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關淑怡認襲擊男子判款2千 官:向前看快樂活下去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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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關淑怡於今年3月16日,在入住的愉景灣酒店內,大力推酒店男職員胸口,職員期後報警,關事後被捕,被控以一項刑事恐嚇及一項普通襲擊罪,關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刑事恐嚇罪則獲撤銷。總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指,關作為一個藝人,是個公眾人物,法庭考慮關有真誠悔意,並承認罪責,故判她罰款2000元,並寄語關向前看及快樂地生活下去。

關淑怡(左二)承認普通襲擊,罰款2千元。(林若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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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無業的被告關淑怡(50歲)由外籍大律師代表,今穿上黑色連身裙應訊,期間表現平靜目無表情,並以微弱的聲線用英語答辯。

擔心要離開視之為家的酒店

辯方求情指,關淑怡在港是個知名的歌手,擁成功的事業,並獨自撫養一個兒子,而兒子則入讀國際學校。關自2015年10月已入住案發的酒店,是個長期住客,在酒店花費170萬元,並與酒店職員建立良好關係。

惟案發時,酒店突然改變對她的住宿政策,被告對此感突然並令她擔憂,她怕要離開視之為家的酒店。而在案發當天早上,關找來案中事主要求對方解釋有關政策時,關不滿對方態度,期後便不幸地發生本案。

辯方強調本案事主並無受傷,亦沒有要求賠償,案發後被告勇於承擔責任,並感抱歉。

官寄語關作為公眾人物要向前看

總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法庭並不鼓勵以暴力解決問題,考慮被告認罪、重犯機會不高,本案事主亦沒有受傷及要求賠償,故判罰款2000元。李官又寄語關,作為一位藝人及公眾人物,應向前看及快樂地生活下去。

案情指,被告關淑怡在案發當日與酒店負責租務的職員陳尚志發生爭執,關淑怡更大力推陳的胸口一下,酒店的另一名巴基斯坦籍職員見狀便告知其他職員,事主事後感疼痛而報警。關在警誡下則保持緘默。

關淑怡曾被稱為樂壇天后

關淑怡今年三月因涉這案被捕,今年4月曾出席《第36屆香港電影金像獎》,並現身為「最佳原創電影歌曲獎」擔任表演嘉賓,以周星馳作曲兼填詞,由鄧超主唱的《美人魚》主題曲《無敵》打頭陣,其後又演唱了《擺渡人》的主題曲、由陳奕迅原唱的《讓我留在你身邊》。

有Shirley之稱的關淑怡,曾被稱為樂壇天后,她獨特的唱歌風格令人對她印象深刻,《難得有情人》、《繾綣星光下》及《忘記他》等更是她的代表作。

案件編號:WKCC253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