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涉偷書案 稱拍收書片為引起關注 指簡體字是文化入侵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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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公民黨副主席鄭錦滿,涉嫌在圖書館偷書案續審,鄭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他即在庭上自辯,聲稱當天到圖書館,只是想證實下是否真的如報章所載,充斥著簡體字書,並發現情況果然如此,便拍下他丟書及收書等過程,因他認為那些書,令香港的語言「匪語化」,認為是文化入侵,亦擔心對兒童識字有影響。

鄭錦滿否認偷取圖書館的9本書。(梁芷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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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自辯時說,他早前閱報時,得知圖書館購入大量簡體字的書籍,去年3月,他便到圖書館查看,目的就是希望「證實一下狀況」,果然給他發現,書架上每10本書就有一本簡體字書,隨手可以拎起,與報導的情況一樣,之後便用手機拍下他將案中的9本簡體字書本放入垃圾桶的過程。

認為圖書館購「殘體字書」浪費公帑

律師不禁問他,拍片有什麼用途?鄭說,他當下想表達不滿,並想向公眾轉達「圖書館充斥大量殘體字書」的訊息。裁判官聞言再追問他想表達的是甚麼訊息時,他再解釋指,自2005年起,圖書館開始引入「殘體字書」,及至案發時,館藏已達60萬本,他認為此舉是浪費公帑。

「蕃茄」變「紅杮子」是文化入侵

鄭認為這些文字,令很香港很多常用的詞語「匪語化」,如廣東話中所說的「蕃茄」,簡體字卻說成「紅柿子」,他認為這是文化入侵,並對小童認字有影響。

鄭又指,他為了令讀者難在書架上取得「殘體字書」,曾將圖書館藏書放在垃圾桶、消防喉、電腦枱與牆壁之間空位及將書放在書架後。

被告鄭錦滿(28歲)被控於去年3月29日,在九龍公共圖書館4樓兒童圖書館內,盜走9本簡體字圖書。案件押後至8月15日續審,鄭將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KCCC924/2017