舉辦「專業手機上網技能速成證書特訓」課程。(facebook專頁截圖)

「超級武術會:超級運動總會 Super Sports Association」又在其facebook專頁指,現時「已達7,000會友,共48群組,也有8個聯盟會,已有多個長期贊助商,亦是香港最大的運動及娛樂社團」。

此會除組織運動班外,亦有舉辦意式風情晚餐兼夜探螢火蟲團、舞台表演歌唱技巧特訓、唱K狂歡舞會兼自助晚餐、中醫望診神技速成特訓,及「由四個月大學課程濃縮成數小時的專業手機上網技能速成證書特訓」等。該會亦在其facebook專頁刊登「SSA & Manulife 合作通知」,稱「本會已聯同宏利(Manulife)有合作協議:本會會友及其親友可永久免費享有特別財務保險策劃優惠和專業諮詢服務」。

康文署回覆《香港01》指,若團體違反預訂安排和康樂及體育設施的使用條件,而有關團體在任何12個月期間就同一場地收到兩次違規通知書後,並無合理解釋,署方便會暫時取消該團體的優先訂場資格。署方稱若發現有懷疑非法炒賣場地許可證的情況,會加強巡察;若有需要,署方亦會聯絡警方作出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