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的街頭表演抗爭路 Mr. Funny無懼阻撓:我團火燒到而家!

撰文:郭雅揚
出版:更新:

街頭藝人蘇春就(Mr. Funny)早前在大埔表演時被警察以涉嫌阻街截查,圍觀的街坊聲援、網民熱議 ;事隔一周他無懼打壓,重回大埔大榮里表演,周日亦如常回到他堅守近十載的抗爭之地銅鑼灣時代廣場表演。
2005年,時45歲的他以「Mr. Funny」的名號開始走上街頭表演,2010年因此惹上官非,可幸勝訴成為案例,為藝人們爭取到街頭表演的權利。此後,他每一個周末都在街頭,為社區帶來歡笑,但已甚少回去他街頭表演的起點、斷言過會成為香港第一條表演街的旺角行人專用區,「旺角是我的心結,又愛又恨。」他說。

Mr. Funny憑多年經驗,已懂得如何聚攏觀眾,缺乏的只是一個長期的公共表演空間。(郭雅揚攝)

勝訴 卻離開最喜歡的旺角

2010年4月,Mr. Funny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時被票控阻街,9月上庭審訊後,裁判官根據《基本法》第34條註明港人有進行文化活動的自由,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並指出「行人專用區的定義不應只是讓行人行走,應該讓所有城市漫遊者進行各種交流和表演活動,相信香港有足夠文化水平,接受和容忍這類表演。」

因為此案,令Mr. Funny聲名大噪,開了先例令街頭表演藝人傾巢而出,佔據旺角行人專用區。可惜,這場勝仗間接令他離開自己最喜歡的旺角。他批評這裏的表演者質素參差,甚至不懂尊重他人:「有些表演者為了爭位而鬥大聲,上面是民居來的,要互相尊重。」曾經,他期待官司贏了可推動旺角行人專用區成為香港第一表演街道,繼而爭取街頭表演發牌制度。不過,旺角已走了樣,「旺角是中心位置,什麼人都會來,又多遊客,表演者代表了香港文化,應該要自律。」他唯有出走到別區,發掘新的街頭,銅鑼灣之外,荃灣、大埔都見到他的蹤影。

我要提醒大家,時代廣場前是公共空間,我不單是表演,也是抗爭。
街頭藝人Mr. Funny
Mr. Funny的「尖叫雞」有如Mr Bean的Teddy Bear,是最佳拍檔。(郭雅揚攝)

全職小丑 享受觀眾笑聲

有了新的表演街道,Mr. Funny仍堅持每星期到銅鑼灣時代廣場外表演,「我要提醒大家,這兒是公共空間,我不單是表演,也是抗爭。」

上個周日下午,他到達時代廣場時,才剛打開行李箱準備表演,商場保安便馬上走過來拍照問話,頭上大熒幕的聲響蓋過了他小喇叭聲,他唯有喊得更大聲來吸引觀眾。

黑白間條衫,有時配上間條襪或間條冷帽,加上那隻「尖叫雞」,成了他的象徵。「尖叫雞」一鳴,就知道「Everybody,show time!」拋波、扯鈴,還有他入行就有的默劇表演,全是他的拿手好戲,逗得大人小孩咧嘴大笑。「其實笑聲永遠不少,只是欠奉掌聲,香港人不習慣拍掌。」他似笑非笑地說。

這天開始表演時,他擺擺雙手,示意觀眾往中間站,觀眾卻你眼望我眼有點害羞沒移動;他皺皺眉再次擺擺手,這次卻向外擺,霸氣地說道:「go home,go home!」在觀眾迷惘的目光下,他轉身整理表演工具,有點生氣地對記者說:「他們不享受我的表演,我為何還要表演呢?我只表演給懂欣賞的人看。」盡顯藝術家的堅持。

小朋友為了得到汽球總是爭相要跟他玩。Mr. Funny說這是種很好的教育,家長會看到小朋友出來表演時的表現而更了解小朋友的特質。(郭雅揚攝)
一個行李箱,一身間條,Mr. Funny這樣堅持在時代廣場表演,卻不懂得如何在旺角堅持,輕嘆「無奈離開」。

他在街頭表演逾10年,一直熱愛觀眾的笑聲,迷戀街頭的挑戰,「很享受那個moment,做街頭表演時我是master,控制整個演出的起承轉合。」與90年代在主題公園當藝人不同,表演不再是例行公事,「表演時一定要有power,擺個心出來,我團火燒到今日,仍然那麼熱愛(街頭表演)。」或許就是因為像這樣的一團火買少見少,讓他成為全港罕有土生土長的全職小丑,記者問為何仍有那團火,他說:「不如你想想為何只有我一個全職。」

打金師傅 半途出家 

全職街頭藝人本來就不多,像他堅持的更是少之又少,在成為Mr Funny前,蘇春就是個打金師傅。17歲學打金,4年學成當上師傅,在打金行業浮游了16年,偶然的機會下他在大會堂看了一場默劇,十分震撼:「為何一個人在舞台上可以不說話表演兩小時也不悶呢?」1989年,他跑了去學默劇,學成又去做兼職,星期一至五是打金師傅,周末日是默劇演員,生活風騷。

自言小時候性格戇直的Mr. Funny從未想過會當上小丑,一切只是因緣際會。(郭雅揚攝)

1993年,他遇上人生一大交叉點。打金工場已從 80年代大陸開放起逐漸北上,「打金行業看不到前景,懂得一門手藝又怎樣?跳出去好過坐沉船啊。」剛巧海洋公園請人受訓當小丑,其時33歲的他毅然轉行,成了訓練班年紀最大的學生,也是兼職默劇表演有秘撈的學生,「那時囝細老婆嫩,有什麼辦法呢?」

雖在主題公園工作印證了自己喜歡表演,他卻受不了大機構規矩多多,擔心熱情被每天的「例行公事」洗刷掉,3年後索性辭工當全職藝人。「雖說是全職,但其實很徬徨,表演只在周末,星期一至五沒工作,那還算是全職嗎?」如他那一代人一樣,他不怕辛苦,一份工收入不夠就做多份;他走去學裝修,星期一至五是裝修工人;六日表演,一星期開工7日,這樣的生活維持了兩年。「收入來源,主要為商業表演,其次入學校教,三為街頭表演。商業表演大概$2000-$3000一場,收入極不穩定。」

後來,他與朋友組了劇團,到學校教表演;也接生日會、商場等商業演出,周六日就到街頭表演。這些年來的浮浮沉沉,還有3年就到「六十而耳順」之年的他看得淡然,只道「堅持」二字。今天兒女都長大成人在外國工作,他也在計劃出走台灣表演取經,又在籌組劇場表演等,未有言休,「那團火還未熄啊。」Mr. Funny說。

這身行裝,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會伴着Mr. Funny走出香港,觀摩及參與他嚮往的外國街頭藝術。(郭雅揚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